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18日,长岛综合试验区工委管委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自2023年10月18日起施行。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2〕11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气象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鲁政发〔2022〕13号)和《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烟政发〔2023〕5号)等文件有关精神,结合我区实际,进行《意见》制定工作。
二、目的和意义
为了加快推进长岛气象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这是长岛综合试验区首次印发关于气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文件。《实施意见》提出了气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思想,明确了到2025年的近期目标和2035年的远景目标,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动长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三、主要内容和措施
《意见》主要包括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内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气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推动气象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推进气象事业深度融入我区“两示范、四标杆、一样板”重大工程,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舞钢提供高水平气象保障。
主要针对建设精密气象监测系统、构建精准预报预警系统、打造精细气象服务系统、促进数据融合应用、健全气象灾害防御组织体系、提升气象灾害防御应对能力、提升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预警服务能力、提升人工影响天气保障服务能力、做好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服务、强化生态气象服务能力、实施海上航线专项气象服务保障能力提升工程、实施城市气象保障行动、加大关键技术攻关力度、加强气象人才队伍建设,为我区提供优质气象保障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