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十一”黄金周和妈祖文化节期间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局级企事业各单位,中央、省、市属驻岛各单位:
“十一”旅游黄金周将至, 10月7日,我县还将举办2008中国·长岛中华妈祖文化节。为了以优美整洁的环境迎接“十一”旅游黄金周和妈祖文化节,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具体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全面做好卫生责任区和“门前五包”的卫生整治工作,彻底清除责任区两侧视线内的枯草、树叶、死树枝、砖石、瓦块及“白色垃圾”等。要全面整治长岛港、金鼎商贸城、明珠广场、庙岛等公共场所及旅游沿线、旅游景区内外环境卫生,清除城乡结合部、军地结合部及居民小区内的卫生死角。建设部门要加大垃圾清运力度,确保垃圾及时清运,并全面做好城区路面、人行道和绿化带的卫生清理工作,做好全日保洁;公安部门要对机动车辆进行严格管理,规范交通秩序;公路、交通等部门要加大保洁队伍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保洁区域全日整洁;城区街道办事处要动员城区居民积极行动起来,参与到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中去,清理房前屋后环境卫生;各乡镇要加大力度治理乱堆乱倒现象,彻底消除垃圾死角。南长山镇、北长山乡负责对城区村、旅游沿线村、“渔家乐”业户及庙岛的环境卫生进行彻底清理;驻岛部队要对营区内外及所辖旧营房和出租房周围的环境卫生进行彻底清理整治;县爱卫会各成员单位要结合职责分工,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共同参与大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营造一个整洁、优美、舒适的城市环境。
二、时间安排。这次大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定于9月27日开始,10月8日结束。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集中时间、集中人员,按照《长岛县爱国卫生工作管理办法》要求落实工作职责,对各自责任区卫生进行一次彻底的清理整治,节日期间,安排专人进行全日保洁。
三、监督检查。9月29日起,县爱卫会将组织成员单位对各部门责任区整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县广播电视台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舆论监督作用,对卫生整治活动进行跟踪报道,表扬先进,鞭策落后,对于治理不彻底的单位将进行电视曝光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长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九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