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长岛综合试验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日期: 2023-10-20 09:43 来源: 区工委管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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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19日,经区管委同意,工委管委办公室印发了新修订的《长岛综合试验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现就《预案》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按照区管委和上级有关要求,参照《烟台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建立健全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运行机制,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高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少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危害和影响,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为目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家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山东省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烟台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在此基础上起草修订了《长岛综合试验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二、主要特点
  进一步明确报告的主体、时限、程序和内容,规定了不同信息处理原则,突出“初报事件要素、续报事件详情、终报事件结果”。规定了由各级食安办会同卫健部门对接报信息开展初步评估,评估内容包括:涉事产品可能导致的健康损害及所涉及的范围,是否已造成健康损害后果及严重程度;事件的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事件发展蔓延趋势等。重点强化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风险预警。对可以预警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按照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等因素分为四级,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明确了预警信息分级评估标准。同时,对预警发布、预警行动和预警解除作了详细规定。
  三、主要内容
  预案分六部分,共26条。
  第一部分“总则”共5条,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分级标准和工作原则。
  第二部分“组织体系”共4条,包括领导机构、办事机构、现场指挥机构、工作组。
  第三部分“运行机制”共4条,包括监测与预警、报告与评估、应急处置、恢复与重建。
  第四部分“应急保障”共6条,包括人力保障、物资与资金保障、医疗卫生保障、信息保障、技术保障、社会动员保障。
  第五部分“监督管理”共3条,包括预案管理、预案演练、宣教培训。
  第六部分“附则”共4条,包括名词术语、预案修订、预案解释、发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