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事项清单】长岛综合试验区自然资源局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实施清单

日期: 2022-05-25 16:51 来源: 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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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岛综合试验区自然资源局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实施清单

填报单位: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胡玉瑾     联系电话:3219389

序号

证明事项名称

涉及的政务服务事项名称及编码

原开具单位

核查方式

备注

1

资信证明材料

1. 海域使用权审核 3700000115001000

公安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部门间行政协助,资信证明材料无法进行线上核查,通过部门协调解决

仅限提供营业执照或身份证的

2.海域使用权转让审核
3700000115002000

2

海域使用权证书

1. 海域使用权审核(3700000115001000)

不动产登记部门或原海洋主管部门

线上核查或部门间行政协助均可。


(不动产权证书)

2. 海域使用权转让审核(3700000115002000)

3

身份证明

水产苗种生产审批 370120008000
水域滩涂养殖证的审核 370120009000

所属辖区派出所

部门间行政协助


4

用海证明

水域滩涂养殖证的审核
370120009000

区自然资源和林业服务中心

线上核查或部门间行政协助均可。


5

身份证明

不动产登记 3700000715006

所属辖区派出所

部门间行政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