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家人保管不善,将本人名下坐落于长岛县南长山镇后沟村的房屋所有权证(证号:长房字第0089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挂失,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宋承升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