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件居留许可宣布作废的公示
KHAN MOHD ATIF 等2人因从蓬莱大金海洋重工有限公司、烟台大学离职退学原因,原公司学校申请注销该2人所持居留许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我局决定拟对KHAN MOHD ATIF 等2人所持居留许可宣布作废,现予公示:
KHAN MOHD ATIF, 男,印度国籍,护照号码:C7182349,居留许可号码:104091309,有效期至2026.12.03。
LEE SURIN, 女,韩国国籍,护照号码:M964D9386,居留许可号码:104105768,有效期至2027.01.18。
公示时间自2026年9月29日至2026年10月8日。公示期间,当事人可自行到我局办理证件注销手续,逾期不办,我局将于2026年10月9日宣布证件作废。
特此公示。
烟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202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