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1-02-2008-10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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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办公室
综合类
关于做好“五一”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长政办发电〔2008〕19号
2008-05-01

长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五一”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局级企事业各单位,中央、省、市属驻岛各单位:

“五一”节将至,上山游玩人员将逐渐增多,山林防火形势严峻。为切实做好我县“五一”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杜绝森林火灾发生,现就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当前,我县正处于森林防火戒严期,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不仅是各级各部门和单位义不容辞的职责,而且是一项政治任务,对维护全县稳定大局具有重要的意义。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森林防火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各乡镇、村、有关单位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营造全社会森林防火的氛围,杜绝人为森林火灾的发生。

二、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坚决杜绝森林火灾。各乡镇村、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逐级签订的森林防火责任状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对乡村护林员实行划片包干,精心组织,科学安排,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将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各单位、各村、各山头、各个地块,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全面做好本辖区内的森林防火工作。要重点加强对上山入林人员的监控,严禁带火源上山入林;要加大巡逻检查力度,增加巡逻密度,做到防范于未然,发现隐患及时处置;要充分发挥林火监控、了望设施和地面巡护人员的作用,及时了解和掌握火情动态,切实做好火情监测,不留盲区。旅游部门要加强对各景点的监管,在各旅游景点设立必要的防火警示牌,导游员要把森林防火作为重要的讲解内容进行宣传,严禁游客在景点吸烟、野炊等。

三、加强值班,掌握动态,确保森林防火信息畅通。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安排专人值守和巡查,县、乡、村各相关护林人员要坚守一线,全力做好监管工作,坚决杜绝脱岗、漏岗现象。要严格落实火情报告制度,及时、准确上报各种火情信息,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县林业、公安、消防、各防火应急队伍要做好值班备勤,配备好防火器具,严阵以待,出现情况,快速反应。

长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〇〇八年四月二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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