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年报】长岛综合试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12-31 11:21:51

长岛综合试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省、市、区关于报送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长岛综合行政执法局全面总结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形成该报告。报告共分为六大部分,分为: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统计数据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

2021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要求,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秉持主动服务的理念,扎实做好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全面强化政府信息发布、决策公开、综合执法、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政策解读等工作,主动公开本系统重要政策执行、行政执法、应急管理实施情况。在长岛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务信息90余条,涉及到机关简介、行政执法公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相关内容。

2.依申请公开

2021年我局线上通过长岛政府网“依申请公开”栏目收到申请0条,依申请回复0条。线下,我局收到公民邮寄的信息公开申请表0件,受理信息公开申请0件。

3.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队伍建设,局办公室承担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坚持分管领导任组长、办公室牵头,各职能科室配合的组织领导体系,进一步明确公开事项、卡实工作责任,规范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务公开工作,强化政务公开与行政执法、应急管理重点工作相结合;制定了长岛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依照保守国家秘密法、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确保发布的信息不涉及国家秘密和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信息。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主要依托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门户网站进行政务公开,并利用“长岛发布”“长岛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微信公众号进行重要工作信息的发布。同时,及时转发与解读上级文件与政策,做好相关信息发布和对外公开,进一步扩大公众对执法工作的知情权,拓宽同社会各界的互动交流渠道。

5.监督保障

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公开监督举报部门和联系方式,接受公众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明确局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和工作职责。通过不定期对政务信息公开人员进行培训,不断规范信息公开流程。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在政务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信息更新还不够高效,公开内容深度有待进一步加强,推动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不够,公开的工作方式还有待进一步改进。

今后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加大教育培训,规范工作流程,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全面性、时效性和规范性,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化、常态化,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按流程有效运作。二是推进政务公开深度。进一步将政务公开工作细化和完善,注重从公众的视角去谋划、审视和优化公开内容,丰富信息公开内容。三是拓宽公开形式广度,完善新媒体有关功能,定期维护及时提供更新信息。积极探索综合行政执法、应急管理信息向社会公开的形式和范围,切实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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