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解读说明】关于《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工委管委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安长岛”建设的意见》的解读

日期: 2020-12-29 15:35 来源: 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号:


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的要求,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有关工作要求,根据《中共烟台市委  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安烟台”建设的意见》(烟发〔2019〕20号),结合我区实际,我局草拟了《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工委管委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安长岛”建设的意见》。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全区食品(食用农产品)抽检量稳定在5份/千人以上,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食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达到100%,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达到80%以上。到2022年,食品安全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检验检测支撑能力显著提高,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到2035年,“食安长岛”建设取得重要成果,基本实现食品安全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政策重点解析

文件要求各相关部门通过健全制度标准体系、健全安全监管体系、健全行政执法体系、健全工作责任体系、深开展食品安全攻坚行动、开展食品安全攻坚行动、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等措施,各司其职,做好食品安全工作,保障全区群众饮食安全。

重点一:完善政策,加强监管

通过制定修订学校食堂、校外托管机构、网络订餐、重大活动保障、餐厨废弃物管理等制度规定。建立相应的农业地方标准和技术规程,支持标准化海洋牧场建设,组织指导生产经营主体制定配套质量控制措施。通过强化食品生产加工经营监管、加强基层监管能力建设、依法严惩违法犯罪、强化信用联合惩戒等,完善食品监管体系。

重点二:分类管理,突出重点

结合长岛食品产业情况和食品安全现状,以农药兽药使用减量和产地环境净化、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提升、粮食质量安全提升、校园食品安全守护、渔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餐饮质量安全提升、保健食品专项整治等为重点,扎实开展食品安全提升工作。

重点三:责任明确,各负其责

“意见”在每一条中的具体工作后都附上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一目了然,十分清晰。同时,强调部门协调联动,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除了政府主导,企业责任、市场作用、公众参与和提高食品安全意识也在“意见”中得以明确规定。


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安长岛”建设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