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现将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陆岛交通码头港口设施改造项目大黑山岛陆岛交通码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陆岛交通码头港口设施改造项目大黑山岛陆岛交通码头工程
建设地点:大黑山岛东侧
建设项目概况:在已有2#泊位的基础上往西南侧续建3#客运泊位,泊位等级3000GT,新建码头长度137m,防波堤长度282m,新增场地面积7000m2,其中防波堤后方场地5000m2,码头场地面积2000m2,设计年吞吐量:客运24万人次。工程总投资5000万元,施工期12个月。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交通和住房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 王务连
电话:0535-3216974
电子邮箱:cdghwwl@163.com
通讯地址:长岛南长山海滨路105号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青岛中海昶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工
电话:18953243516
电子邮箱:88389604@qq.com
通讯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香岭路1号资源博雅广场3号楼305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下载的网络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以通过发送邮件、来电、来函的方式将公众意见表反馈给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