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事项清单】2022年烟台市公安局长岛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实施的证明事项清单

日期: 2022-05-27 10:16 来源: 长岛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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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公安局长岛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实施的证明事项清单
序号证明事项名称涉及的政务服务事项名称及编码设定依据开具单位办事指南备注
1身份证明普通护照签发
370109019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六条:“公民申请普通护照,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近期免冠照片以及申请事由的相关材料。”
国家移民管理局《普通护照签发服务指南》六、申请材料…(五)未满十六周岁的,由其监护人陪同,除提交上述申请材料外,还应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但还应当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
公安机关详细申请材料请咨询3995236













适用于申请出入境证件的申请人。身份证明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等
内地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签发370109020002《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第九条:内地公民因私事申请前往香港、澳门,须回答有关的询问并履行下列手续:(一)交验户口簿或者其他户籍证明。
国家移民管理局《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签发服务指南》七、办理方式…(一)未满16周岁人员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的,由监护人或者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申请。监护人应当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并留存复印件;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还须提交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并留存复印件。(二)已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在原往来港澳通行证或者原签注申请受理部门申请签注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人须出具委托书,被委托人须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申请人在港澳地区的,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申请。
公安机关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签发370109021000《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第七条:大陆居民申请前往台湾,须履行下列手续:(一)交验身份、户口证明。
国家移民管理局《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签发服务指南》六、申请材料(一)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材料…5、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还应交验监护关系证明(出生证明、户口簿等),交验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还须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交验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二)申请签注材料…6、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人应出具委托书,被委托人须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原件;由单位代办的,应当提交单位公函,交验代办人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原件。
公安机关
内地居民前往港澳通行证
签发370109020001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第九条:内地公民因私事申请前往香港、澳门,须回答有关的询问并履行下列手续:(一)交验户口簿或者其他户籍证明。
国家移民管理局《前往港澳通行证签发服务指南》六、申请材料…(四)…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子女还应交验内地的父亲或者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公安机关
出入境通行证签发
370109022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六条:公民申请普通护照,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近期免冠照片以及申请事由的相关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出入境通行证的受理和审批签发程序、签发时限、宣布作废、收缴、式样制定和监制,以及对相关违法行为的处罚等参照普通护照的有关规定执行。
国家移民管理局《出入境通行证签发服务指南》六、申请材料…(七)因国籍冲突、港澳居民来内地遗失证件等情形需申请出入境通行证的,应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港澳特区政府部门
适用于无有效回乡证的,
身份证明主要指的是港澳居民香港、澳门居民
身份证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签发370109018000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台湾居民申请来往大陆,须履行下列手续:(一)交验表明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出境入境证件;第二款:国家主管机关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要求台湾居民提交其他申请材料。
国家移民管理局《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发服务指南》六、申请材料…(三)交验本人有效的台湾地区身份证和台湾地区出入境证件。没有身份证的,交验户籍誊本或户口名簿。有关证件交验原件,留存身份证或户籍誊本(户口名簿)的复印件或者电子扫描件。父母双方为台湾居民,本人在大陆出生,已取得台湾地区入台许可的,应当交验申请人父母台胞证、本人出生证明。在大陆停居留的台湾居民应当按照《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住宿登记后申请办理台胞证。
台湾主管部门携带材料到相关部门办理适用于申请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居民,身份证明主要指的是台湾居民身份证明
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
3700000109127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505号)第十三条:“ 承办者应当在活动举办日的20日前提出安全许可申请,申请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承办者合法成立的证明以及安全责任人的身份证明;
   (二)大型群众性活动方案及其说明,2个或者2个以上承办者共同承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还应当提交联合承办的协议;
   (三)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方案;
   (四)活动场所管理者同意提供活动场所的证明。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有关主管部门对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承办者有资质、资格要求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资质、资格证明。”
公安机关带户口本到公安机关办理身份证明主要指的是身份证
排放偶发性强烈噪声审批
3700000109149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施行)第二十条:“进行产生强烈偶发性噪声活动的单位,应当事先向当地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和公安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进行产生强烈偶发性噪声活动前,当地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和公安部门,应当联合向社会公告周知。”第二十二条:“凡在建筑施工中使用机械、设备,其排放噪声可能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施工场界排放标准的,应当在工程开工十五日前向当地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提出申请,说明工程项目名称、建筑者名称、建筑施工场所及施工期限、可能排放到建筑施工场界的环境噪音强度和所采用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等。”公安机关身份证明主要指的是身份证
娱乐场所备案
3700001009048
《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03号)第五条:娱乐场所备案项目包括:
(一)名称;
(二)经营地址、面积、范围;
(三)地理位置图和内部结构平面示意图;
(四)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
(五)与保安服务企业签订的保安服务合同及保安人员配备情况;
(六)核定的消费人数;
(七)娱乐经营许可证号、营业执照号及登记日期;
(八)监控、安检设备安装部位平面图及检测验收报告。
设有电子游戏机的游艺娱乐场所备案时,除符合前款要求外,还应当提供电子游戏机机型及数量情况。
公安机关
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核发
370109043000
《爆破作业人员资格条件和管理要求》(GA  990—2012) 8.2.1.1  申请《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的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应向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请,提交《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申请表及以下材料:a)身份证明复印件b) 申请人符合8.1.2要求的证明,初次申请《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的提供符合8.1.1要求的证明;c)申请人与爆破作业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d)爆破作业单位为申请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的证明;e)爆破作业单位聘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人员和退休人员等不能提供c)、d)项材料的,应提供爆破作业单位的聘任协议以及现或原所在单位的同意受聘证明或退休证明。企事业单位到相关企事业单位办理爆破作业单位聘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人员和退休人员等不能提供c)、d)项材料的,应提供本项证明
申请《边境管理区通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管理办法》(公安部第42号令)
    第五条 凡常住边境管理区年满16周岁的中国公民,凭《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居民身份证》)在本省、自治区的边境管理区通行;前往其他省、自治区的边境管理区,须持《边境通行证》。
  第六条 凡居住在非边境管理区年满16周岁的中国公民,前往边境管理区,须持《边境通行证》。
公安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申领《边境通行证》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指定的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凭单位证明,可以向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指定的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
(一)常住户口所在地与工作单位所在地在同一城市,但不在同一辖区的人员;
(二)中央各部委和省级人民政府的驻外办事处人员;
(三)已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暂住一年以上的人员;
(四)因工作调动,尚未办妥常住或者暂住户口的人员;
(五)因紧急公务,确需前往边境管理区的国家工作人员。”
    根据《关于第二批不再要求提供有关规章设定证明事项和取消有关规范性文件设定证明事项的通知》(公法〔2019〕224号)取消《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的单位证明、暂住证明。目前仅凭身份证件即可办理。
2户籍证明普通护照签发
370109019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六条:“公民申请普通护照,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近期免冠照片以及申请事由的相关材料。”公安机关携带材料到公安机关办理适用于未成年人、需提交亲属关系证明的申请人等。户籍证明主要有居民户口簿等
内地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签发370109020002《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第九条:内地公民因私事申请前往香港、澳门,须回答有关的询问并履行下列手续:(一)交验户口簿或者其他户籍证明。公安机关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签发370109021000《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第七条:大陆居民申请前往台湾,须履行下列手续:(一)交验身份、户口证明。公安机关
内地居民前往港澳通行证签发370109020001《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第九条:内地公民因私事申请前往香港、澳门,须回答有关的询问并履行下列手续:(一)交验户口簿或者其他户籍证明。
国家移民管理局《前往港澳通行证签发服务指南》六、申请材料…(四)…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子女还应交验内地的父亲或者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公安机关
3居住证明内地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
和签注签发37010902000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公告》:“居住证持有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除外),可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向居住地的县级(含)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深圳一年多次“个人旅游”签注除外)、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赴台定居除外)申请。”
公安机关携带材料到公安机关办理适用于按规定需提交居住证明的申请人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和签注签发370109021000
公安机关
4监护证明普通护照签发
370109019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六条:“公民申请普通护照,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近期免冠照片以及申请事由的相关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三项: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及复印件。
国家移民管理局《普通护照签发服务指南》六、申请材料…(五)未满十六周岁的,由其监护人陪同,除提交上述申请材料外,还应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但还应当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
公安、医疗卫生等相关部门携带材料到相关机关办理适用于未成年申请人,监护证明主要有出生证明、
户口簿等
内地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
和签注签发370109020002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第九条:“内地公民因私事申请前往香港、澳门,须回答有关询问并履行下列手续:…(四)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
国家移民管理局《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签发服务指南》七、办理方式…(一)未满16周岁人员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的,由监护人或者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申请。监护人应当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并留存复印件。
公安、医疗卫生等相关部门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和签注签发370109021000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第七条:“大陆居民申请前往台湾,须履行下列手续:…(四)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
国家移民管理局《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签发服务》六、申请材料(一)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材料…5、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还应交验监护关系证明(出生证明、户口簿等),交验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公安、医疗卫生等相关部门
内地居民前往港澳通行证
签发370109020001
国家移民管理局《前往港澳通行证签发服务指南》六、申请材料…(三)…未满18周岁的,须提交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其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意见,交验居民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等监护关系证明、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公安、医疗卫生等相关部门
出入境通行证签发
370109022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六条:“公民申请普通护照,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近期免冠照片以及申请事由的相关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三项: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及复印件。第二十九条:出入境通行证的受理和审批签发程序、签发时限、宣布作废、收缴、式样制定和监制,以及对相关违法行为的处罚等参照普通护照的有关规定执行。
公安、医疗卫生等相关部门
5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普通护照签发
370109019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六条:公民申请普通护照,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近期免冠照片以及申请事由的相关材料。国家工作人员因本法第五条规定的原因出境申请普通护照的,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交相应证明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携带材料到相关部门办理适用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等
内地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
和签注签发370109020002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第九条:内地公民因私事申请前往香港、澳门,须回答有关的询问并履行下列手续:…(三)提交所在工作单位对申请人前往香港、澳门的意见。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和签注签发370109021000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第七条:大陆居民申请前往台湾,须履行下列手续:…(三)在职、在学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对申请人前往台湾的意见。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
内地居民前往港澳通行证
签发370109020001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第九条:内地公民因私事申请前往香港、澳门,须回答有关的询问并履行下列手续:…(三)提交所在工作单位对申请人前往香港、澳门的意见。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
6内地居民赴港澳定居申请的相应证明内地居民前往港澳通行证
签发370109020001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第九条:内地公民因私事申请前往香港、澳门,须回答有关询问并履行下列手续:…(四)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第十条:本办法第九条第四项所称的证明是指:(一)夫妻团聚,须提交合法婚姻证明,以及配偶在香港、澳门有永久居住资格的证明。
国家移民管理局《前往港澳通行证签发服务指南》六、申请材料(六)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申请材料。1、属于申请条件第(一)项规定情形的,提交结婚证明、配偶同意其以家庭团聚为目的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声明。有偕行子女的,需同时提交父母子女关系证明。申请人在国外登记结婚的,需提交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结婚证书或者结婚公证;…。(七)父母子女关系属于以下情形的,还需履行下列手续:1、申请人未满18周岁,属于非婚生子女或者父母离异,抚养其的父亲(母亲)即将或者已经赴香港或澳门定居的,需提交其由即将或者已经赴香港或澳门定居的父亲(母亲)抚养、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以及监护人同意其赴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声明;…。
港澳特区政府部门,内地公安、民政、医疗卫生等相关部门携带材料到相关部门办理适用于夫妻团聚及偕行子女。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第九条:内地公民因私事申请前往香港、澳门,须回答有关询问并履行下列手续:…(四)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第十条:本办法第九条第四项所称的证明是指:…(二)去香港、澳门照顾年老体弱父母或者无依靠的老人、儿童投靠香港、澳门亲属,须提供与香港、澳门亲属关系及其在香港、澳门有永久居住资格的证明。
国家移民管理局《前往港澳通行证签发服务指南》六、申请材料(六)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申请材料…2、属于申请条件第(二)项规定情形的,提交父亲或者母亲的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父母子女关系证明、父母的结婚证明;...。(七)父母子女关系属于以下情形的,还需履行下列手续:1、申请人未满18周岁,属于非婚生子女或者父母离异,抚养其的父亲(母亲)即将或者已经赴香港或澳门定居的,需提交其由即将或者已经赴香港或澳门定居的父亲(母亲)抚养、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以及监护人同意其赴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声明;…。
港澳特区政府部门,内地公安、民政、医疗卫生等相关部门适用于港澳永久性居民子女。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第九条:内地公民因私事申请前往香港、澳门,须回答有关询问并履行下列手续:…(四)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第十条:本办法第九条第四项所称的证明是指:…(二)去香港、澳门照顾年老体弱父母或者无依靠的老人、儿童投靠香港、澳门亲属,须提供与香港、澳门亲属关系及其在香港、澳门有永久居住资格的证明。
国家移民管理局《前往港澳通行证签发服务指南》六、申请材料(六)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申请材料:...3、属于申请条件第(三)项规定情形的,提交父母子女关系证明、父母的结婚证明;…。(七)父母子女关系属于以下情形的,还需履行下列手续:1、申请人未满18周岁,属于非婚生子女或者父母离异,抚养其的父亲(母亲)即将或者已经赴香港或澳门定居的,需提交其由即将或者已经赴香港或澳门定居的父亲(母亲)抚养、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以及监护人同意其赴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声明;…。
港澳特区政府部门,内地公安、民政、医疗卫生等相关部门适用于未成年人投靠父母。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第九条:内地公民因私事申请前往香港、澳门,须回答有关询问并履行下列手续:…(四)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第十条:本办法第九条第四项所称的证明是指:…(二)去香港、澳门照顾年老体弱父母或者无依靠的老人、儿童投靠香港、澳门亲属,须提供与香港、澳门亲属关系及其在香港、澳门有永久居住资格的证明。
国家移民管理局《前往港澳通行证签发服务指南》六、申请材料(六)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申请材料…4、属于申请条件第(四)项规定情形的,提交父母子女关系证明、父母的结婚证明、父母在香港或者澳门无子女的证明、父母同意其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声明;...。(七)父母子女关系属于以下情形的,还需履行下列手续:1、申请人未满18周岁,属于非婚生子女或者父母离异,抚养其的父亲(母亲)即将或者已经赴香港或澳门定居的,需提交其由即将或者已经赴香港或澳门定居的父亲(母亲)抚养、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以及监护人同意其赴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声明;…。
港澳特区政府部门,内地公安、民政、医疗卫生等相关部门适用于照顾父母。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第九条:内地公民因私事申请前往香港、澳门,须回答有关询问并履行下列手续:…(四)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第十条:本办法第九条第四项所称的证明是指:…(二)去香港、澳门照顾年老体弱父母或者无依靠的老人、儿童投靠香港、澳门亲属,须提供与香港、澳门亲属关系及其在香港、澳门有永久居住资格的证明。
国家移民管理局《前往港澳通行证签发服务指南》六、申请材料(六)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申请材料…5、属于申请条件第(五)项规定情形的,提交父母子女关系证明、父母在内地无子女的证明、港澳子女同意其赴香港或者澳门定居并履行赡养义务的声明;...。(七)父母子女关系属于以下情形的,还需履行下列手续:1、申请人未满18周岁,属于非婚生子女或者父母离异,抚养其的父亲(母亲)即将或者已经赴香港或澳门定居的,需提交其由即将或者已经赴香港或澳门定居的父亲(母亲)抚养、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以及监护人同意其赴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声明;…。
港澳特区政府部门,内地公安、民政、医疗卫生等相关部门适用于投靠子女。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第九条:内地公民因私事申请前往香港、澳门,须回答有关询问并履行下列手续:…(四)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
国家移民管理局《前往港澳通行证签发服务指南》六、申请材料(六)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申请材料…6、属于申请条件第(六)项规定情形的,提交与具体特殊情况相应的证明。
港澳特区政府部门,内地公安、民政、医疗卫生等相关部门适用于特殊情况需要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申请人。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第九条:内地公民因私事申请前往香港、澳门,须回答有关询问并履行下列手续:…(四)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
国家移民管理局《前往港澳通行证签发服务指南》六、申请材料(六)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申请材料…。(八)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认为确有必要的其他证明材料。相关证明需交验原件并提交复印件。申请材料为国(境)外机构出具,按规定需经过相应的公证、认证程序方能确认其合法性的,应当提供相关公证、认证材料。申请材料属非中文表述的,应提交经公证或者具有翻译资质的翻译机构出具的中文译本。
公安、民政、医疗卫生、国(境)外公证、我驻外使领馆等相关部门适用于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需提交确有必要的其他证明材料的申请人。
7亲子鉴定《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第九条:内地公民因私事申请前往香港、澳门,须回答有关询问并履行下列手续:…(四)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第十条:本办法第九条第四项所称的证明是指:…(四)探望在香港、澳门亲属,须提交亲属函件;时间急迫的,应尽可能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关的说明或者证明。
国家移民管理局《前往港澳通行证签发服务指南》六、申请材料(六)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申请材料…。(七)父母子女关系属于以下情形的,还需履行下列手续:...2、申请人属于非婚生子女、无法提供父母子女关系证明,或者亲子关系存疑的,须在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指定的医院或者机构进行亲子鉴定;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子女类申请人属于非婚生子女或者亲子关系存疑的,须在国家移民管理局指定的机构进行亲子鉴定;…。
指定的医院或者亲子鉴定机构适用于申请人属于非婚生子女、无法提供父母子女关系证明,或者亲子关系存疑的。
8收养关系证明《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第九条:内地公民因私事申请前往香港、澳门,须回答有关询问并履行下列手续:…(四)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第十条:本办法第九条第四项所称的证明是指:…(四)探望在香港、澳门亲属,须提交亲属函件;时间急迫的,应尽可能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关的说明或者证明。
国家移民管理局《前往港澳通行证签发服务指南》六、申请材料(六)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申请材料…。(七)父母子女关系属于以下情形的,还需履行下列手续…3、申请人或者港澳关系人属于收养子女的,需交验下列具有法律效力的收养关系证明,并提交复印件:1992年3月31日以前建立收养关系的,交验县级以上公证部门在建立收养关系时出具的收养公证书。1992年4月1日至1999年7月31日建立收养关系的,交验在建立收养关系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签发的《收养证》或县级以上公证部门出具的收养公证书。1999年8月1日以后建立收养关系的,交验在建立收养关系时,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地区(盟)行政公署民政部门等部门签发的《收养登记证》。建立收养关系时,申请人与港澳关系人均为内地居民的,提交在建立收养关系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签发的《收养登记证》或县级以上公证部门出具的收养公证书。...
公证、民政等部门适用于申请人或者港澳关系人属于收养子女的。
9内地居民往来港澳探亲签注申请的相应证明内地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签发370109020002《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第九条:内地公民因私事申请前往香港、澳门,须回答有关询问并履行下列手续:…(四)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港澳特区政府部门、内地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医疗卫生部门等携带材料到相关部门办理
内地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
和签注签发370109020002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第九条:内地公民因私事申请前往香港、澳门,须回答有关询问并履行下列手续:…(四)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
国家移民管理局《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签发服务指南》六、申请材料…(三)与申请往来港澳签注事由相关的申请材料。1、探亲。提交被探望亲属在香港或者在澳门定居、长期居住、就业、就学证明复印件,交验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亲属在香港定居的,提交香港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亲属是外国籍的,提交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外国护照复印件;
亲属在香港长期居住的,提交香港居民身份证、有效期一年以上的有效香港进入许可以及有效旅行证件复印件;
亲属在香港就业、就学的,提交相应香港进入许可复印件以及有效旅行证件复印件。
亲属在澳门定居的,提交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亲属是外国籍的,提交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外国护照复印件;
亲属在澳门长期居住的,提交澳门居民身份证或者澳门特别逗留证、有效旅行证件复印件;
亲属在澳门就业的,提交澳门主管部门批准在澳门就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有效旅行证件复印件;
亲属在澳门就学的,提交澳门高校录取通知书或者在学证明书复印件、有效旅行证件复印件。
亲属关系证明包括:结婚证、出生证、载明亲属关系的户口簿、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其他能够证明亲属关系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
向同一受理部门再次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探望同一亲属(配偶和姻亲除外)的,免交亲属关系证明。
港澳特区政府部门,内地公安、民政、医疗卫生等相关部门适用于申请赴港澳探亲的申请人。
10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商务签注申请的相应证明内地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签发370109020002《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第九条:内地公民因私事申请前往香港、澳门,须回答有关询问并履行下列手续:…(四)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工商登记部门、税务部门、申请人所属企业机构等携带材料到相关部门办理
内地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
和签注签发370109020002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第九条:内地公民因私事申请前往香港、澳门,须回答有关询问并履行下列手续:…(四)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
国家移民管理局《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签发服务指南》六、申请材料…(三)与申请往来港澳签注事由相关的申请材料…2、商务。交验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并提交复印件;企业机构人员还须提交企业机构为本人交纳社会保险的凭证(申请多次商务签注的,须连续6个月以上缴纳社会保险)或者本人属于该企业机构的有关证明文件;企业机构出具的赴港澳商务活动事由说明。
企业机构在备案时已提交过上述有关证明材料的,企业机构人员在备案有效期内申请商务签注时无须重复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工商登记部门、税务部门、申请人所属企业机构等适用于赴港澳从事商务活动的企业机构人员、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11内地居民往来港澳逗留签注申请的相应证明内地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签发370109020002《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第九条:内地公民因私事申请前往香港、澳门,须回答有关询问并履行下列手续:…(四)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港澳特区政府部门携带材料到相关部门办理
内地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
和签注签发370109020002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第九条:内地公民因私事申请前往香港、澳门,须回答有关询问并履行下列手续:…(四)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
国家移民管理局《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签发服务指南》六、申请材料…(三)与申请往来港澳签注事由相关的申请材料…5、逗留。赴香港随任、就学、就业、居留、培训人员或者作为受养人赴香港依亲的人员,须交验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相应进入许可原件,并提交复印件。通过劳务经营公司申请赴香港就业的,还须提交有关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劳务合作项目审核表》复印件。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逗留签注的,交验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延期许可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赴澳门随任,须提交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人事部出具的《驻澳门内派人员未成年子女随任身份证明表》。
赴澳门就学,须交验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出具的《确认录取证明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逗留签注的,提交澳门高等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原件。
赴澳门就业,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外地雇员逗留许可”名单》或者澳门劳工事务局、澳门社会文化司出具的有申请人姓名的批准文件原件,并提交复印件;通过劳务经营公司申请赴澳门就业,还须提交有关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对澳门特别行政区劳务合作项目审核表》复印件;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逗留签注的,提交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有申请人姓名的续期名单表,或者交验澳门劳工事务局、澳门社会文化司出具的有申请人姓名的批准文件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赴澳门就业人员的亲属,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批准通知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港澳特区政府部门、内地商务部门等适用于申请在港澳逗留的申请人。
12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其他签注申请的相应证明内地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签发370109020002《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第九条:内地公民因私事申请前往香港、澳门,须回答有关询问并履行下列手续:…(四)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有权机关或其他有关机构携带材料到相关部门办理
内地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
和签注签发370109020002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第九条:内地公民因私事申请前往香港、澳门,须回答有关询问并履行下列手续:…(四)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
国家移民管理局《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签发服务指南》六、申请材料…(三)与申请往来港澳签注事由相关的申请材料…6、其他。持逗留签注在香港(澳门)期间申请赴澳门(香港)的,须交验往来港澳通行证及逗留签注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因其他特殊事由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须交验与申请事由相关的申请材料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相关主管部门适用于因治病、奔丧、探望危重病人、诉讼、应试、处理产业、学术交流等特殊事由申请赴港澳的申请人,以及持逗留签注在香港(澳门)期间,申请前往澳门(香港)的申请人。
13国外定居证明普通护照签发
370109019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六条:“公民申请普通护照,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近期免冠照片以及申请事由的相关材料。”
家移民管理局《普通护照签发服务指南》六、申请材料…(八)…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短期回国申请换发普通护照的,还需提交定居国外的有效证明和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
外国有关机构携带材料到相关部门办理适用于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和签注签发370109021000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第七条:大陆居民申请前往台湾,须履行下列手续:“…(四)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
国家移民管理局《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签发服务指南》: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来大陆后申请前往台湾,需向其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申请人除按规定提交申请表和相应的事由证明材料外,还须交验本人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定居国外证明原件。
内地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
和签注签发370109020002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第九条:内地公民因私事申请前往香港、澳门,须回答有关询问并履行下列手续:…(四)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
14赴台任务批件和立项批复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和签注签发370109021000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第七条:大陆居民申请前往台湾,须履行下列手续:…(四)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第八条:本办法第七条第四项所称的证明是指:…(七)参加经济、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学术等活动,须提交台湾相应机构、团体、个人邀请或者同意参加该活动的证明;(八)主管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台办部门携带材料到相关部门办理适用于赴台参加经济、科技、文化以及从事乘务等活动的申请人
15入台许可《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第七条:大陆居民申请前往台湾,须履行下列手续:…(四)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第八条:本办法第七条第四项所称的证明是指:…(七)参加经济、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学术等活动,须提交台湾相应机构、团体、个人邀请或者同意参加该活动的证明;(八)主管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台湾主管部门适用于申请赴台探亲、定居、就医、访友、处理财产、奔丧、诉讼等情形的申请人。须提交相应类型的入台许可
16赴台学习证明《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第七条:大陆居民申请前往台湾,须履行下列手续:…(四)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第八条:本办法第七条第四项所称的证明是指:…(七)参加经济、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学术等活动,须提交台湾相应机构、团体、个人邀请或者同意参加该活动的证明;(八)主管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台办部门适用于赴台学习申请人。需要提交台办出具的赴台学习证明
17外国护照出入境通行证签发
370109022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六条:公民申请普通护照,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近期免冠照片以及申请事由的相关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出入境通行证的受理和审批签发程序、签发时限、宣布作废、收缴、式样制定和监制,以及对相关违法行为的处罚等参照普通护照的有关规定执行。
国家移民管理局《出入境通行证签发服务指南》六、申请材料…(七)因国籍冲突、港澳居民来内地遗失证件等情形需申请出入境通行证的,应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外国有关机构携带材料到相关部门办理适用于国籍冲突申请人
内地居民前往港澳通行证
签发370109020001
国家移民管理局《前往港澳通行证签发服务指南》六、申请材料…(四)交验港澳关系人的香港或者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港澳关系人是外国籍的,应交验香港或者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外国护照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港澳关系人是无国籍人员的,应交验香港或者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香港签证身份书,并提交复印件。适用于港澳关系人是外国籍的申请人
18台湾居民定居申请的相应证明台湾居民定居证明签发
370109090000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国家主管机关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要求台湾居民提交其他申请材料。
国家移民管理局《台湾居民定居证明签发服务指南》七、申请事由相应证明材料。(一)在台孤身一人的需提交:1、经台湾公证部门公证的台湾户籍证明复印件及在台孤身一人无人照顾的公证书;2、与大陆拟投靠亲属关系的公证证明;3、交验大陆拟投靠亲属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4、大陆拟投靠亲属有能力赡养并保证赡养的公证证明。(二)申请夫妻团聚的需提交:1、交验大陆民政部门颁发的结婚证并提交复印件,或经台湾公证部门公证的婚姻状况证明和台湾户籍证明复印件;2、其未满十六周岁的子女,需提交出生证明和亲属关系的公证证明;3、交验大陆配偶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台湾公证等部门,大陆公证部门,公安机关等携带材料到相关部门办理适用于在台孤身一人的台湾居民
台湾公证等部门,大陆公证部门、民政部门,公安机关等适用于夫妻团聚的台湾居民
19承办者合法成立的证明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
3700000109127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505号)第十三条:“ 承办者应当在活动举办日的20日前提出安全许可申请,申请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承办者合法成立的证明以及安全责任人的身份证明;
   (二)大型群众性活动方案及其说明,2个或者2个以上承办者共同承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还应当提交联合承办的协议;
   (三)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方案;
   (四)活动场所管理者同意提供活动场所的证明。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有关主管部门对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承办者有资质、资格要求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资质、资格证明。”
工商部门携带相关材料到工商部门办理
20场地同意使用证明场地所有者由场地所有者提供
21营业执照排放偶发性强烈噪声审批
3700000109149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施行)第二十条:“进行产生强烈偶发性噪声活动的单位,应当事先向当地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和公安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进行产生强烈偶发性噪声活动前,当地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和公安部门,应当联合向社会公告周知。”第二十二条:“凡在建筑施工中使用机械、设备,其排放噪声可能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施工场界排放标准的,应当在工程开工十五日前向当地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提出申请,说明工程项目名称、建筑者名称、建筑施工场所及施工期限、可能排放到建筑施工场界的环境噪音强度和所采用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等。”市场监管携带相关材料到市场监督部门办理
娱乐场所备案
3700001009048
《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03号)第五条:娱乐场所备案项目包括:
(一)名称;
(二)经营地址、面积、范围;
(三)地理位置图和内部结构平面示意图;
(四)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
(五)与保安服务企业签订的保安服务合同及保安人员配备情况;
(六)核定的消费人数;
(七)娱乐经营许可证号、营业执照号及登记日期;
(八)监控、安检设备安装部位平面图及检测验收报告。
设有电子游戏机的游艺娱乐场所备案时,除符合前款要求外,还应当提供电子游戏机机型及数量情况。
市场监管
22资质证明排放偶发性强烈噪声审批
3700000109149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施行)第二十条:“进行产生强烈偶发性噪声活动的单位,应当事先向当地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和公安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进行产生强烈偶发性噪声活动前,当地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和公安部门,应当联合向社会公告周知。”第二十二条:“凡在建筑施工中使用机械、设备,其排放噪声可能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施工场界排放标准的,应当在工程开工十五日前向当地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提出申请,说明工程项目名称、建筑者名称、建筑施工场所及施工期限、可能排放到建筑施工场界的环境噪音强度和所采用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等。”住建部门携带相关材料到住建部门办理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审批
370109049000
《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2号) 第三十一条 承运放射性物品应当取得国家规定的运输资质。承运人的资质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交通运输、铁路、民航、邮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交通部门携带相关材料到交通住建局办理运输企业资质证明
23施工合同排放偶发性强烈噪声审批
3700000109149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施行)第二十条:“进行产生强烈偶发性噪声活动的单位,应当事先向当地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和公安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进行产生强烈偶发性噪声活动前,当地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和公安部门,应当联合向社会公告周知。”第二十二条:“凡在建筑施工中使用机械、设备,其排放噪声可能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施工场界排放标准的,应当在工程开工十五日前向当地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提出申请,说明工程项目名称、建筑者名称、建筑施工场所及施工期限、可能排放到建筑施工场界的环境噪音强度和所采用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等。”工程方由工程方提供
24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登记中“亲属投靠”事项
11370000004504927A73707090360001
山东省公安厅关于在全省户籍管理领域推行“1+6”服务模式的通知(鲁公通〔2019〕64号)
附件《户籍管理高频事项“一次办好”材料清单(试行)》中,申请事项: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子女投靠父母
申请材料:1.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2.父母与子女关系材料。
其中,父母与子女关系材料含亲属关系证明。
公安机关;申请人所在单位提供的档案;村、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原始登记证明1、到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应当由被投靠人持双方有效身份证件、亲属关系证明和合法稳定住所证明申报,同时提交投靠人同意的书面说明。
2、省内迁移的由迁入地派出所直接受理,报胰级公安机关审批,省外迁移的,由派出所受理,提交县级公安机关审批,打印准迁证 ,回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移证。

25性别鉴定证明户口登记中“变更性别”事项
11370000004504927A73707090360004
公安部关于公民手术变性后变更户口登记性别项目
      有关问题的批复(公治〔2008〕478号)
山东省公安厅治安警察总队:
    你总队《关于公民在国外实施变性手术后如何为其变更户口登记性别项目的请示》(鲁公治〔2008〕6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实施变性手术的公民申请变更户口登记性别项目时,应当提供国内三级医院出具的性别鉴定证明和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书,经地(市)级公安机关主管部门核准后,由公安派出所办理性别变更手续。性别项目变更后,应重新编制公民身份号码。其中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缴销,并为其重新办理居民身份证。
    以往公安部三局文件规定与此件不一致的,以此件为准。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  
                         二○○八年十月二十三日
国内三级医院或司法鉴定部门一、公民申报性别登记,应当填写“男”或者“女”。
二、公民实施变性手术或者性别矫正后,应当由本人或者监护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国内三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性别鉴定证明和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书。
三、地(市)级公安机关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性别变更手续。性别项目变更后,重新编制公民身份号码。其中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缴销,并为其重新办理居民身份证。

26资格证明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核发
370109033000
《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GA  990—2012)8.1.1  申请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的单位,应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非营业性)申请表及下列材料:
b)爆破作业区域证明;
c)涉爆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明;
市级公安机关携带相关材料市级公安机关办理涉爆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明
民用爆炸物品销售企业备案
371009009000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第十八条  申请从事民用爆炸物品销售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三)有具备相应资格的安全管理人员、仓库管理人员;应急管理部门、市级公安机关携带相关材料到应急管理部门、市级公安机关办理
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购买备案
371009010000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第十八条 申请从事民用爆炸物品销售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对民用爆炸物品销售企业规划的要求;(二)销售场所和专用仓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三)有具备相应资格的安全管理人员、仓库管理人员;
(四)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度;(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九条 申请从事民用爆炸物品销售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提交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能够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条件的有关材料。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并对申请单位的销售场所和专用仓库等经营设施进行查验,对符合条件的,核发《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持《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工商登记后,方可从事营业性爆破作业活动。爆破作业单位应当在办理工商登记后3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应急管理部门、市级公安机关携带相关材料到应急管理部门、市级公安机关办理安全管理人员、仓库管理人员相应资质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审批
370109049000
《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2号)第二十九条 托运放射性物品的,托运人应当持有生产、销售、使用或者处置放射性物品的有效证明,使用与所托运的放射性物品类别相适应的运输容器进行包装,配备必要的辐射监测设备、防护用品和防盗、防破坏设备,并编制运输说明书、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响应指南、装卸作业方法、安全防护指南。交通部门携带相关材料到交通部门办理押运人员资质证明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审批
370109049000
《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2号) 第三十一条 承运放射性物品应当取得国家规定的运输资质。承运人的资质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交通运输、铁路、民航、邮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交通部门携带相关材料到交通部门办理运输人员资质证明
27爆破作业区域证明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核发
370109033000
《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GA  990—2012)8.1.1  申请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的单位,应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非营业性)申请表及下列材料:
b)爆破作业区域证明;
c)涉爆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明;
自然资源部门、应急管理部门、能源管理部门携带相关资料到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等部门办理
28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或者进出口批准证明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核发
370109048000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第二十六条 运输民用爆炸物品,收货单位应当向运达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包括下列内容的材料:(一)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销售企业、使用单位以及进出口单位分别提供的《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或者进出口批准证明。县级公安机关携带相关资料到公安机关办理
民用爆炸物品进出口核发
370109048000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第二十六条  运输民用爆炸物品,收货单位应当向运达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包括下列内容的材料:(一)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销售企业、使用单位以及进出口单位分别提供的《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或者进出口批准证明。工信部门携带相关资料到工信部门办理
29资历证明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核发
370109043000
《爆破作业人员资格条件和管理要求》(GA  990—2012) 8.2.1.1  申请《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的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应向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请,提交《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申请表及以下材料:a)身份证明复印件;b)申请人符合8.1.2要求的证明,初次申请《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的提供符合8.1.2要求的证明;c)申请人与爆破作业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d)爆破作业单位为申请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的证明;e)爆破作业单位聘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人员和退休人员等不能提供c)、d)项材料的,应提供爆破作业单位的聘任协议以及现或原所在单位的同意受聘证明或退休证明。
    8.2.1.1  申请《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的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应向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请,除提交8.2.1.1规定的材料外,还应提交符合6.2.1要求的证明材料。包括:a)资历证明,包括学历、学位证书,从事爆破作业的时间、经历和获奖证明等;b)工作业绩证明,包括主持爆破作业项目设计施工的证明、设计文件等。
    6.2.1 爆破工程技术人员资格条件爆破工程技术人员资格条件为:a)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70周岁;b)申请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初级/D的,应取得理学或工学学科范围大学专科学历且从事爆破相关工作3年以上,或者取得理学或工学学科范围大学本科学历且从事爆破相关工作1年以上;c)申请爆破工程技术人员中级/C的,应取得理学或工学学科范围硕士研究生学历且从事爆破相关工作2年以上,或者取得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初级/D后连续从事爆破相关工作4年以上且主持过不少于3项D级爆破作业项目的设计施工;d)申请爆破工程技术人员高级/B的,应取得理学或工学学科范围博士研究生学历且从事爆破相关工作2年以上,或者取得爆破工程技术人员中级/C后连续从事爆破相关工作4年以上且主持过不少于3项C级爆破作业项目的设计施工;e)申请爆破工程技术人员高级/A的,应取得爆破工程技术人员高级/B后连续从事爆破相关工作4年以上且主持过不少于5项B级爆破作业项目的设计施工;f)近3年参与爆破作业项目设计施工、安全评估和安全监理的,未发生爆破作业责任事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携带相关资料到社会保障部门办理
申请人符合8.1.2要求的证明,初次申请《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的提供符合8.1.2要求的证明;爆破作业单位为申请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的证明,资历主要包括资历证明、工作业绩等
《爆破作业人员资格条件和管理要求》(GA  990—2012) 8.2.1.1  申请《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的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应向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请,提交《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申请表及以下材料:a)身份证明复印件b) 申请人符合8.1.2要求的证明,初次申请《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的提供符合8.1.3要求的证明;c)申请人与爆破作业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d)爆破作业单位为申请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的证明;e)爆破作业单位聘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人员和退休人员等不能提供c)、d)项材料的,应提供爆破作业单位的聘任协议以及现或原所在单位的同意受聘证明或退休证明。企事业单位到相关企事业单位办理
《爆破作业人员资格条件和管理要求》(GA  990—2012) 8.2.1.1  申请《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的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应向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请,提交《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申请表及以下材料:a)身份证明复印件b) 申请人符合8.1.2要求的证明,初次申请《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的提供符合8.1.4要求的证明;c)申请人与爆破作业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d)爆破作业单位为申请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的证明;e)爆破作业单位聘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人员和退休人员等不能提供c)、d)项材料的,应提供爆破作业单位的聘任协议以及现或原所在单位的同意受聘证明或退休证明。企业申请人与爆破作业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历证明包括资历证明(或退休证明)
30单位证明、批准文件弩的制造、销售、进口、运输、使用审批
37010904500Y
370109045001
370109045002
370109045003
370109045004
《关于进一步加强弩治安管理的通知》(公治〔2010〕360号):弩使用单位购买弩时,应当凭批准文件和单位证明,填写《申请购置弩审批表》并提交单位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经地市级公安机关审核,报省级公安机关审批后,向弩制造企业购买。除弩制造企业、使用单位以及公安机关、武警部队等特殊需要外,其他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进口弩及其零部件。弩制造企业、使用单位需要进口弩时,应当填写《申请进口弩审批表》并提交单位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经地市级公安机关审核,报省级公安机关审批后,方可进口。弩制造企业、使用单位需要运输弩时,应当填写《申请运输弩审批表》并提交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经地市级公安机关审核,报省级公安机关审批后,方可运输。运达目的地后,向运达地县级公安机关备案。企事业单位携带相关材料到相关企事业单位办理
31生产、销售、使用或者处置放射性物品的有效证明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审批
370109049000
《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2号)第二十九条 托运放射性物品的,托运人应当持有生产、销售、使用或者处置放射性物品的有效证明,使用与所托运的放射性物品类别相适应的运输容器进行包装,配备必要的辐射监测设备、防护用品和防盗、防破坏设备,并编制运输说明书、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响应指南、装卸作业方法、安全防护指南。生态环境部门携带相关资料到生态环境部门办理
32批准成立的文件(属机关、事业单位的,同时出具上级单位刻章证明)刻制公章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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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铸刻字业暂行管理规则》(政务院政治法律委员会批准一九五一年八月十五日公安部发布) 第六条  凡经营印铸刻字业者,均须遵守下列事项:遇有下列各项印刷铸刻情形之一者,须将底样及委托印刷刻字之机关证明文件,随时呈送当地人民公安机关核准备案后方得印制。《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附件4.国务院决定改为后置审批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共计21项)第6项 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相关审批部门携带材料到相关部门办理
33社会团体登记证书或民政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民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