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执法职责
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三)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四)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五)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六)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七)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八)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九)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十)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十一)对被判处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执行刑罚;
(十二)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十三)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执法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12、《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
13、《民用爆炸物品安全条例》
14、《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15、《烟花爆竹管理条例》
16、《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
17、《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18、《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三、执法程序
1、《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2、《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四、监督途径
1、信访举报 地址:烟台市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长山路260号纪委督察 联系电话:0535-3995223
2、网上投诉 地址:烟台市公安局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分局纪委督察
联系电话:0535-3995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