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农业部《水域滩涂养殖证发证登记办法》、《山东省国有渔业养殖水域滩涂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将长岛县庙岛山前村旅游开发专业合作社筏式养殖使用权予以公示:
申请单位:长岛县庙岛山前村旅游开发专业合作社。用海类型:渔业用海,用海方式:筏式养殖。位置:长岛综试区庙岛东南部海域。申请面积:5.185公顷。申请使用年限:3年5个月。
公示期10天。如对公示项目申请用海有异议,可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向我局反映:
地址:长岛综合试验区海港街9号
邮编:265800 电话:0535-3212543
长岛综合试验区自然资源局
202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