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交流互动>县长公开电话

· 县长公开电话:12345
发布日期:2018-05-28浏览次数:字号:[]

 受理范围

(一)受理市民对县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批评、意见和建议。

(二)受理市民对政府公务员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工作作风、违法违纪问题的批评、意见和建议。

(三)受理市民对实行政务公开、公示制、承诺制的政府部门和社会公益部门违示、违诺的批评、意见和建议。

(四)受理市民对经济建设、社会事业、城市管理方面的批评、意见和建议。 

(五)受理市民对社会公德、社会秩序、社会风气方面的批评、意见和建议。

(六)协调全县各类反映社情民意机构的市民投诉工作。

   工作程序

(一)接办程序。认真受理来话人反映的意见和要求,准确记录、认真整理。受理电话要认真判断,区别情况,及时向领导报告,并与有关部门联系。需立即办理的事项,直接交有关部门办理,并跟踪督办;不能立即办理的,应告知来话人已作记录,及时交有关部门办理。 

(二)督办程序。承办单位接到群众反映的急、险事件应当立即办理,问题比较复杂的也应在3至7天之内办结,特殊超时限的,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同时提前向群众说明,处理完毕后及时反馈。对有关部门、单位在办理过程中发生处理意见不一致或责任交叉的,按政府领导批示意见,责成有关部门限期办复,必要时按领导意见做出裁决。 

(三)办理结果的回复。利用电话或书面形式将办理的结果直接答复主要来话人,必要时请办理部门或单位向来话人当面答复。对群众普遍关心问题的办理情况,应通过新闻媒体向群众公布。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