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招远核电1000千伏送出工程
临时使用林地批复的公告

日期:2026-05-26 16:12 来源: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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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经招远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林业局和栖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林业局初审、现场查验、现场公示和市级审批部门审查,现对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申请的《招远核电1000千伏送出工程》临时使用林地批复予以公告。

 如对公告该项目临时使用林地批复有异议,请及时向烟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反映,电话:0535-6788820,邮箱:ytsspjtzxmk@yt.shandong.cn

                

烟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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