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评】烟台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建设项目环评】烟台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相关要求,将烟台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进行公示,公众如有意见可联系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建设单位或环境主管部门。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烟台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位置:本项目位于山东省烟台市庙岛群岛海域,具体布置在大黑山岛、小黑山岛、北长山岛、砣矶岛、大钦岛、南隍城岛、北隍城岛等海岛及其附近海域。

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建设岛陆生态系统修复工程、海堤生态化工程、海草床和海藻场生态系统修复工程、入海污染物治理工程、监测评估和生态保护长效管控系统建设5项内容。

(一)岛陆生态系统修复工程

(1)受损岛体修复工程

受损岛体修复工程布置在大黑山岛2处、北长山岛2处、小黑山岛2处、北隍城岛3处、南隍城岛1处、大钦岛11处、砣矶岛4处,共计25处,其中岛体岩石崩塌区修复工程15处、黄土坡塌方区修复工程共计10处。修复面积共计56650m2。

(2)海岛植被修复工程

海岛植被修复工程布置在大黑山岛4处、小黑山岛1处、北长山岛1处,共6处。修复面积共计92930m2。

(二)海堤生态化工程

在7个岸段布置海堤生态化工程,修复岸段总长度2200m。

(三)海草床和海藻场生态系统修复工程

海草床生态系统修复工程布置在大黑山岛南庄村东南侧海域,恢复鳗草海草床面积约3.57hm2;海藻场生态系统修复工程布置在大黑山岛南庄村东侧和西侧海域,恢复以马尾藻属为优势的海藻场面积约6.61hm2。该工程修复海草床和海藻场面积共10.18hm2。

在大黑山岛实施退围还海工程,拆除清理南庄村东侧、东南侧和西侧岸段养殖池,并实施场地微地形整理。

(四)入海污染物治理工程

搭建入海污染物处置系统1套,包括易腐垃圾、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的处理工艺,日处置能力为75t/d。

(五)监测评估和生态保护长效管控系统建设

该系统包含海岛生态智慧监测网建设和海岛生态保护三维GIS管理平台建设。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初文彬

联系电话:13863831782

邮箱:cdxhyyyyjadmin@yt.shandong.cn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海域海岛环境科技研究院(天津)有限公司

联系人:石工

邮箱:1297124300@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网址: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来电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反馈给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必要时进行回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