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本人保管不善,将名下坐落于长岛县小钦岛乡小钦岛村的土地使用权证(证号:长集建(95)字第063406010238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挂失,现声明该土地使用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蔡寿山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