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34004273663F/2024-01830 成文日期: 2024-08-01
发布机构: 区工委管委办公室 组配分类: 收费目录清单

【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经营服务性收费通知】长岛综合试验区2024年度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清单

日期:2024-08-01 来源:区工委管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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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岛综试区管委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类型一级项目二级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文件
(文号)
定价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是否
涉企
是否行政审批前置是否涉进出口环节备注
交通服务收费一、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公共文化、交通、体育、医疗、教育等公共设施配套停车场(库、泊位)收费,具有垄断经营特征停车场(库、泊位)收费,政府投资建设(设立)的停车场(库、泊位)收费。(一)车站、码头停车场
小(中)型机动车1元/半小时,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费,连续停放的,每24小时收费额最高不超过30元;大型机动车按小(中)型机动车收费标准的两倍计费;三轮摩托车及三轮电动车按小(中)型机动车收费标准减半计费。
(二)其他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
小(中)型机动车1元/半小时,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费,连续停放的,每24小时收费额最高不超过20元,夜间收费额最高不超过5元;大型机动车按小(中)型机动车收费标准的两倍计费;三轮摩托车及三轮电动车按小(中)型机动车收费标准减半计费。
(三)新能源汽车停车服务费
实行政府指导价停车场(含道路泊位)对新能源号牌汽车,每日(连续24小时为1日)在同一个公共停车场或道路泊位免收首个2小时停车服务费。停车免费时长存在重叠的,不叠加享受,按照最优惠政策执行;实际停放时间超过免费停放时间的,扣除免费停放时长后开始计费;其它按有关规定执行。
长经发〔2024〕38号、  烟发改价格〔2024〕14 号授权的市、
县人民政府
住建部门
公用事业服务收费二、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按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的)(一)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城区居民(含常驻人口、外来暂住人口)按1元/月.人标准收取。长政办发〔2003〕18号、长交建发[2020]24号、授权的市、
县人民政府
城管部门
(二)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按上年年末实际在岗职工人数(含正式工、合同工、临时工、季节工)1元/月.人标准收取。非居民厨余垃圾收集运输处置环节收费标准暂定为每吨64元,或每桶(容积240升)14元。处置环节收费标准暂定每吨32元,或每桶(容积240升)7元。长政办发〔2003〕18号、长交建发〔2020〕24号、长经发[2023]18号授权的市、
县人民政府
城管部门
三、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居民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收费居民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最高收费标准:有线电视用户第一终端24元/月,实行优惠政策的用户第一终端12元/月。长经发〔2023〕46号授权的市、
县人民政府
文旅部门
其他特定服务收费四、住房物业管理费(一)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公共服务收费一、无电梯物业公共服务费标准:一到五级5个物业服务等级所对应的基准收费标准分别为0.25元/月·平方米、0.45元/月·平方米、0.70元/月·平方米、1.00元/月·平方米、1.25元/月·平方米;浮动幅度为上浮不超20%,下浮不限。
二、有电梯物业公共服务费标准:一到五级5个物业服务等级所对应的基准收费标准分别为0.50元/月·平方米、0.80元/月·平方米、1.00元/月·平方米、1.30元/月·平方米、1.80元/月·平方米;浮动幅度为上浮不超20%,下浮不限。
烟发改价格〔2022〕419号授权的市、
县人民政府
住建部门
(二)普通住宅车位租赁收费室内车位租赁费基准收费标准为185元/车位·月,室外规划用于停放机动车的车位租赁费基准收费标准为100元/车位·月;浮动幅度为上浮不超20%,下浮不限。
(三)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停车服务收费室内车位停车服务费基准收费标准为30元/车位·月,有地坪漆的基准收费标准为35元/车位·月;室外规划用于停放机动车的车位停车服务费基准收费标准为21元/车位·月;浮动幅度为上浮不超20%,下浮不限。
(四)普通住宅前期物业车位场地使用收费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公共区域停放机动车的,可以收取车位场地使用费。基准收费标准为42元/车位·月;浮动幅度为上浮不超20%,下浮不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