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事项清单】烟台市公安局长岛分局治安大队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实施清单

日期: 2021-07-28 16:46 来源: 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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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实施清单

填报单位:烟台市公安局长岛分局治安大队            

联系电话(办公电话):0535-3995159

序号

证明事项名称

涉及的政务服务事项名称及编码

原开具单位

核查方式

备注

101

无犯罪证明

保安服务公司设立许可

700000101108

烟台市公安局长岛分局治安管理大队

现场勘验


102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 3700000109127

烟台市公安局长岛分局治安管理大队

现场勘验


103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核发 3700000109127

烟台市公安局长岛分局治安管理大队

部门间行政协助、现场勘验


104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排放偶发性强烈噪声审批3700000109149

烟台市公安局长岛分局治安管理大队

现场勘验


105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娱乐场所备案37000001009048

烟台市公安局长岛分局治安管理大队

现场勘验


填表说明:

1.证明事项名称、涉及的政务服务事项名称及编码要与证明事项通用清单一致,法定证照类证明事项名称统一使用《法定证照名称及编码表》规范用法。

2.办理公共服务事项时的证明材料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在“涉及的政务服务事项名称及编码”一栏注明公共服务事项名称。

3.核查方式包括线上核查、部门间行政协助、现场勘验、免于核查等方式,请明确具体方式并简要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