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34004273655L/2006-00196 成文日期: 2006-04-30
发布机构: 烟台市长岛县人民政府 组配分类: 乡镇部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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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2006年全县纠风工作要点》的通知

日期:2006-04-3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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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2006年全县纠风工作要点》的通知

长政办发〔2006〕1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局级企事业各单位,中央、省、市属驻岛各单位:

现将县监察局、纠风办公室《2006年全县纠风工作要点》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长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六年四月三十日

2006年全县纠风工作要点

2006年全县纠风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坚持纠建并举,加大防治力度,注重用发展和改革的办法推进工作,务求在重点项目上有新成效、在难点问题上有新突破,在政风行风建设上有新进步,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顺利实施“十一五”规划提供坚强保证。

一、加大突破“上学贵、看病贵”两个难点问题的力度

1、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要严格规范“一费制”收费范围和标准,严禁“一费制”外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坚决制止高中以下(含高中)示范校或星级校的达标活动。严格禁止公办中小学以改制为名或以民办名义举办“校中校”、“校中班”高收费的问题。继续完善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三限”政策。继续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活动。要严肃查处学校以“改制”等名义违规收费、中小学违规办班收费、强制性服务收费,有关部门违规出台收费政策,以及挤占、挪用、平调、截留教育经费的违法乱纪行为。

2、认真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改进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方式,推进高值医用耗材和大型医疗设备集中采购试点工作,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销售加价行为。深入开展创建“医德医风示范医院”活动,建立医疗机构管理考核制度,推行医院院务公开和“单病种限价”收费制度,坚决制止科室承包及医务人员个人收入与科室经济效益挂钩的做法。严肃查处医疗机构乱收费及医务人员收受回扣、“红包”和开单提成,刊发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以及制售假冒伪劣药品的违法违纪行为。认真开展医药卫生领域商业贿赂治理工作,依法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推进新型渔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方便群众看病就医。

二、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五个坚决纠正”的成果

1、坚决纠正企业违法排污等损害群众环境权益的问题。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和监察部、环保总局《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努力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督促整改重大环境安全隐患,严厉打击企业违法排污行为,严肃查处各种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

2、坚决纠正征收征用土地中侵害农民利益问题。要重点加强法规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征地补偿办法。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征地补偿费的违法违纪行为。

3、坚决纠正城镇房屋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问题。逐步建立健全拆迁公示、听证、许可、承诺、资金监管、投诉举报、行政裁决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全面推进拆迁管理规范化工作,完善拆迁管理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机制。严肃查处城镇房屋拆迁中不依法办事、滥用强制手段的违法违纪行为。

4、坚决纠正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侵害职工合法权益问题。继续坚持国资、工会、劳动保障、监察、财政等部门共同参与、分工合作的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对企业重组改制和关闭破产工作的监督检查。多渠道筹措资金,切实解决好职工经济补偿、社会保障等切身利益的问题。

5、坚决纠正拖欠建设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坚持清欠与防范并举,加强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建设,逐步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加强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建设,推行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全面落实《最低工资规定》,大力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三、切实抓好两项新的“专项整治”

1、全面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活动。坚决取消脱离实际、加重基层和企业负担的评比达标项目,保留、合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评比达标项目,严肃查处利用评比达标活动乱收费和搞各种摊派的行为,以及开业、庆典活动过多、过滥现象。

2、严格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建立有关部门联席会议,确定办事机构,加强对出租汽车经营权出让及相关收费行为的监管。全面清理整顿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加强对出租汽车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管,全面清理针对出租汽车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严格规范出租汽车企业经营行为,严禁各种乱收费、乱罚款。严肃查处公务人员利用职权徇私舞弊、私养“黑车”,或因监管不力而引发群体性事件、侵害出租汽车企业或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案件。

四、继续深化“四项专项治理”

1、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一是落实支农惠农政策,促进农民增收减负。二是严格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行为,坚决纠正面向农民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集资、摊派行为,严厉打击哄抬农资价格行为。三是进一步清理和取消农民工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四是继续严格执行涉农税收、价格和收费“公示制”,乡镇、村级组织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积极推进村干部任期和离任专项审计工作,加强渔村财务管理和监督。严肃查处巧立名目加重农民负担特别是由此引发恶性案件和严重群体性事件的案件。

2、巩固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成果。坚决纠正以罚代纠或只罚不纠、执法人员与“车托”谋取私利的行为。

3、做好企业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落实减轻企业负担政策,清理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治理整顿涉企乱检查、乱评比、乱排序和乱培训,严肃查处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违规违纪行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4、继续做好治理利用职权摊派报刊发行工作。进一步规范发行行为,坚决纠正以任何形式搞摊派或变相摊派的行为。

五、大力推进政风行风建设

1、坚持依法行政,从严治政。各部门、单位要加强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抓机关、带基层,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全面加强系统作风建设。行政执法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与基层群众工作、生活联系密切的部门和行业,要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活动,切实解决以权谋私、与民争利、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坚决纠正一些基层站所工作人员刁难群众、办事拖拉、乱收费、乱罚款的不正之风。

2、深化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坚持纠、评、建结合,以评促纠、以评促建,增强评议效果。县政府纠风办在组织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的同时,将继续开展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送行风调查问卷,组织评议政府部门、单位的作风情况。教育、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开展对医院、学校的行风评议活动。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对待民主评议中群众提出的意见,针对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要把评议结果作为考核被评议部门、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评选政风行风和 “窗口”建设先进单位的一项重要指标。继续开展评选表彰政风行风和窗口建设先进单位活动,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弘扬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风尚。

长岛县监察局

长岛县纠风办

200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