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34004273401P/2022-01302 成文日期: 2022-06-06
发布机构: 长岛综合试验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 组配分类: 权责清单

【权责清单】长岛综合试验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2022年度权责清单

日期:2022-06-06 09:23 来源:教育和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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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部门
    职责
事项
    名称
事项编码设定、行使依据及有关条款实施层级及服务内容对应责任事项追责情形及依据备注
1负责对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和产前诊断结果有异议的进行医学技术鉴定对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和产前诊断结果有异议的医学技术鉴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二十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设立医学技术鉴定组织,负责对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和产前诊断结果有异议的进行医学技术鉴定。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国务院令第308号)第三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母婴保健医学技术鉴定组织,称为母婴保健医学技术鉴定委员会。
    母婴保健医学技术鉴定委员会成员由卫生行政部门提出人选,报同级人民政府聘任。
    第三十三条:母婴保健医学技术鉴定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有异议的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的结果和有异议的下一级医学技术鉴定结论的医学技术鉴定工作。
    第三十四条:母婴保健医学技术鉴定分为省、市、县三级鉴定。省级母婴保健医学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为最终鉴定结论。
    第四十五条:对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的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结果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地母婴保健医学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医学技术鉴定。
对有异议的下一级医学技术鉴定结论的医学技术鉴定,为最终鉴定结论。直接实施责任:
    1.完善服务标准,规范服务程序,主动公示办理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期限等内容。
    2.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服务结果。
    指导监督责任:
    3.指导下级行政机关完善服务标准、服务程序,不断改进服务质量。
【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监察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规定的追责情形。
对有异议的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结果的医学技术鉴定和有异议的下一级医学技术鉴定结论的医学技术鉴定直接实施责任:
    1.完善服务标准,规范服务程序,主动公示办理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期限等内容。
    2.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服务结果。
    指导监督责任:
    3.指导下级行政机关完善服务标准、服务程序,不断改进服务质量。
对有异议的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结果的医学技术鉴定直接实施责任:
    完善服务标准,规范服务程序,主动公示办理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期限等内容。
2负责指导、监督医疗机构做好医疗纠纷的预防和处理工作,引导医患双方依法解决医疗纠纷。医疗纠纷行政调解
【行政法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1号)第四十条:医患双方申请医疗纠纷行政调解的,应当参照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向医疗纠纷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卫生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当事人已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且已被受理,或者已经申请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并且已被受理的,卫生主管部门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终止调解。
         卫生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解。需要鉴定的,鉴定时间不计入调解期限。超过调解期限未达成调解协议的,视为调解不成。
      第四十一条:卫生主管部门调解医疗纠纷需要进行专家咨询的,可以从本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的专家库中抽取专家;医患双方认为需要进行医疗损害鉴定以明确责任的,参照本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进行鉴定。
       医患双方经卫生主管部门调解达成一致的,应当签署调解协议书。



1.【行政法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1号)第五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工作中,不履行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上级人民政府卫生等有关部门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监察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规定的追责情形。





依申请进行医疗纠纷行政调解直接实施责任:
    完善服务标准,规范服务程序,主动公示办理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期限等内容。

3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医师工作。医师执业资格考试
 1.【法律】《执业医师法》(1998年6月26日公布,1999年5月1日施行)第八条:“国家实行医师资格考试制度。医师资格考试分为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医师资格统一考试的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医师资格考试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第十二条:“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2.【部委规章】《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1999年7月16日卫生部令第4号颁布)第六条:“医师资格考试考务管理实行国家医学考试中心、考区、考点三级分别责任制。”第九条:“考区根据考生情况设置考点,报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备案。考点应设在地或设区的市。考点设主考一人,由地或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主管领导兼任。”
考区设办公室,考区主任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主管领导兼任
      (一)制定本地区医师考试考务管理具体措施;(二)负责本地区的医师资格考试考务管理;(三)指导各考点办公室的工作;  (四)接收或转发报名信息、试卷、答题卡、成绩单等考试资料;向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寄送报名信息、答题卡等考试资料;(五)复核考生报名资格;(六)处理、上报考试期间本考区发生的重大问题;(七)其他。
直接实施责任:
    1.完善服务标准,规范服务程序,主动公示办理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期限等内容。
    2.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服务结果。
    指导监督责任:
    3.指导下级行政机关完善服务标准、服务程序,不断改进服务质量。
1.【部委规章】《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1999年7月16日卫生部令第4号颁布)第三十七条: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在考试中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为申请参加实践技能考试的考生出具伪证的,依法追究直接责任者的法律责任。执业医师出具伪证的,注销注册,吊销其《医师执业证书》。对出具伪证的机构主要负责人视情节予以降职、撤职等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省级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对违反有关规定的承担实践技能考试机构或组织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取消承担实践技能考试机构或组织的资格,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承担实践技能考试指定机构或组织。
      2.【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监察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规定的追责情形。

考点设办公室,其职责是:
        (一)负责本地区医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二)受理考生报名,核实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审核考生报名资格;(三)指导考生填写报名信息表,按统一要求处理考生信息;(四)收取考试费;(五)核发《准考证》;(六)安排考场,组织培训监考人员;(七)负责接收本考点的试卷、答题卡,负责考试前的机要存放;(八)组织实施考试;(九)考试结束后清点试卷、答题卡,寄送答题卡并销毁试卷;(十)分发成绩单并受理成绩查询;(十一)处理、上报考试期间本考点发生的问题;(十二)其他。
直接实施责任:
    完善服务标准,规范服务程序,主动公示办理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期限等内容。





4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护士监督管理工作。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1.【行政法规】《护士条例》(2008年1月31日国务院令第517号公布,2008年5月12日起施行)第七条:“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通过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2.【部委规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2010年5月10日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74号发布)第七条:“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管理实行承办考试机构、考区、考点三级责任制。”第九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设立考区。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负责本辖区的考试工作。”第十条:“考区根据考生情况设置考点,报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备案。考点设在设区的市……”
考区直接实施责任:
    设立考区,负责本辖区的考试工作,根据考生情况设置考点,报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备案。
【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监察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规定的追责情形。
考点直接实施责任:
    考点设在设区的市,主要职责:(一)负责本考点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考务工作;(二)执行本考点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管理具体措施;(三)受理考生报名,核实报名材料,初审考生报名资格;(四)负责为不能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的考生打印准考证;(五)处理、上报本考点考试期间发生的问题;(六)发给考生成绩单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5负责本辖区的护士考试工作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人员报名资格审定
【部委规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74号)第九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设立考区。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负责本辖区的考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负责本考区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考务管理;(二)制定本考区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管理具体措施;(三)负责审定考生报名资格;(四)负责指导考区内各考点的业务工作;(五)负责处理、上报考试期间本考区发生的重大问题。审定考生报名资格直接实施责任:
    设立考区,负责本辖区的考试工作。包括:考务管理;审定考生报名资格;指导考区内各考点的业务工作;处理、上报考试期间本考区发生的重大问题。
【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监察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规定的追责情形。








6及时、准确地公开本部门的政府信息信息公开
【行政法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07年1月国务院令第492号)第九条:“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第十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四)财政预算、决算报告;(五)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六)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七)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八)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九)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十)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十一)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第十一条:“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还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三)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四)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第十三条:“除本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国务院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直接实施责任:
    1.完善信息公开标准,程序。
    2.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
    指导监督责任:
    3.指导下级行政机关完善信息公开标准,程序,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
【行政法规】第三十五条:行政机关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监察机关、上一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行政机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二)不及时更新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三)违反规定收取费用的;(四)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的; (五)公开不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六)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
    2.【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监察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规定的追责情形。
   
   

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直接实施责任:
    1.完善信息公开标准,程序。
    2.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
    指导监督责任:
    4.指导下级行政机关完善信息公开标准,程序,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

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直接实施责任:
    1.完善信息公开标准,程序。
    2.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

7负责医疗卫生服务项目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1.【国务院文件】《“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国发〔2017〕9号)第七章基本医疗卫生:国家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本领域服务项目共20项,具体包括:居民健康档案......。
        2.《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规范》包括12项内容,即: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  
          3.山东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山东2017年版)》的通知:“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规范 ……”

指导监督责任:
    指导下级行政机关按照国家规定提供公共服务。
【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监察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规定的追责情形。

指导监督责任:
    指导下级行政机关按照国家规定提供公共服务。

为辖区常住人口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逐步达到90%。直接实施责任:
    1.完善服务标准,规范服务程序,主动公示办理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期限等内容。
    2.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8负责医疗卫生服务项目健康教育
    1.【国务院文件】《“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国发〔2017〕9号)第七章基本医疗卫生:国家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本领域服务项目共20项,具体包括: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卫生计生监督协管、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随访管理、社区艾滋病高危行为人群干预、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基本药物制度、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咨询、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食品药品安全保障。。
          2.《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规范》包括12项内容,即: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  
          3.山东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山东2017年版)》的通知:“ 健康教育……”

指导监督责任:
    指导下级行政机关按照国家规定提供公共服务。
【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监察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规定的追责情形。

指导监督责任:
    指导下级行政机关按照国家规定提供公共服务。

提供健康教育、健康咨询等服务。直接实施责任:
    1.完善服务标准,规范服务程序。
    2.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9负责医疗卫生服务项目预防接种
    1.【国务院文件】《“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国发〔2017〕9号)第七章基本医疗卫生:国家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本领域服务项目共20项,具体包括: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卫生计生监督协管、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随访管理、社区艾滋病高危行为人群干预、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基本药物制度、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咨询、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食品药品安全保障。。
          2.《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规范》包括12项内容,即: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  
          3.山东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山东2017年版)》的通知:“ 健康教育……”

指导监督责任:
    指导下级行政机关按照国家规定提供公共服务。
【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监察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规定的追责情形。

指导监督责任:
    指导下级行政机关按照国家规定提供公共服务。

在重点地区,对重点人群进行针对性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逐步达到90%以上。直接实施责任:
    1.完善服务标准,规范服务程序。
    2.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10负责医疗卫生服务项目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1.【法律】《传染病防治法》(1989年2月21日通过,2004年8月28日修订)第七条:“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传染病监测、预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工作。医疗机构承担与医疗救治有关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承担城市社区、农村基层相应的传染病防治工作。”第十八条:“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传染病预防控制中履行下列职责:(一)实施传染病预防控制规划、计划和方案;(二)收集、分析和报告传染病监测信息,预测传染病的发生、流行趋势;(三)开展对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流行病学调查、现场处理及其效果评价;(四)开展传染病实验室检测、诊断、病原学鉴定;(五)实施免疫规划,负责预防性生物制品的使用管理;(六)开展健康教育、咨询,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七)指导、培训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开展传染病监测工作;(八)开展传染病防治应用性研究和卫生评价,提供技术咨询。(九)对医疗机构内传染病预防工作进行指导、考核,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2.【国务院文件】《“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国发〔2017〕9号)第七章基本医疗卫生:国家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本领域服务项目共20项,具体包括: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卫生计生监督协管、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随访管理、社区艾滋病高危行为人群干预、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基本药物制度、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咨询、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食品药品安全保障。。
    3.《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规范》包括12项内容,即: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  
    4.山东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山东2017年版)》的通知:“   健康教育……”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传染病监测、预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工作。医疗机构承担与医疗救治有关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承担城市社区、农村基层相应的传染病防治工作。直接实施责任:
    1.完善服务标准,规范服务程序,主动公示办理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期限等内容。
    2.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指导监督责任:
    3.指导下级行政机关完善信息公开标准,程序,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
【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监察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规定的追责情形。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传染病监测、预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工作。医疗机构承担与医疗救治有关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承担城市社区、农村基层相应的传染病防治工作。直接实施责任:
    1.完善服务标准,规范服务程序,主动公示办理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期限等内容。
    2.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指导监督责任:
    3.指导下级行政机关完善信息公开标准,程序,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

就诊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伤病员及时得到发现、登记、报告、处理,提供传染病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范知识宣传和咨询服务。传染病报告率和报告及时率均达到95%,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率达到100%。直接实施责任:
    1.完善服务标准,规范服务程序,主动公示办理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期限等内容。
    2.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11负责医疗卫生服务项目儿童健康管理
1.【国务院文件】《“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国发〔2017〕9号)第七章基本医疗卫生:国家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本领域服务项目共20项,具体包括: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儿童健康管理……。
    2.《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规范》包括12项内容,即:0-6岁儿童健康管理......。”  
    3.山东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山东2017年版)》的通知:“0-6岁儿童健康管理……”



【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监察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规定的追责情形。




提供新生儿访视、儿童保健系统管理、体格检查、儿童营养与喂养指导、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和健康指导等服务。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逐步达到90%。直接实施责任:
    1.完善服务标准,规范服务程序,主动公示办理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期限等内容。
    2.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12负责医疗卫生服务项目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
    1.【国务院文件】《“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国发〔2017〕9号)第七章基本医疗卫生:国家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本领域服务项目共20项,具体包括: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
          2.《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规范》包括12项内容,即:孕产妇健康管理……。”  
          3.山东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山东2017年版)》的通知:“孕产妇健康管理……”

指导监督责任:
    指导下级行政机关完善服务标准,程序,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监察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规定的追责情形。

指导监督责任:
    指导下级行政机关完善服务标准,程序,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提供孕期保健、产后访视及健康指导服务。孕产妇系统管理率逐步达到90%以上。直接实施责任:
    1.完善服务标准,规范服务程序,主动公示办理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期限等内容。
    2.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13负责医疗卫生服务项目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
1.【国务院文件】《“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国发〔2017〕9号)第七章基本医疗卫生:国家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本领域服务项目共20项,具体包括: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
    2.《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规范》包括12项内容,即:老年人健康管理……。”  
    3.山东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山东2017年版)》的通知:“老年人健康管理……”

指导监督责任:
    指导下级行政机关完善服务标准,程序,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监察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规定的追责情形。

指导监督责任:
    指导下级行政机关完善服务标准,程序,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提供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等健康管理服务。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逐步达到70%。直接实施责任:
    1.完善服务标准,规范服务程序,主动公示办理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期限等内容。
    2.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14负责医疗卫生服务项目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
1.【国务院文件】《“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国发〔2017〕9号)第七章基本医疗卫生:国家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本领域服务项目共20项,具体包括: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管理……。
    2.《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规范》包括12项内容,即: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服务、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  
    3.山东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山东2017年版)》的通知:“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服务、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减盐防控高血压综合干预项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

指导监督责任:
    指导下级行政机关完善服务标准,程序,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监察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规定的追责情形。

指导监督责任:
    指导下级行政机关完善服务标准,程序,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提供登记管理、健康指导、定期随访和体格检查服务。全国计划管理高血压患者约1亿人,糖尿病患者约3500万人。直接实施责任:
    1.完善服务标准,规范服务程序,主动公示办理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期限等内容。
    2.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15负责医疗卫生服务项目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
    1.【国务院文件】《“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国发〔2017〕9号)第七章基本医疗卫生:国家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本领域服务项目共20项,具体包括: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卫生计生监督协管……。
          2.《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规范》包括12项内容,即:卫生计生监督协管......。”  
          3.山东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山东2017年版)》的通知:“卫生计生监督协管……”

指导监督责任:
    指导下级行政机关完善服务标准,程序,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监察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规定的追责情形。

指导监督责任:
    指导下级行政机关完善服务标准,程序,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提供食品安全信息报告、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学校卫生服务、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等服务。逐步覆盖90%以上的乡镇。直接实施责任:
    1.完善服务标准,规范服务程序,主动公示办理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期限等内容。
    2.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16负责医疗卫生服务项目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
    1.【国务院文件】《“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国发〔2017〕9号)第七章基本医疗卫生:国家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本领域服务项目共20项,具体包括: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卫生计生监督协管……。
          2.《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规范》包括12项内容,即: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  
          3.山东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山东2017年版)》的通知:“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

指导监督责任:
    指导下级行政机关完善服务标准,程序,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监察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规定的追责情形。

指导监督责任:
    指导下级行政机关完善服务标准,程序,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提供肺结核筛查及推介转诊、入户随访、督导服药、结果评估等服务。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率逐步达到90%。直接实施责任:
    1.完善服务标准,规范服务程序,主动公示办理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期限等内容。
    2.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17负责医疗卫生服务项目中医药健康管理
1.【国务院文件】《“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国发〔2017〕9号)第七章基本医疗卫生:国家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本领域服务项目共20项,具体包括: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卫生计生监督协管、中医药健康管理……。
    2.《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规范》包括12项内容,即:中医药健康管理......。”  
    3.山东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山东2017年版)》的通知:“中医药健康管理……”

指导监督责任:
    指导下级行政机关完善服务标准,程序,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监察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规定的追责情形。

指导监督责任:
    指导下级行政机关完善服务标准,程序,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为65岁以上老人提供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保健指导服务,为0—3岁儿童提供中医调养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逐步达到65%。直接实施责任:
    1.完善服务标准,规范服务程序,主动公示办理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期限等内容。
    2.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18负责医疗卫生服务项目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随访管理
1.【国务院文件】《“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国发〔2017〕9号)第七章基本医疗卫生:国家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本领域服务项目共20项,具体包括: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卫生计生监督协管、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随访管理……。
    2.山东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山东2017年版)》的通知

指导监督责任:
    指导下级行政机关完善服务标准,程序,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监察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规定的追责情形。

指导监督责任:
    指导下级行政机关完善服务标准,程序,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在医疗卫生机构指导下,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提供随访服务。感染者和病人规范管理率逐步达到90%。直接实施责任:
    1.完善服务标准,规范服务程序,主动公示办理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期限等内容。
    2.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19负责医疗卫生服务项目社区艾滋病高危行为人群干预
1.【国务院文件】《“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国发〔2017〕9号)第七章基本医疗卫生:国家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本领域服务项目共20项,具体包括: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卫生计生监督协管、社区艾滋病高危行为人群干预……。
    2.山东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山东2017年版)》的通知

指导监督责任:
    指导下级行政机关完善服务标准,程序,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监察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规定的追责情形。

指导监督责任:
    指导下级行政机关完善服务标准,程序,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为艾滋病性传播高危行为人群提供综合干预措施。干预措施覆盖率逐步达到90%。直接实施责任:
    1.完善服务标准,规范服务程序,主动公示办理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期限等内容。
    2.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20负责医疗卫生服务项目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国务院文件】《“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国发〔2017〕9号)第七章基本医疗卫生:国家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本领域服务项目共20项,具体包括: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指导监督责任:
    指导下级行政机关完善服务标准,程序,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监察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规定的追责情形。

指导监督责任:
    指导下级行政机关完善服务标准,程序,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提供健康教育、健康检查、风险评估和咨询指导等孕前优生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逐步达到80%。直接实施责任:
    1.完善服务标准,规范服务程序,主动公示办理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期限等内容。
    2.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21负责医疗卫生服务项目基本药物制度
【国务院文件】《“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国发〔2017〕9号)第七章基本医疗卫生:国家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本领域服务项目共20项,具体包括: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基本药物制度……。
指导监督责任:
    指导下级行政机关完善服务标准,程序,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监察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规定的追责情形。

指导监督责任:
    指导下级行政机关完善服务标准,程序,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报销目录,逐步提高实际报销水平。直接实施责任:
    1.完善服务标准,规范服务程序,主动公示办理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期限等内容。
    2.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22负责医疗卫生服务项目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咨询
1.【国务院文件】《“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国发〔2017〕9号)第七章基本医疗卫生:国家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本领域服务项目共20项,具体包括: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卫生计生监督协管、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咨询……。
    2.【行政法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2001年6月公布,2004年12月修订)第八条:“县级以上城市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可以在批准的范围内开展下列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临床医疗服务:(一)避孕和节育的医学检查;(二)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和计划生育药具不良反应的诊断、治疗;(三)施行避孕、节育手术和输卵(精)管复通手术;(四)开展围绕生育、节育、不育的其他生殖保健项目。具体项目由国务院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共同规定。”第九条:“乡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可以在批准的范围内开展下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一)放置宫内节育器;(二)取出宫内节育器;(三)输卵(精)管结扎术;(四)早期人工终止妊娠术。”
    3.【部委规章】《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管理办法》(2006年7月14日通过,2006年9月1日起施行)第五条:“国家为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提供计划生育药具;育龄夫妻在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可以免费获得计划生育药具。”
   

指导监督责任:
    指导下级行政机关完善服务标准,程序,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监察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规定的追责情形。

指导监督责任:
    指导下级行政机关完善服务标准,程序,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咨询服务、计划生育相关的临床医疗服务、符合条件的再生育技术服务和计划生育宣传服务。直接实施责任:
    1.完善服务标准,规范服务程序,主动公示办理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期限等内容。
    2.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23负责组织健康体检人员的培训、考核中小学生健康体检
1.【部委文件】《卫生部   教育部<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   的通知》(卫医发〔2008〕37号):“一、健康体检基本要求(一)新生入学应建立健康档案……(二)在校学生每年进行1次常规健康体检……”
      2.【省级文件】《山东省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实施办法》(鲁卫办发〔2009〕4号):“一、组织管理……四承担中小学生体检的卫生医疗机构必须按照卫生部、教育部《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规定时间和内容,协助学校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学生健康档案建档率应达100%……六在校学生每学期进行两次视力检查,每学年进行一次常规健康体检……四、经费来源及收费标准   根据《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规定,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体检费用,纳入学校公用经费开支,不得向学生收取……”

指导监督责任:
    指导下级行政机关完善服务标准,程序,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监察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规定的追责情形。

指导监督责任:
    指导下级行政机关完善服务标准,程序,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按照要求为中小学生提供健康体检服务直接实施责任:
    1.完善服务标准,规范服务程序。
    2.依法依规提供服务。

24主管全国母婴保健工作,根据不同地区情况提出分级分类指导原则,并对全国母婴保健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出生医学证明办理
1.【法律】《母婴保健法》(1994年10月27日通过,1995年6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三条:“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2.【部委文件】《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安部关于启用和规范管理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的通知 》(国卫妇幼发〔2013〕52号)附件2   :“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第五版)一、首次签发情形 《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机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为新生儿签发国家统一制发的《出生医学证明》。” 
辖区内各级医疗保健机构按照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监察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规定的追责情形。
辖区内各级医疗保健机构按照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辖区内各级医疗保健机构按照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直接实施责任:
    1.完善服务标准,规范服务程序,主动公示办理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期限等内容。
    2.依法依规提供服务。

25负责人口死亡医学证明的签发管理死亡医学证明办理
【部委文件】   《国家卫生计生委 公安部   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口死亡医学证明和信息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规划发〔2013〕57号):“一、人口死亡医学证明的签发    人口死亡医学证明是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说明居民死亡及其原因的医学证明……(二)《死亡证》签发对象为在中国大陆死亡的中国公民、台港澳居民和外国人(含死亡新生儿)。(三)《死亡证》签发单位为负责救治或正常死亡调查的医疗卫生机构……(五)死者家属遗失《死亡证》,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向签发单位申请补发一次……”负责救治或正常死亡调查的医疗卫生机构为在中国大陆死亡的中国公民、台港澳居民和外国人(含死亡新生儿)签发死亡医学证明
【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监察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规定的追责情形。
负责救治或正常死亡调查的医疗卫生机构为在中国大陆死亡的中国公民、台港澳居民和外国人(含死亡新生儿)签发死亡医学证明

负责救治或正常死亡调查的医疗卫生机构为在中国大陆死亡的中国公民、台港澳居民和外国人(含死亡新生儿)签发死亡医学证明直接实施责任:
    1.完善服务标准,规范服务程序,主动公示办理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期限等内容。
    2.依法依规提供服务。

26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医师工作出具医学证明文件
【法律】   《执业医师法》(1998年6月26日通过,1999年5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一条:“医师在执业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一)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进行医学诊查、疾病调查、医学处置、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医疗机构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
【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监察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规定的追责情形。
医疗机构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

医疗机构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直接实施责任:
    1.完善服务标准,规范服务程序,主动公示办理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期限等内容。
    2.依法依规提供服务。

27负责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病历规范的管理住院病历复制、查阅
【部委文件】   《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年版)》(国卫医发〔2013〕31号)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受理下列人员和机构复制或者查阅病历资料的申请,并依规定提供病历复制或者查阅服务……”第十八条:“医疗机构应当指定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负责受理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受理申请时,应当要求申请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形式进行审核……”第十九条:“医疗机构可以为申请人复制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中的体温单、医嘱单、住院志(入院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麻醉记录、手术记录、病重(病危)患者护理记录、出院记录、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病理报告、检验报告等辅助检查报告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病历资料。”第二十条:“公安、司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保险以及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部门,因办理案件、依法实施专业技术鉴定、医疗保险审核或仲裁、商业保险审核等需要,提出审核、查阅或者复制病历资料要求的,经办人员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后,医疗机构可以根据需要提供患者部分或全部病历……”第二十一条:“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要求,病历尚未完成,申请人要求复制病历时,可以对已完成病历先行复制,在医务人员按照规定完成病历后,再对新完成部分进行复制。”第二十二条:“医疗机构受理复制病历资料申请后,由指定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通知病案管理部门或专(兼)职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需要复制的病历资料送至指定地点,并在申请人在场的情况下复制;复制的病历资料经申请人和医疗机构双方确认无误后,加盖医疗机构证明印记。”第二十三条:“医疗机构复制病历资料,可以按照规定收取工本费。”医疗机构应当受理复制或者查阅病历资料的申请,并依规定提供病历复制或者查阅服务直接实施责任:
    1.完善服务标准,规范服务程序,主动公示办理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期限等内容。
    2.依法依规提供服务。
【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监察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规定的追责情形。
医疗机构应当受理复制或者查阅病历资料的申请,并依规定提供病历复制或者查阅服务直接实施责任:
    1.完善服务标准,规范服务程序,主动公示办理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期限等内容。
    2.依法依规提供服务。

医疗机构应当受理复制或者查阅病历资料的申请,并依规定提供病历复制或者查阅服务直接实施责任:
    1.完善服务标准,规范服务程序,主动公示办理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期限等内容。
    2.依法依规提供服务。

28主管全国母婴保健工作,根据不同地区情况提出分级分类指导原则,并对全国母婴保健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婚前医学检查
【省级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婚前保健工作的通知》(鲁卫妇社发﹝2008﹞19号):“五、积极探索实行免费婚前保健的有效方式,全面提高覆盖率   各地要把婚前保健服务纳入政府购买公共卫生服务的范畴,实施免费婚前医学检查。”


【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监察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规定的追责情形。




实施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直接实施责任:
    1.完善服务标准,规范服务程序,主动公示办理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期限等内容。
    2.依法依规提供服务。

29负责本行政区域新生儿疾病筛查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网络,组织医疗机构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新生儿疾病筛查
1.【部委规章】《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2008年12月1日通过,2009年6月1日起施行)第三条:“本办法规定的全国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包括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苯丙酮尿症等新生儿遗传代谢病和听力障碍。卫生部根据需要对全国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进行调整。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医疗资源、群众需求、疾病发生率等实际情况,增加本行政区域内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并报卫生部备案。”
    2.【省级文件】《山东省新生儿听力筛查实施方案(试行)》(鲁卫妇社发〔2012〕6号):“(四)切实保障经费投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建立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的财政保障机制,把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设立专项经费,用于新生儿听力筛查、诊治的设备设施建设和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健康教育及管理网络运行等工作。”
    3.【省级文件】《山东省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鲁卫妇社发〔2012〕11号);
    4.【省级文件】《关于印发山东省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疾病免费筛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卫妇社发〔2013〕8号)。
医疗保健机构按照要求提供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
【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监察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规定的追责情形。
医疗保健机构按照要求提供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

医疗保健机构按照要求提供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直接实施责任:
    1.完善服务标准,规范服务程序。
    2.依法依规提供服务。

30
农村妇女“两癌”检查
1.【部委文件】《卫生部、全国妇联关于印发<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管理方案>的通知》(卫妇社发〔2009〕61号):“为提高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以下简称‘两癌’)的早诊早治率,降低死亡率,提高广大农村妇女健康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确定的重点工作,卫生部、财政部、全国妇联决定从2009年开始实施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利用中央财政专项补助经费,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农村妇女‘两癌’检查。”
      2.【省级文件】《山东省卫生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妇女联合会关于印发<山东省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卫妇社发〔2009〕19号)
     3.【省级文件】《山东省卫生厅和妇女联合会印发<2012年山东省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卫妇社发〔2012〕14号):“三、组织实施(一)组织领导:各项目地区卫生行政部门和妇联组成同级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项目日常管理工作。”(建议删除此项)



【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监察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规定的追责情形。



项目试点地区开展农村妇女‘两癌’检查直接实施责任:
    1.完善服务标准,规范服务程序。
    2.依法依规提供服务。
31
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
 【省级文件】《关于印发<山东省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卫妇社发〔2009〕24号):“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并实行住院分娩基本服务项目补助政策,使广大农村孕产妇能够平等地享有安全、有效、规范和便捷的孕产期保健服务,维护广大农村妇女儿童的健康权益。”


【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监察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规定的追责情形。



为农村孕产妇提供住院分娩补助直接实施责任:
    1.完善服务标准,规范服务程序。
    2.依法依规提供服务。
32组织实施市县两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项目的组织管理和具体实施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
1.【省级文件】《卫生部关于印发<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管理方案>的通知》(卫妇社发〔2009〕60号):“为加大出生缺陷干预工作,降低我国神经管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确定的重点工作,卫生部决定从2009年开始实施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利用中央财政专项补助经费,对全国准备怀孕的农村妇女免费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
    2.【省级文件】《关于印发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卫妇社发﹝2009﹞20号):“四、组织实施市县两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项目的组织管理和具体实施。”



【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监察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规定的追责情形。
对全国准备怀孕的农村妇女免费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直接实施责任:
    1.完善服务标准,规范服务程序。
    2.依法依规提供服务。

对全国准备怀孕的农村妇女免费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直接实施责任:
    1.完善服务标准,规范服务程序。
    2.依法依规提供服务。

33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
    1.《国家五部委关于做好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卫流管发﹝2014﹞82号):“三、主要任务……(二)将流动人口纳入社区卫生计生服务对象。按照《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和户籍制度改革的要求,将流动人口作为服务对象,纳入社区卫生计生服务体系,为流动人口提供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
        2.《关于做好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的实施意见》(鲁卫流管发〔2015〕1号):“二、明确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扎实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均等化服务……(二)……在流动人口中全面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优先落实好儿童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控、孕产妇和儿童保健、健康档案、计划生育、健康教育等6类基本公共服务。   1、做好流动儿童预防接种服务……2、强化流动人口传染病防控措施……3、完善流动孕产妇和儿童保健管理……4、建立健全流动人口健康档案……5、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6、开展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在开展以上服务同时,要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及时将流动人口中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纳入属地管理,定期随访,进行危险性评估,提供服药依从性及康复指导。开展疾病应急救助应包括流动人口。积极探索新增服务项目,使流动人口公平地分享改革发展成果。”

指导监督责任:
    指导下级行政机关完善服务标准,程序,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监察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规定的追责情形。

指导监督责任:
    指导下级行政机关完善服务标准,程序,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为流动人口提供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直接实施责任:
    1.完善服务标准,规范服务程序。
    2.依法依规提供服务。

34负责对献血工作的监督管理无偿献血返还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2000年8月25日通过)第二十条:“无偿献血者自献血之日起五年内免费享受五倍无偿献血量的医疗用血,五年后免费享受与无偿献血量等量的医疗用血,或者其配偶和直系亲属自献血三十日起免费享受与无偿献血量等量的医疗用血。无偿献血者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用血后,凭《无偿献血证》、居民身份证、用血结算单及能证明用血人与献血人之间关系的证件由原采血血站报销用血费用。”


【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监察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规定的追责情形。
市血站进行无偿献血返还直接实施责任:
    1.完善返还标准,规范服务程序。
    2.依法依规提供服务。





35负责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具体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执业医师法》(1998年6月通过)第三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制定医师培训计划,对医师进行多种形式的培训,为医师接受继续医学教育提供条件。”
    《国家卫生计生委等7部门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卫科教发〔2013〕56号):(七)培训招收。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订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
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直接实施责任:
    1.完善培训标准,程序。
    2.依法依规提供服务。
 【法律】《执业医师法》(1998年6月通过)第四十二条: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或者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工作人员违反本法有关规定,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监察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规定的追责情形。









36各级卫生防疫机构,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公共卫生服务人员健康合格证明办理
    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1987年4月1日国务院发布,2016年1月13日修正)第七条:“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持有‘健康合格证’方能从事本职工作。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2.《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1995年卫生部令第41号)第二条:“预防性健康检查是指对食品、饮用水生产经营人员、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的人员、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有害作业人员、放射工作人员以及在校学生等按国家有关卫生法律、法规规定所进行的从业前、从业和就学期间的健康检查。”第十四条:“卫生监督机构根据健康检查结果,对预防性健康检查合格者签发健康合格证明。”



【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监察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规定的追责情形。




卫生监督机构根据健康检查结果,对预防性健康检查合格者签发健康合格证明直接实施责任:
    完善服务标准,规范服务程序,主动公示办理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期限等内容。
   

37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医疗事故争议处理
【行政法规】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2002年国务院令第351号)第三十八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         


【行政法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2002年国务院令第351号)第五十四条:卫生行政部门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未及时组织调查的;(二)接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审查或者移送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三)未将应当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医疗事故争议移交医学会组织鉴定的;(四)未按照规定逐级将当地发生的医疗事故以及依法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行政处理情况上报的;(五)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审核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的。
      【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监察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规定的追责情形。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其中患者死亡、可能为二级以上医疗事故的,或其他必须由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由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直接实施责任:
    1.完善服务标准,规范服务程序,主动公示办理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期限等内容。
    指导监督责任:
    2.指导下级行政机关完善服务标准、服务程序,不断改进服务质量。

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直接实施责任:
    完善服务标准,规范服务程序,主动公示办理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期限等内容。
   

38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村医生的管理工作。乡村医生培训
【行政法规】《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2003年国务院令第386号)第三十一条:“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培训规划制定本地区乡村医生培训计划。”


【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监察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规定的追责情形。



制定本地区乡村医生培训计划直接实施责任:
    完善服务标准,规范服务程序,主动公示办理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期限等内容。
   
39负责计划生育基层统计管理省外计生服务管理关系迁移审核把关
1.【省级文件】《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计划生育基层统计管理意见>的通知》(鲁卫指导发〔2016〕3号):“七、统计对象的管理移交(二)跨省管理移交1、户籍迁出省外的人员。由原管理地打印《育龄妇女基础信息卡》,按照迁入地的规定要求,由乡级或县级卫生计生部门盖章后交本人,作为外省计划生育管理建档的依据之一。县级卫生计生部门要对移交外省管理信息进行确认,并审核外省乡级或乡级以上卫生计生部门管理回执,予以备案。”
    2.【省级文件】《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育龄妇女信息管理规范>的通知》(鲁卫指导发〔2016〕4号):“二、育龄妇女信息管理的运行与操作  2.《基础信息卡》的移交  (2)   育龄妇女跨省迁移由迁入地和迁出地以纸质形式进行管理移交和信息通报。户籍迁出省外的人员,由原管理地打印《已婚育龄妇女信息通报(移交、回执)单》并加盖乡镇计生办公章,由县级加盖公章进行确认后交给本人。审核外省县级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出具的管理回执予以备案;户籍迁入省内的人员,要根据外省县级卫生计生主管部门确认的育龄妇女计划生育信息纳入本辖区管理。”



【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监察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规定的追责情形。




省外计生服务管理关系迁移的审核把关,备案直接实施责任:
    完善服务标准,规范服务程序,主动公示办理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期限等内容。
   

40对老年人优待工作进行督促检查。高龄津贴发放
【省级文件】《山东省优待老年人规定》(鲁政〔2011〕54号)第二条:“实行高龄津贴。将百岁以上老年人长寿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不少于300元,所需资金由省、市、县按现行经费负担渠道解决。有条件的地方可将高龄津贴补贴范围扩大到80周岁以上老年人。”

【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监察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规定的追责情形。



给百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直接实施责任:
    完善服务标准,规范服务程序,主动公示办理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期限等内容。
   

41对老年人优待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创建“山东省老年人公益维权服务示范站”
【省级文件】《山东省老年人公益维权服务示范站创建办法》:“二、创建范围:全省老龄、法院、检察院、公安、民政、司法行政等系统基层老年维权服务单位,以及老年公寓、敬老院、农村幸福院等各类养老机构。三、示范站职责(一)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老年普法宣传教育,强化全社会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和老年人自我维权的意识和能力。(二)了解和掌握老年人利益诉求,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倾向性问题,积极化解矛盾纠纷,消除不稳定因素。(三)耐心接待群众来访,诚心为老年人提供维权服务。(四)公安、检察院、法院系统应优先做好老年人维权案件的侦查、检察、审判等工作。(五)民政部门要加强对各类养老机构监督指导,引导其积极为机构内老年人提供各类维权服务。(六)基层法律服务组织和法律援助机构应优先优惠为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办理等服务。”


【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监察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规定的追责情形。




创建“山东省老年人公益维权服务示范站”直接实施责任:
    1.完善服务标准,规范服务程序。
    2.依法依规提供服务。

42对老年人优待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山东省老年人优待证》办理
【省级文件】《山东省优待老年人规定》(鲁政〔2011〕54号)第三十九条:“《山东省老年人优待证》由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统一样式,各市、县(市、区)老龄工作机构制作发放,老年人自愿办理。制作和发放费用由各级财政负担,不得向老年人收取任何费用。”


【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监察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规定的追责情形。
依申请办理《山东省老年人优待证》直接实施责任:
    完善服务标准,规范服务程序,主动公示办理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期限等内容。
   

依申请办理《山东省老年人优待证》直接实施责任:
    完善服务标准,规范服务程序,主动公示办理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期限等内容。
   

43负责艾滋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工作,对有关部门、组织和个人开展艾滋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艾滋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与咨询
【行政法规】《艾滋病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457号,2006年1月18日通过,2006年3月1日起施行)第十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艾滋病防治以及关怀和不歧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的宣传教育,提倡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营造良好的艾滋病防治的社会环境。第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加强艾滋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工作,对有关部门、组织和个人开展艾滋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医疗卫生机构应当组织工作人员学习有关艾滋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知识;医务人员在开展艾滋病、性病等相关疾病咨询、诊断和治疗过程中,应当对就诊者进行艾滋病防治的宣传教育。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主管部门应当利用计划生育宣传和技术服务网络,组织开展艾滋病防治的宣传教育。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向育龄人群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生殖健康服务时,应当开展艾滋病防治的宣传教育。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在医疗卫生机构开通艾滋病防治咨询服务电话,向公众提供艾滋病防治咨询服务和指导。第二十三条:国家实行艾滋病自愿咨询和自愿检测制度。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的艾滋病自愿咨询和检测办法,为自愿接受艾滋病咨询、检测的人员免费提供咨询和初筛检测。
   
   
   
开展艾滋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与咨询直接实施责任:
    1.依法依规提供服务。
    指导监督责任:
    2.指导下级行政机关完善服务标准、服务程序,不断改进服务质量。
【行政法规】《艾滋病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457号,2006年1月18日通过,2006年3月1日起施行)第五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艾滋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履行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职责的;(二)对有证据证明可能被艾滋病病毒污染的物品,未采取控制措施的;(三)其他有关失职、渎职行为。
      【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监察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规定的追责情形。
   

开展艾滋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与咨询直接实施责任:
    1.依法依规提供服务。
    指导监督责任:
    2.指导下级行政机关完善服务标准、服务程序,不断改进服务质量。

开展艾滋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与咨询直接实施责任:
    依法依规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