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信息公开年报】教育和卫生健康局2023年政务公开信息年报
发布时间:2024-01-31 08:55:40

长岛综合试验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烟台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等文件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长岛综合试验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统计数据的时间为20231月1日至12月31日。公布网站(http://www.changdao.gov.cn)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长岛综合试验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35-3212738,通信地址:长岛综合试验区县府街175号,邮编:2658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教育和卫生健康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区工委管委工作大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始终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依法依规答复信息公开申请,切实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有效性。

1、主动公开方面。按照规定,通过政务公开平台、办公场所公示栏等信息公开渠道,对机构概况、政务动态、政策解读、自身建设等主动公开。2023年全年,公开教育体育信息47条、医疗信息43条、领导信息5条、机构概况1条、会议解读政策解读5条。

2、依申请公开方面。按照上级要求,进一步规范“申请接收、登记、补正、分办、审核、答复、送达、归纳”流程。本年度我局线上通过长岛政府网“依申请公开”栏目收到申请0条,依申请回复0条。线下,我局收到0件公民邮寄的信息公开申请表,受理信息公开申请0件。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核和办理流程,严格保密审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沟通机制,确保各类政府信息及时、规范公开。

4、平台建设方面。依托长岛政府网站,对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我局业务经办人员根据内容要点,及时更新各项栏目信息,做到全面规范。。

5、监督保障方面。安排工作人员参加上级相关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能力建立健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日益规范,但还存在信息更新的时效性不强、信息公开范围不广政策解读内容不丰富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2024年,我们将继续严格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文件要求,在信息公开提质增效方面下功夫,努力拓展信息公开渠道,积极回应群众关切问题和急难愁盼问题,主动、及时、准确做好信息发布。具体改进措施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作用,建立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齐抓共管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及时有效开展,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二)加强培训学习。开展教育宣传与舆情应对培训,提升政务公开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及时、准确地发布政府信息,增强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性权威性,保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三)加强监督考核。完善信息公开工作与全局性工作同步谋划、同步推进、同步考核的机制。通过全过程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方面。2023年度,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对照《烟台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围绕教育和卫生健康局涉及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发布解读与回应、政民互动等重点板块逐项明确科室主体责任。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方面。2023年,本单位未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四)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五)本单位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六)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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