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经初步审核,拟批准刘建民等2名符合领取病残津贴条件。为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病残津贴领取资格审批,现将参保人员情况予以公示(见附表),以接受群众的监督。
本公示期5天(自2026年7月13日至2026年7月17日),公示期间,如发现与公示内容不符现象,请予以举报。
举报电话:0535-3212639
联系地址:长岛综试区乐园大街101号人社局402室
邮政编码:265800
2026年7月13日
附表:
姓名 | 性别 | 档案出生年月 | 劳动能力鉴定结果 | 申请时点 | 定期待遇起领时点 |
刘建民 | 男 | 197401 |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 2026年6月 | 2026年7月 |
刘东 | 男 | 197010 | 完全实施劳动能力 | 2026年6月 | 2026年7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