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烟台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公告

日期:2024-05-20 18:19 来源:区工委管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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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三巡察组自2024年5月20日起,对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开展巡察。

一、巡察对象

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中的市管干部、其他市管干部和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

二、巡察内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聚焦巡视巡察等监督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加强政治监督,深入查找政治偏差,督促履行好职责使命,为加快打造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示范城市提供坚强保障。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开通举报电话,设立网络邮箱、邮政信箱、巡察组信箱和“扫码举报”系统,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受理信访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15日。

(一)举报电话

18153590997(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二)网络邮箱

烟台市纪委监委网站(http://jiwei.yantai.gov.cn)“巡察组信箱”。

(三)邮政信箱

莱山区桐林路5号市委第三巡察组

(四)巡察组信箱

1.长园宾馆海滨路与青年路交叉口;

2.区工委管委办公楼院墙西侧;

3.区人社局办公楼政务大厅东侧。

(五)“扫码举报”系统

通过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按提示操作直接反映问题和情况。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问题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问题反映,将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单位办理。

特此公告。

烟台市委第三巡察组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