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工管办字〔2021〕15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庙岛、小黑山保护发展服务中心,区直有关机构,区属有关单位:
《长岛综合试验区2021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管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长岛综合试验区工委管委办公室
2021年8月28日
长岛综合试验区2021年冬季清洁取暖
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大气污染防治一系列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我区居民冬季取暖清洁化水平,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有效保障和改善民生,现就做好2021年我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
2021年—2022年,全区清洁取暖改造任务4467户,其中城区1048户,农村3419户。
2021年,全区清洁取暖改造任务1945户,其中城区438户,农村1507户;城区建筑节能改造任务6万㎡,农村建筑节能改造300户。
二、推进措施
(一)优先发展集中供热。在城区村庄密集、易于热网敷设的区域,优先进行电代煤集中式清洁取暖改造,扩大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
(二)落实电力供应保障。加强配套电网建设,根据“电代煤”改造计划对公共电网进行改造,按照用户需求足额安全供电。同时,制定冬季取暖保电方案,加强电网运维检修管理,做好突发情况下应急供电保障。
(三)明确取暖改造方式。在南、北长山热网延伸较易达到的区域,优先采用集中热网延伸方式供热。在其他岛屿,考虑资源配置、经济水平、人员流动等各方面因素,因地制宜推广“分散式空气源热泵+暖气片水系统”清洁取暖方式。
(四)实施建筑节能改造。在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对长期有人居住、具备改造价值的城乡居民住宅类建筑进行节能改造。建筑节能改造应选取列入年度清洁取暖改造计划或已实现清洁取暖的居民住宅建筑,要选用环保、绿色、低碳的先进材料。城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与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结合开展;农村建筑节能改造要保持海岛乡村民居传统特色,优先在位于乡镇驻地等经济实力较强的村庄推进。
(五)建立监管与长效机制。清洁取暖项目涉及面广、执行周期长、过程复杂,要吸取已实施清洁取暖的城市工作经验,加强能力和长效机制建设,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建立清洁取暖信息监管系统和机制,增强清洁取暖全过程监管能力,为工作执行、数据上报、任务督查、绩效评估等提供有力保障。
三、实施步骤
(一)项目启动。重点在美丽村居等基础好的村庄整区片推进清洁取暖和建筑节能改造,先行先试、积累经验,明年实现全面铺开。为有效保证施工质量、进度和安全管理,按照市级制定的技术导则,明确准入标准和负面清单。其中,集中式供暖由城投公司负责设备采购和工程建设;分散式供暖由区交通和住房建设管理局招标实施设备采购及安装。要确保改造品质,从根本上杜绝建设运维、质量安全等隐患和管理漏洞。各承担清洁取暖改造和建筑节能改造任务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保护发展服务中心,要对各自辖区内拟列入清洁取暖改造和建筑节能改造计划的社区和村,进行摸底调查,确定改造范围、明确技术路线、大力宣传引导,确保清洁取暖率达到指标任务要求;要以村(社区)为单位,建立改造工作台账,逐户列出参与改造的居民名单,甄别确定常年在岛内居住的居民,并予以张榜公示。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全力做好清洁取暖改造和建筑节能改造配合工作。
(二)项目实施(9月30日前)
1.区交通和住房建设管理局负责指导城投公司及相关乡镇(街道、保护发展服务中心)开展清洁取暖改造室外部分工程建设,要依据实施方案督导各责任单位尽快办理项目手续,按照施工方案要求,组织施工队伍、施工材料和器具进场施工;加大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力度,通过第三方监理单位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建立调度通报工作制度,倒排工期,加快工程进度,9月底前全部完成。
2.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保护发展服务中心牵头负责各自辖区内改造户室内部分工程建设,购置并安装室内管道和暖气片,9月底前全部完成。
(三)项目验收(10月31日前)。区交通和住房建设管理局要按照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和环保评估要求,于10月底前组织完成调试验收,确保于11月15日前达到运行条件。清洁取暖改造工程建成验收后,集中供热设施由城投公司负责后期运营、管护工作;分散供热设施移交各属地乡镇(街道、保护发展服务中心),由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保护发展服务中心负责后期使用管护工作。
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保护发展服务中心要组织参与年度清洁取暖改造工程的居民签订统一制定的承诺书,承诺不再使用煤炭及其制品,不签订承诺书的不享受补贴。凡是享受补贴的居民,一经发现使用煤炭及其制品的,取消并追缴已享受的补贴资金。在设备采购、安装中依规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国家权威取暖设备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确保工程质量。
四、补贴政策
区财政金融局要统筹财政资金,按标准对清洁取暖改造和运行费用给予补贴。
(一)电代煤工程。根据市级补贴政策,集中式电代煤工程按照每户补贴4000元的标准补贴,补贴资金由市级(含中央)和区级按照1:1比例分担;分户式电代煤工程按照每户补贴4000元的标准补贴,补贴资金由市级(含中央)和区级按照1:1.2的比例分担。
1.集中式电代煤工程补贴政策。在南北长山岛,由城投公司负责实施集中式电代煤工程的建设和运营,供暖收费标准与城区集中供暖同价,运营亏损具体补贴额度根据实际发生的费用,由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居民室内的设备采购及安装等费用由用户自行承担。
2.分户式电代煤工程补贴政策
(1)施工补贴。由区交通和住房建设管理局负责招标实施分户式电代煤设备采购及安装(含表后线路改造),由区财政金融局做好补贴资金保障工作。
(2)运营补贴。“一户一表”居民电代煤用户,采暖季(11月至次年3月)用电按居民阶梯电价第一档电价标准执行。年度周期内,非采暖季继续执行居民阶梯电价政策。对电代煤用户按照采暖期用电0.09元每千瓦时的标准补贴用户,补贴资金由市级(含中央)和区级按照1:1.2的比例分担。每户每年最高补贴电量4000千瓦时,用电量不足4000千瓦时的据实补贴,补贴时间为3年。
(二)建筑节能改造补贴。对清洁取暖三年实施周期内开展的城区建筑节能改造项目,按照实际改造的建筑面积100元/平方米的标准进行补贴,补贴资金由市级(含中央)和区级按照1:1的比例分担。费用数额以招标文件、相关合同为准。对清洁取暖三年实施周期内开展的农村农房建筑节能改造项目,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每户给予5000元的补贴,补贴资金由市级(含中央)和区级按照1:1.2的比例分担。其他费用由用户自行承担。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长岛综合试验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工作,由区工委副书记、管委专职副主任任组长,区工委专职副书记和区管委分管住房建设管理的副主任任副组长,区财政金融局、经济发展局、自然资源局、交通和住房建设管理局、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长岛分局、市审计局长岛分局、国网烟台市长岛供电公司、长岛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及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保护发展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任成员。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交通和住房建设管理局,实行专班工作制,负责我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协调指导。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项目改造全过程提供技术服务,指导做好方案制定、招投标技术管理、项目管理、考核验收等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抓好工作落实,确保改一户成一户,切实保障群众温暖过冬。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保护发展服务中心是清洁取暖项目的责任主体,统筹辖区内推进农村和城区(县城)清洁取暖改造、建筑节能改造。区交通和住房建设管理局负责会同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保护发展服务中心开展调查摸底、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组织村(居)和项目实施主体开展工程建设,协调解决手续办理、迁占补偿等问题;结合实际制定电代煤等改造技术方案,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统一改造,组织落实施工单位和竣工验收,督导企业聘请专业监理单位进行全过程质量把控。建立长效机制,做好清洁取暖运营维护。国网烟台市长岛供电公司是电代煤工程配套电网改造的实施主体;其他各实施主体按照职责分工,合力推进工程建设,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完成。
(三)规范资金管理。区财政金融局要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落实补贴政策,提高拨付效率,及时将工程建设、设备购置、运行费用等各项补贴资金拨付到位,保障清洁取暖补贴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挪用和虚假冒领。
(四)强化工程安全管理。健全完善清洁取暖相关设备、设计、建设和运行标准,加强对清洁能源取暖产品质量、准入标准、工程建设、竣工验收、后期运营服务等方面跟踪管理,形成完善的监督管理和约束机制,确保清洁取暖设施建设安全、管理安全及运行安全。要深化落实“双安全员”(改造企业安全员和村级安全员)制度,着力发现和整治问题隐患,确保设施、设备安全。要加强应急救援保障体系建设,组织供热、供电等企业建立联勤联动机制,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提高应急能力。
(五)严格监督考核。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保护发展服务中心要摸清底数,逐户建立台账,规范录入管理,严禁弄虚作假。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工作调度,定期组织督导检查,对工作进展慢、落实不到位、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在全区通报、约谈、问责,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开展清洁取暖第三方工作抽检督查,对农村清洁取暖实施效果、建筑节能改造实施效果进行实时监控和测评。
(六)注重宣传引导。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广泛开展清洁取暖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大力宣传传统燃煤危害,帮助群众算好环保账、经济账、安全账、生活质量账,凝聚清洁取暖共识。建立接诉即办机制,做好群众反映问题解释工作,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要加强舆论引导,防止网络不当不实炒作,形成正确舆论导向。
附件:1.长岛综试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及区直有关部门职责分工
2.2021年全区清洁取暖改造计划表
附件1
长岛综试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人员
名单及区直有关部门职责分工
组 长:李俊杰 区工委副书记、管委专职副主任
副组长:孙华君 区工委专职副书记
孙传武 区工委委员、管委副主任
成 员:骆 涛 区财政金融局局长
刘文彬 区经济发展局局长
王俊红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宋振宇 区交通和住房建设管理局局长
王诗钰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解恒志 市生态环境局长岛分局局长
吴 强 市审计局长岛分局局长
赵作斌 国网烟台市长岛供电公司总经理
宋民绪 长岛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
龙 刚 南长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宝光 北长山乡乡长
葛 猛 黑山乡乡长
姜新鹏 砣矶镇镇长
张守业 大钦岛乡乡长
吴厚伟 小钦岛乡党委书记、乡长
刘国明 南隍城乡党委书记、乡长
丰淑亮 北隍城乡党委书记
葛长庆 庙岛保护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陈玉东 小黑山保护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长岛综试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交通和住房建设管理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专班工作制,负责全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的具体、协调指导工作。
区直有关部门职责分工如下:
(一)区财政金融局:落实好市级(含中央)资金使用,筹集安排区级资金,结合中央、省、市奖补资金,对各乡镇(街道、保护发展服务中心)清洁取暖用户设施购置安装、用气用电以及建筑节能等予以奖补支持;明确区级资金配套政策;负责做好清洁取暖项目的金融服务保障工作。
(二)区经济发展局:做好与上级能源部门的沟通衔接和电力能源的综合保障服务;积极对上争取最优惠电价保证供暖。
(三)区自然资源局:负责做好城乡清洁取暖有关项目的用地保障及手续办理。
(四)区交通和住房建设管理局:负责全区清洁取暖工作的日常办公工作,包括调度、监督、指导,并提供必要的技术和政策协调服务;组织编制全区冬季取暖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指导督促各乡镇(街道、保护发展服务中心)有序推进“电代煤”及建筑节能等清洁取暖工程的组织实施;积极推进“电代煤”等清洁取暖用户建筑节能改造;建立清洁取暖信息管理平台,编制清洁取暖实施相关技术文件;完善建设程序,依法依规进行项目招标。
(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协调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清洁取暖相关设备、设施建设和运行标准,做好相关设备质量监管。
(六)市生态环境局长岛分局:会同区交通和住房建设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协调做好环保部门的检查验收和督导工作。
(七)市审计局长岛分局:负责做好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建设政府资金审计工作。
(八)国网烟台市长岛供电公司:负责清洁取暖城乡配电网建设和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满足城乡居民“电代煤”需要。
(九)长岛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实施集中式电代煤工程的建设和运营。
(十)各乡镇(街道、保护发展服务中心):根据属地管理职责,做好辖区内清洁取暖改造和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具体做好本辖区内改造工作调查摸底,建立工作台账,将具体改造任务细化到村庄(社区)、住户,明确改造时间节点、责任分工、技术路线;组织村庄(社区)开展室内工程建设,及时调处化解群众的相关投诉纠纷,确保群众满意;接收建成验收后的分散供热设施,做好清洁取暖运营、管护工作;做好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附件2
2021年全区清洁取暖改造工作计划表
序号 | 乡镇 | 村居 | 2021年 任务量 | 清洁取暖改造(户) | 2021年 任务量 | 建筑节能改造 | ||
集中式 | 分散式 | 城区 (万平方米) | 农村 (户) | |||||
总计 | 1945 | 1064 | 881 | 6 | 6 | 300 | ||
1 | 南长山街道 | 黑石嘴村 | 86 | 86 | ||||
2 | 南城村 | 130 | 130 | |||||
3 | 后沟村 | 140 | 140 | |||||
4 | 荻沟村 | 82 | 82 | |||||
5
| 城 区 | 6 | 6 | |||||
6 | 北长山乡 | 北城村 | 626 | 626 | 300 | 300 | ||
7 | 北隍城乡 | 山前村 | 335 | 335 | ||||
8 | 山后村 | 165 | 165 | |||||
9 | 砣矶镇 | 磨石嘴村 | 240 | 240 | ||||
10 | 后口村 | 22 | 22 | |||||
11 | 黑山乡 | 南庄村 | 119 | 1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