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转发人社部规〔2018〕4号文件做好我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发〔2019〕38号)规定,经区直各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推选,经审核决定,拟对宋丽红等267名同志给予嘉奖奖励。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6年10月29日开始,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名单附后)。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请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监督电话:0535-3213585。
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附件:长岛综合试验区2025年度事业单位嘉奖奖励人员名单.docx
长岛综合试验区工委党群工作部 长岛综合试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