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政府信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合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
一、主动公开内容范围:
(一)单位名称,单位领导人,机构设置,职能范围,办公地址,内部各科室及主要领导姓名,职务,分工
(二)年度各类规划计划;
(三)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所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四)各科室工作动态;
(五)业务管理;
(六)其他应当公开的信息。
二、主动公开发布的操作程序
依本制度规定应当向社会主动公开的信息,各科室应当在经分管领导同意后,予以公开。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