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区深入贯彻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锚定“十五五”开局之年首战必胜目标,聚焦生态渔业和生态旅游两大主导产业,持续提升产业发展质效。上半年,全区主要经济指标增速保持在合理区间,经济运行总体平稳。
根据全市统一核算初步反馈结果,上半年,全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3.37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3.2%。其中,第一产业11.69亿元,增长4.1%;第二产业1.31亿元,增长12.6%;第三产业10.36亿元,增长0.9%。
农业经济整体呈现稳中向好态势。上半年,全区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16.76亿元,同比增长4.2%,其中,渔业总产值16.59亿元,同比增长4.2%。渔业总产量实现12.66万吨,同比增长3.8%,其中,海洋捕捞产量0.38万吨,同比增长0.8%;海水养殖产量12.28万吨,同比增长3.9%。
工业生产增长迅猛。上半年,全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37.9%。
固定资产投资增势良好。上半年,全区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2.0%。
消费需求有所回升。上半年,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51亿元,同比增长0.5%。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城镇消费品零售额8.18亿元,增长0.4%;乡村消费品零售额2.33亿元,增长0.9%。附注:
(1)地区生产总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为实际增长速度;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均按现价计算,为名义增长速度。
(2)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由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产品产量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统计范围尽可能相一致,与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
(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范围是: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由于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单位)统计范围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
(4)固定资产投资包括辖区内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建设项目投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开发项目投资,不包括农户投资。
(5)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