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34004273663F/2025-00703 成文日期: 2025-01-14
发布机构: 区工委管委办公室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文字解读说明】长岛综合试验区普惠性养老机构服务收费有关政策解读

日期:2025-01-14 来源:区工委管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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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岛普惠性养老机构服务收费有关政策解读

一、出台普惠性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的背景

为扩大普惠性养老机构服务供给,做好普惠性养老机构认定与管理,促进我区养老服务事业健康发展。

二、政策依据

根据省民政厅、省发改委《关于印发<山东省普惠性养老机构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民{2024}35号)规定。

三、收费项目

普惠性养老机构收费项目包括床位费、照料护理费、伙食费和其他服务费。床位费和照料护理费试行政府指导价,其他项目试行市场调节价。

四、收费标准

床位费:800元/人·月

照料护理费:自理级500元/人·月,部分自理级1500元/人·月,完全不能自理级3000元/人·月。

以上价格为最高现价,具体标准可在政府指导价格基础上适当下浮,下浮幅度不限。

【部门文件】关于长岛综合试验区普惠性养老服务机构床位费、照料护理费收费标准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