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344936451214/2022-02806 成文日期: 2022-01-27
发布机构: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长岛分局 组配分类: 服务指南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长岛分局行政许可服务指南

日期:2022-01-27 00:00 来源:区工委管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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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许可名称及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许可-颁发、变更、延续、注销(Ⅳ类、Ⅴ类放射源,Ⅱ类、Ⅲ类射线装置,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排污许可证核发、变更、延续,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证核发、变更、注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换证、变更、注销等行政许可事项。

二、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

.《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

.《排污许可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三、承办机构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长岛分局

四、受理条件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五、办理基本流程

受理→公示→审查→作出审批决定→公示。

六、办理时限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报告表类建设项目为 3  个工作日,报告书类建设项目为 3 个工作日;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许可-颁发、变更、延续、注销(Ⅳ类、Ⅴ类放射源,Ⅱ类、Ⅲ类射线装置,丙级非

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0 个工作日;

排污许可证核发:20 个工作日;

排污许可证延续:10 个工作日;

排污许可证核发:0 个工作日;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证核发:3 个工作日;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证变更:0 个工作日;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证注销:0 个工作日;

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3 个工作日;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4 个工作日;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换证:4 个工作日;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变更:0 个工作日;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注销:0 个工作日;

贮存危险废物延长期限许可:0 个工作日;

拆除或者闲置污染防治设施审批:0 个工作日;

必需经水路运输医疗废物审批:0 个工作日;

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扩建排污口的审批:3 个工作日。

注:以上承诺时限均不含公示、评估、现场勘查、企业整改及报

告修改所需时间。

七、救济渠道

一)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听证权利、陈述申辩权利、行政复议权利、行政诉讼权利、国家赔偿权利。

二)救济途径: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执法部门申请进行听证、陈述申辩;向本级政府法制机构提出行政复议;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

八、监督和投诉渠道

监督部门:烟台市政务服务中心

投诉电话:0535-67888887

八、办公电话、地址和时间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8:30-11:45

下午:14:00-17:30(冬时)14:30-18:00(夏时)

办公电话:0535-32124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