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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34004273655L/2021-03082 主题分类:
成文日期: 2021-06-21 发布日期: 2021-06-21
发文机关: 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国家卫生城 统一登记号:

关于印发《烟台市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长岛综合试验区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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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工管办〔2021〕20号

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庙岛、小黑山保护发展服务中心,区直各工作机构(部门),区属各单位,中央和省、市属驻岛各单位: 

《烟台市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长岛综合试验区工作方案》已经区工委管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长岛综合试验区工委管委办公室

                       2021年6月21日


 

烟台市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

长岛综合试验区工作方案

 

为切实配合做好2021年烟台市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各项工作,根据《国家卫生城市评审与管理办法》(全爱卫发〔2021〕15号)《山东省爱卫办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卫生城镇复审和创建工作的通知》(鲁爱卫办字〔2021〕1号)和《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台市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方案的通知》(烟政办便函〔2021〕19号)等文件的有关要求,特制定长岛综合试验区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及责任分工

按照烟台市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指挥部要求,全面落实《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在全区组织实施“十大专项整治”行动。

(一)市容环境专项整治。根据《城市容貌标准》要求,重点抓好建成区内大街小巷、主次干道、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公园广场等区域综合整治工作。集中组织清理各类卫生死角、积存垃圾,垃圾日产日清,确保公共环境干净整洁。对破损、翻浆、沉陷的城市道路及时修补,对缺失的人行道板、歪斜的路沿石进行修复,对丢失、破损的各类井盖及时恢复,对损坏、老化的路灯及时维修更换,对供电、供热、供水、电信、排水等设施进行配套完善和养护维修,确保各类公用设施功能完好。按照《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要求,完善垃圾中转站、果皮箱等各类环卫设施,取缔露天生活垃圾池,垃圾收集容器全部密闭化。按《城市公共厕所规划和设计标准》建设数量充足的公厕,保持公厕及周边卫生整洁。完善便民市场、临时市场、早夜市等基础设施;加强园林绿化日常养护管理,及时清理绿化带内的枯枝落叶和垃圾,实现市区园林绿化精品化,养护管理公园化。清理拆除违法设置、破损不全的户外广告、门头牌匾、霓红灯和活动标牌等,清理门窗即时贴。清理整治各类线缆(架空管线)杂乱设置等问题,清理公交站亭污损、公交站点卫生脏乱等问题。整治僵尸车、信号控制箱、信号灯杆、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确保车辆停放整齐有序;规范废品收购点,取缔证照不全、污染环境、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废品收购点。加强国土储备用地管理,治理储备地块土地裸露、卫生脏乱、围挡缺失或破损等问题。规范治理现有的各类违法建设,对新增违法建设即查即拆。(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交通和住房建设管理局、教育和卫生健康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态环境分局、公安分局)

(二)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改善空气质量,加强烟尘控制以及建设工地、道路交通、裸露山体扬尘治理,严肃查处企业偷排污染物行为。加强水污染防治,城区内水环境功能区达到要求,未划定功能区无劣五类水体。加强噪声污染专项整治,以社会生活噪声和建筑施工噪声源为整治重点,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60分贝。(责任单位:交通和住房建设管理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分局、公安分局)

(三)建筑(拆迁、待建)工地专项整治。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建设工程施工工地规范设置隔离围挡和警示标志,施工区、材料加工及存放区应与办公区、生活区划分清晰,工地出入口处地面实施硬化处理,规范设置车辆冲洗和泥浆沉淀、工地排水等临时环卫设施,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保持内外环境整洁。职工食堂、宿舍整洁卫生,证照齐全,防鼠、防蝇设施规范完善。 杜绝偷倒垃圾和车辆带泥上路现象,严肃查处未经许可运输渣土、车辆不按规定封盖及涉牌涉证、非法改装、超载、乱卸乱倒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交通和住房建设管理局、教育和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分局)

(四)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农贸市场(鱼市)配备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配套完善各类环卫设施,垃圾收集设施设置规范,数量充足,垃圾密闭存放,无“四害”孳生,公厕达到二类以上标准。摊位摆放整齐,依法清理占道经营,消除摊点外溢现象。设立健康教育宣传栏,张贴卫生管理制度,农药残留每天公示。食品经营资格合法,完善经营摊位防鼠、防蝇、防尘“三防”设施。活禽经营市场设立相对独立经营区域,实行隔离宰杀,落实清洗消毒制度,对废弃物实施规范处理。加强市场周边环境卫生、交通秩序管理,市场停车实行划线、分类停放。(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交通和住房建设管理局、教育和卫生健康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分局)

(五)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贯彻《食品安全法》,加强对食品行业特别是小餐饮店、小食品加工店、小副食品店的监管,确保食品经营资格合法,基本信息在醒目位置公示,内外环境卫生整洁有序,食品储存、加工、销售符合卫生要求。控烟工作落实到位,从业人员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防蝇、防鼠等设施健全。对无固定经营场所的食品摊贩实行统一管理,规定区域、限定品种经营。牲畜屠宰符合卫生及动物防疫要求,严格落实检疫程序。(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区工委食药安委相关成员单位、南长山街道、北长山乡)

(六)重点场所卫生专项整治。贯彻落实《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加强对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店、小歌舞厅、小旅店、小网吧等监督管理,提升卫生水平。基本信息在醒目位置公示且齐全有效,室内外环境整洁有序,硬件设施符合国家标准要求,防蝇防鼠设施完善,禁烟标识明显,浴池有禁止性病、皮肤病患者入浴标识,理发店有皮肤病防护专用工具。(责任单位:宣传和文化旅游部、经济发展局、教育和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分局、南长山街道、北长山乡)

(七)病媒生物防制专项整治。按照《山东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行动方案》要求,全面完善重点单位、重点场所“四害”灭防设施,保障符合规范要求,采取综合预防控制措施,有效降低病媒生物密度,确保鼠、蚊、蝇、蟑螂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C级要求,防止传染性疾病的发生流行。(责任单位:南长山街道、北长山乡、各部门、单位)

(八)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专项整治。实施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建设健康主题公园(步道)以及健康学校、健康社区等 “健康细胞”,推广“一评二控三减四健”等慢性病防控措施。按照《无烟医疗卫生机构评分表(2012)》,各类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室内全面禁止吸烟,规范设置禁烟标识。通过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开展健康讲座、提供健康处方等形式,提供健康教育服务。严格落实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措施,医疗机构设有负责传染病管理的专门部门和人员,有健全的控制院内感染制度、疫情登记和报告制度,规范设置感染性疾病科及肠道门诊、发热门诊,设立传染病预检分诊点,医疗废弃物收集、储存、运送和处置、医源性污水处理排放符合国家有关要求。抓好医院环境卫生管理,环卫设施完善,垃圾日产日清,无卫生死角和乱堆乱放杂物;食堂管理规范,达到标准要求。(责任单位:交通和住房建设管理局、教育和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分局、南长山街道、北长山乡)

(九)老旧小区(城中村)和单位专项整治。加强各类居民住宅区、棚户区、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卫生突出问题综合整治,集中清理卫生死角,规范建设公厕、垃圾收集等环卫基础设施。完善居民社区健康教育宣传、灭鼠毒饵站等卫生设施,确保达标。配套新建居民社区周边基础设施,推进绿化、硬化、亮化工程,抓好“十乱”问题治理,保障环境卫生整洁。加大住宅区内违法建设、私搭乱建查处力度,禁止散养畜禽,清理侵占公共绿地行为,清理改造各类架空管线,完善住宅区内道路、路灯、电线光缆、安防监控、健身等公共设施建设。加强各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卫生监督管理,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基础设施,清理卫生死角和堆放杂物,加强日常保洁。(责任单位:交通和住房建设管理局、教育和卫生健康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南长山街道、北长山乡)

(十)窗口单位专项整治。对公交车站、码头、商超、宾馆、银行、保险等窗口单位实施全面整治,规范设置爱国卫生公益宣传和健康教育宣传设施,严格落实控烟禁烟措施,餐饮、副食、超市等“五小”经营资格合法,确保达标。集中治理窗口单位内外卫生死角,完善垃圾收集设施,加强卫生保洁和公厕管理,全面完善“四害”灭防设施,各窗口单位及周边卫生面貌干净整洁,秩序良好。(责任单位:各窗口部门、单位、南长山街道、北长山乡)

二、实施步骤

(一)健全机制、迎接省级复核阶段。下发《烟台市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长岛综合试验区工作方案》,按照市爱卫办要求,针对省级复核特点,组织全区在抓好全面治理达标的基础上,做好重点行业、重点单位、重点区域迎检准备工作,健全完善迎检档案,保证检查现场和档案资料全面达标。

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逐级宣传发动,严格对照标准,梳理排查本区域、本部门工作,研究制定整治工作方案,细化任务指标,明确标准和时限要求。新闻媒体要加强宣传动员工作,对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发展成果进行广泛宣传,造浓厚工作氛围。

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及本方案要求,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复核发现的问题,制定工作台帐,逐一分析研究,落实具体措施,切实完成整改,确保各项指标达到复审要求。 

(二)巩固提高、迎接国家复审阶段。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查漏补缺,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不断深化整治工作,切实巩固整治成果。继续保持健全的迎检组织机构和良好的工作态势,确保各项工作全面达标并长效保持,随时迎接全国爱卫会的暗访检查。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区工委管委成立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长岛综合试验区指挥部,强化组织领导。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综合协调组、督导组等工作小组,人员由相关部门业务骨干组成,具体负责组织、指导、调度和督导检查迎复审工作。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指挥部及下设机构自行撤销。

(二)加大投入,落实责任。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实行迎审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保障迎审工作的人力、物力支持和相关基础设施建设。要按照“谁的区域谁负责,谁丢分谁负责”的工作要求,严格责任追究制,对认识不足、措施不力、影响复审结果的部门、单位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部门、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电子显示屏、宣传栏、主干街道路口、建筑围挡等各类宣传阵地,大力宣传国家卫生城市指标要求及工作动态,营造良好氛围,引导广大居民积极参与,形成全民齐动的浓厚氛围。新闻媒体要做好国家卫生城市公益宣传。

(四)健全机制,强化督查。建立联络员制度,各有关部门要分别确定1名联络员,负责联络、数据上报、档案收集和信息交流等工作。建立例会制度,区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安排部署各阶段工作任务;将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列入全区挂图作战,区迎复审工作指挥部定期对各有关部门、单位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查,建立整改问题台账,销号管理,实行“蓝、黄、红”挂牌公示,切实确保复审工作顺利通过审核。

 

 

附件:

    附件1: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长岛综合试验区指挥部成员名单.docx

附件2:2021年烟台市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任务分工表(定稿)7-9.docx

附件3:迎接国家卫生县城复审重点(必检)单位、行业包干分管领导责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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