各渔村、社区、有关单位:
现将《南长山街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南长山街道办事处
2025年6月20日
南长山街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区安全生产工作专题视频会议精神,切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全面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坚决守好安全生产底线,根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工委管委部署安排,南长山街道决定即日起至2025年12月底,开展拉网式、起底式、地毯式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以下简称整治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排查整治范围
重点包括“三个全覆盖”,即所有行业领域全覆盖、街道管辖的企业全覆盖、以及企业所有设施设备、所有从业人员、所有关键环节全覆盖。
二、排查整治内容
(一)共性事项
1.重大事故隐患方面。对照各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逐项开展检查,彻查彻改重大事故隐患。重点排查企业是否落实“开工第一课必学、安全生产培训必学、‘晨会’必学、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必学、安全生产月必学、各种排查整治活动之前必学”要求,常态化组织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学习,企业员工是否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企业是否建立实施重大事故隐患重点排查事项清单,主要负责人是否带队检查,是否存在重大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期间是否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等。
2.风险辨识管控方面。重点排查是否对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风险进行辨识,逐一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并落实分级管控;是否建立风险警示制度,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设置公告栏,制定岗位风险告知卡;是否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是否对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等。
3.主要负责人履职方面。重点排查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否履行《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的职责;是否了解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要求,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安全检查、应急演练和重大危险源管理等要求落实情况。
4.安全资质方面。重点排查是否按许可范围生产经营,是否无资质生产经营,是否存在非法转包,是否存在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等情况,是否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等。
5.安全制度措施方面。重点排查是否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编制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并严格落实和考核;是否制定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危险作业管理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晨会”“开工第一课”、危险作业报告、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等制度措施;是否结合岗位实际制定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存在“三违”行为,是否按要求配备安全防护用品等。
6.安全教育培训方面。重点排查是否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作业人员是否经培训、考核合格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是否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持有相应作业资格证书;一线作业人员是否熟知岗位安全风险、熟悉管控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等;是否结合典型事故案例常态化开展安全警示教育。
7.四个专项整治方面。重点排查是否严格落实“违规电气焊作业和违规施工、有限空间作业、预防高处坠落、企业外包施工”整治要求,动火作业是否严格执行作业规范流程,是否存在不按要求加芯赋码、违规改装、违规操作、无证作业等行为;有限空间辨识是否无遗漏,底数是否清晰,是否落实警示标识、安全培训、应急演练、作业审批、现场监护、劳动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器材配备等管控措施,是否严格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要求;预防高处坠落是否落实培训、审批、现场管理、安全防护措施等要求,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企业外包施工是否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是否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是否进行安全风险交底、施工报告、进场审核、现场管理、危险作业审批等。
8.“一件事”全链条整治方面。重点排查是否严格落实燃气、电动自行车等“一件事”全链条整治任务;是否加强全流程安全管理,围绕生产流通、建设安装、修缮改造、使用维护等各个环节,逐一落实管控责任和措施;是否针对性排查整治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等。
9.应急逃生演练方面。重点排查是否按规定编制符合实际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是否配齐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定期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培训和实战化演练;从业人员是否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等;是否设有符合紧急疏散需要、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疏散通道,是否存在占用、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出口、疏散通道等问题。
(二)各行业领域排查整治重点事项
1.消防领域。重点排查人员密集场所是否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电气线路、燃气管路敷设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是否按照标准配备消防设施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道是否畅通;是否存在违规动火作业、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隐患;是否存在“九小场所”占堵消防通道、私拉乱接电线、未按国家标准配备消防设施器材等隐患。
2.道路交通领域。重点排查渔村“两违”、农机车辆违法载人等易肇事肇祸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开展渔村地区交通安全管理。
3.燃气领域。配合燃气公司和主管部门排查燃气用户端“安全措施三件套”加装升级等安全保障情况。
4.海上安全领域。重点排查养殖作业渔船超载、超抗风等级、船员配备不合格等违规行为以及伏季休渔期渔船渔港消防安全隐患。
5.建筑施工领域。四个专项整治措施落实情况;限额以下施工现场交叉、动火、坍塌、有限空间作业、高处坠落、起重伤害、物体打击、触电、火灾等事故防范治理情况;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安全防护缺失、未按专项方案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打击情况。
6.工贸领域。重点排查高风险场所和重点企业,有限空间、检维修等高风险作业情况,特种作业人员和外来作业人员管理情况。
7.养老机构领域。重点排查消防控制室人员配备和24小时值班情况,值班值守人员是否具备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及消防管理人员资格认定证书;安全巡查制度落实情况;居住场所是否存在火源;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私拉乱接电线、室内充电行为;燃气报警设备安装、使用、维护情况;老年人床头、使用的厕所是否安装呼叫装置;应急预案编修演练及灾害防范应对准备情况。
三、排查整治方式
本次整治行动不划分阶段、环节,采取企业全面自查、属地督导检查方式同步开展、一体推进。
(一)企业全面自查。按照属地管理要求,由街道综合用好法律、经济、行政、舆论、群防群治等手段,指导本行业领域企业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整治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总监等“关键少数”亲自组织、亲自参与,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系统排查设备、工艺、管理等方面的安全隐患,自身能力不足的可聘请安全专家、中介机构开展辅助检查。指导企业建好用好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调动企业全员排查隐患积极性,切实提高企业自查自纠内生动力。
(二)专项检查。街道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放在第一位,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建立责任清单,逐一卡实责任,明确专人跟踪督导落实,对企业自查自改自报的隐患,不予上报执法部门行政处罚;对企业查不出、经检查发现的隐患,屡禁不止、屡罚不改、屡查屡有的隐患,群众举报属实的隐患,配合上级执法部门依法依规查处;严格落实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将相关违法行为线索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督导检查。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整治责任体系,落实监管责任,按照“一清二实”要求开展拉网式、起底式摸底排查,彻底摸清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小微企业、“厂中厂、院中厂”等底数,建立监管单位清单,逐一明确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全面消除安全监管盲区。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提高认识,深刻吸取近期各类事故教训,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将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摆在重要位置,迅速安排部署,周密科学组织,深入抓好落实。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亲自管、亲自查,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分管负责同志要靠上抓、抓具体,定期调度重点工作;其他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深入一线督导检查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排查整治效果。
(二)着力优化监管手段。建立企业自查自改、社会多元共治机制,坚持“检查+帮扶”并重,既要配合执法部门依法从严处罚违法违规行为、推动隐患排查整治,又要积极送政策、送技术、送服务,帮助企业培养安全管理人才,培养内部隐患排查整治“明白人”,助推提升安全管理能力,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不断创新安全监管方式,大力推广“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执法工作模式,综合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赋能安全生产执法,探索开展非现场执法,提高安全监管执法质效。大力推进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和升级改造,推动重大安全风险动态监测指标和视频监控数据按规定应接尽接、持续有效,实现风险实时监测、动态预警、智能研判、及时处置。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老旧设备更新改造等工程化治理项目,不断提升行业本质安全水平,加快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三)聚焦重点精准整治。围绕“防大风险、除大隐患、遏大事故”,在全面排查整治基础上,针对季节性风险特点和不同时期要求,实施不同时间节点不同重点的排查整治。6至8月份,以集中排查整治为重点,针对夏季安全生产特点,突出安全风险高、隐患多、管理差的重点企业以及容易引发事故特别是大事故的设备设施、工艺技术、危险作业等关键部位和环节,开展有穿透力的专业排查;针对企业基础管理薄弱问题,集中规范提升基础管理水平,确保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培训演练制度、应急预案等规范完善。9至11月份,以精准治理为重点,针对秋冬季安全生产特点,实施针对性排查整治;针对事故隐患依然突出、“三违”行为多发、事故险情未能有效遏制的不放心、不托底企业,开展针对性帮扶指导,着力规范提升现场管理水平。12月份开展整治行动“回头看”,推动整治工作落地见效。
(四)突出抓好整改提升。坚持立查立改,对各类隐患要逐项落实到相企业,明确由谁整改、怎么整改,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做到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确保整改到位、起底清零。对排查发现的共性隐患、突出问题,要加强类比分析,倒查隐患成因,采取针对性措施,坚决避免反弹重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