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信息公开年报】长岛综合试验区庙岛保护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04 16:54:19

2023年,按照区工委管委的部署,庙岛保护发展服务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项目填报问题的解释》(国办公开办函〔201620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公开庙岛保护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所列统计数据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3年,庙岛保护发展服务中心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要求,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秉持主动服务的理念,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主动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坚持以信息公开取信于民,不断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最大限度地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202311日至1231,在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政府门户网站上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本年度庙岛保护发展服务中心线上通过长岛政府网“依申请公开”栏目收到申请0条,依申请回复0条。线下,庙岛保护发展服务中心收到0件公民邮寄的信息公开申请表,受理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建立健全领导小组,不断加强队伍建设。为进一步规庙岛保护发展服务中心政务公开工作,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工作小组成员,明确了组织领导和工作职责,设置专职工作人员并对其进行严格规范培训。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人员负责,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保证庙岛保护发展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二是健全机制明确责任,不断提高公开质量。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机制和规范信息报送、审核、公开流程,对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内容、责任、具体措施进一步进行明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已实现与长岛政府网站的信息集约化建设,对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根据内容要点,及时更新各项栏目信息,做到全面规范。

(五)监督保障。庙岛保护发展服务中心深刻落实上级要求,及时更新“放管服”改革栏目下的权责清单、职责边界清单。本年度未收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中公开监督举报部门和联系方式,接受公众对庙岛保护发展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同时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目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庙岛保护发展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信息发布时效性有待提高。二是信息公开涉及面还不够广。三是信息审核力度有待提升。

下一步,庙岛保护发展服务中心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区工委管委部署,持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认真按照《条例》和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以及区工委管委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持续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时效性。二是积极收集社情民意,掌握群众所期所盼,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三是加强信息发布审核力度,坚持分级分类审核、先审后发,严把政治关、导向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严禁发布未审核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方面。2023年度,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对照《2023年长岛综合试验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围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发布解读与回应、政民互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工作保障和落实逐项明确责任主体。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方面。2023年,庙岛保护发展服务中心未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四)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五)本单位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六)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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