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山东华能烟台电厂2×66万千瓦燃煤机组220kV送出工程(芝罘区段)
临时使用林地批复的公告

日期:2026-10-22 15:01 来源: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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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经芝罘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林业局初审、现场查验、现场公示和市级审批部门审查,现对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烟台供电公司申请的《山东华能烟台电厂2×66万千瓦燃煤机组220kV送出工程(芝罘区段)》临时使用林地批复予以公告。

 如对公告该项目临时使用林地批复有异议,请及时向烟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反映,电话:0535-6788820,邮箱:ytsspjtzxmk@yt.shandong.cn。

                

烟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6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