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批准结果】关于《长岛县环岛慢行及城市道路景观提升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2018年批准结果】关于《长岛县环岛慢行及城市道路景观提升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长岛县市政市容管理局:

你局《关于呈批<长岛县环岛慢行及城市道路景观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在长岛县南、北长山岛建设长岛县环岛慢行及城市道路景观提升项目2018-370634-78-01-018990)。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在北长山岛东岸沿线道路(不含山体)建设生态排水沟7500,改造驳岸4500,增设12个亲水沙滩,更换栏杆6960,种植行道树696株,绿化道路37692平方米,增加景观配套设施;在南长山岛东岸沿线道路(不含山体)建设生态排水沟9500,改造驳岸5000,增设16个亲水沙滩,更换栏杆8900,种植行道树892株,绿化道路55200平方米,增加景观配套设施;在海滨路(南长山岛段)改建慢行绿道27000平方米,更换行道树900株,改建绿化带16000平方米,人行道路面硬质铺装46000平方米,增加景观配套设施;在通海路补植行道树180株,改建绿化带5400平方米,规划临时停车位2000平方米,增加景观配套设施,改造商业立面;在文化街绿道建设生态排水沟2150,新增道路排水口67个,补植行道树200株,改建绿化带2000平方米,更换栏杆2000,增加景观配套设施;在文化街城区段规划临时停车位700平方米,更换行道树160株,改建绿化带4800平方米,增加景观配套设施,改造商业立面。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工程总投资28027.83万元,资金来源由地方财政和社会资本方共同筹集解决。

四、要加强项目建设管理,严格实行公开招标和政府采购,不得擅自变更建设规模和内容。

请据此组织实施。

附件:长岛县环岛慢行及城市道路景观提升项目招标投标

事项核准意见

 

附件:

长岛县环岛慢行及城市道路景观提升项目

招标投标事项核准意见

单项名称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招标估算金额(万元)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1038.05

   




建筑工程




17271.93

安装工程




    




307.36

设备




2359.72

重要材料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同意按上述核准意见进行招标,同时提出以下要求:

      一、招标范围。同意招标范围按照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设备等项内容确定。

二、招标组织形式。同意全部标段采取委托招标的方式,招标代理机构应具有相应招标代理机构资质。

三、招标方式。全部内容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

四、本项目应当在至少一家政府制定媒介上发布招标公告。

五、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和《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台市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及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进行招标,招标行为要规范、公平、公正。

六、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有关部门将对该项目招标进行监督、检查。

 

 

 

 

 

 

                                           长岛县发展改革和统计局

201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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