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注销《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公告

日期:2026-07-15 15:39 来源: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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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阳市金鑫矿泉水厂等食品生产单位:

经核查,莱阳市金鑫矿泉水厂等380家食品生产单位《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现通知以上单位于2026年8月25日前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逾期未办理,登记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和《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依法注销《食品生产许可证》。

公告时间为2026年715日—2026年825日(30个工作日)。公告期限内对公告内容如有异议,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我局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真实客观,并提供个人或单位真实姓名、名称及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0535-6788036、0535-6788037

通信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银海路46号烟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审批服务五科

邮编:264003

邮箱:ytsspjmsbzk@yt.shandong.cn

 

 烟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6715

 

附:食品生产许可依职权注销名单

食品生产许可依职权注销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