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国务院有关石油成品油流通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要求,商务部对相关规章进行了清理。现决定:
一、废止《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6年第23号,经商务部令2015年第2号、商务部令2019年第1号修订)
二、废止《原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6年第24号,经商务部令2015年第2号修订)。
索引号: | 11370634004273663F/2020-08730 | 成文日期: | 2020-07-07 |
发布机构: | 长岛综合试验区经济发展局 | 组配分类: | 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
为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国务院有关石油成品油流通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要求,商务部对相关规章进行了清理。现决定:
一、废止《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6年第23号,经商务部令2015年第2号、商务部令2019年第1号修订)
二、废止《原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6年第24号,经商务部令2015年第2号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