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长岛综合试验区南长山街道2026年城镇公益性岗位公告

日期:2026-09-07 14:55 来源:南长山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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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安置工作指引》《烟台市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监督办法》《烟台市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规程(2025版)》等有关规定,结合长岛工作实际,现发布南长山街道城镇公益性岗位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类别及数量

本次城镇公益性岗位为社会治理类,设置岗位3个

二、岗位名称、岗位要求、岗位职责及有关说明

·社区网格员岗位

·开发岗位3个,人员需求3人

·岗位要求: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2.具备一定的沟通表达能力,热爱公共事务、有扶老助残爱心,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热爱本职工作,有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工作认真,责任心强。

3.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岗位需要。

4.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

②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

③其他类型就业困难人员;

④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

⑤登记失业的“二孩妈妈”。

注:以上各类人员均需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管理或登记备案。担任企业法人、董事、监事、财务负责人、投资人及担任企业其他职务或个体工商户负责人的人员,公职人员(含已享受退休待遇的公职人员)、乡镇(街道)备案且受财政供养或村(社区)集体经济补贴的村(社区)干部、企业在职职工、失信人员不得纳入城乡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

·岗位职责:主要从事网格内社情民意的收集及协助完成社区管理和服务方面的各项工作。

·岗位聘用说明:本次城镇公益性岗位共3个,若报名人数超过岗位开发数量,实行优先安置规则:同等报名条件下,优先安置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

三、岗位招聘方式及管理

城镇公益性岗位采取发布公告、报名申请、民主评议、公开公示、区市审批、签订协议、岗前培训等方式组织上岗,城乡公益性岗位的管理由街道统一负责,各社区参与做好需求摸排、人员组织、日常管理等工作。

四、岗位从业人员待遇和期限

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由区市人民政府按照不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依据岗位类型、劳动时间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城镇公益性岗位同一安置对象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

城镇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参照用人单位为上岗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执行。城镇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与单位吸纳、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合并计算,累计不超过3年。

五、报名时间和方式

有符合城镇公益性岗位条件且愿意从事城镇公益性岗位的个人可向南长山街道提出申请,提交公益性岗位个人申请承诺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报名时间:2026年9月7日—9月11日

报名地点:南长山街道平安法治办公室(南长山街道办事处406室)

咨询电话:3213989

监督电话:3211622

 

 

长岛综合试验区南长山街道办事处

202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