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延廷 县长 |
主持县政府全面工作。具体分管县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负责协调县国税局、地税局的有关工作。 |

宋昌林 副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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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张延廷同志抓县政府的日常工作。负责县政府综合协调工作、支持长岛科学发展政策协调落实工作和县重点项目推进工作。负责发展改革、统计、物价(市场流通方面除外)、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交通、安全生产等方面工作。具体分管县政府办公室、发展改革和统计局、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编委办、交通局(港航局)、安监局、应急办。负责协调信访局、长岛公路局、长岛海事处、蓬长客港公司的有关工作。协助张延廷同志抓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的工作,协调县国税局、地税局的有关工作。 |

刘延飞 副县长 |
负责工业、乡镇企业、流通、民营经济等方面工作。具体分管县经贸局(民营经济局)、物价局(市场流通方面)、军粮供应管理局、渔业公司、商业总公司、供销总公司、物资总公司、长岛经济开发公司。负责协调县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盐务局、供电公司、网通公司、邮政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烟草公司、药材公司、石油公司、人民银行长岛县支行、烟台银监分局长岛办事处、农业银行长岛县支行、建设银行长岛支行、工商银行长岛支行、恒丰银行长岛支行、县农村信用社、人民保险公司长岛分公司、中保寿险公司长岛分公司的有关工作。 |
蔡德利 副县长 |
负责农业、水利、渔业、林业、科技、地震、气象、无线电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具体分管县农业水利局、海洋与渔业局、长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科技局(知识产权局)、水科所、养殖公司、远洋捕捞公司。负责协调县地震台、山东省长岛渔政中心站、长岛增殖站、气象局的有关工作。 |

冷彩凌 副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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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国土资源、城乡规划建设、城市管理、环境保护、房产等方面工作。分管县国土资源局、建设局(房管处、人防办)、环保局。负责协调勘察设计培训中心的有关工作。 |

李俊杰 副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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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旅游、公安、司法、法制、边防、消防、人民武装和民兵、外经贸、外事工作。具体分管县旅游局、公安局、司法局、法制办、外经贸局、外贸公司。负责协调县档案局、安全局、武警边防大队、公安消防大队、蓬莱海关长岛办事处、烟台检验检疫局长岛办事处的有关工作。协助宋昌林同志协调县港航局、长岛海事处、蓬长客港公司的有关工作。 |

王作文 副县长 |
负责教育、体育、文化、文物、民政、计划生育、卫生、广播电视、街道社区、残联、地方志、侨务、民族宗教等方面工作。具体分管县教育体育局、民政局、文化(文物)局、人口与计划生育卫生局、广播电视台、残联、城区街道办、民族宗教局、长岛中学(高职)、第一实验学校、第二实验学校、县医院、县中医院。负责联系县红十字会,负责协调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林国明 副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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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蔡德利同志抓渔业、科技等工作。 |

顾维良 副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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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宋昌林同志抓支持长岛科学发展政策的协调落实和重点项目的推进工作。 |
解恒志 县长助理 |
协助宋昌林同志抓重点项目推进、政府工作督查和政府体制改革工作。负责政府信息网络建设。抓好县长交办的各项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