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岛综合试验区工委管委办公室
关于成立长岛综合试验区和美海岛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办事处),庙岛、小黑山保护发展服务中心,区直各工作机构,区属各单位,中央和省、市属驻岛各单位:
为加快和美海岛创建工作,保障创建工作有序开展,区工委、管委决定,成立长岛综合试验区和美海岛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主 任:李明涛 区工委副书记、管委专职副主任
副主任:牟 云 区工委专职副书记
张世岩 区工委委员、管委副主任
田存基 区工委委员、管委副主任,工委管委办公室主任
王林祖 区工委委员、管委副主任,党群工作部部长
宋 滨 区工委委员、政法委书记
成 员:范延学 区工委宣传文化和旅游部部长
骆 涛 区财政金融局局长
刘文彬 区经济发展局局长
宋振宇 区交通和住房建设管理局局长
王诗钰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许永良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李 明 长岛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主任
宋祖德 区海洋经济促进中心主任
于国旭 长岛国家海洋公园管理中心主任
解恒志 市生态环境局长岛分局局长
蒲 刚 国家税务总局长岛税务局局长
李景民 区工委管委办公室副主任
吴厚伟 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周宏亮 南长山街道党委书记
刘国波 北长山乡党委书记
刘国明 黑山乡党委书记
姜新鹏 砣矶镇党委书记
张守业 大钦岛乡党委书记
龙 刚 小钦岛乡党委书记、乡长
葛 猛 南隍城乡党委书记、乡长
丰淑亮 北隍城乡党委书记
朱少杰 庙岛保护发展服务中心党总支书记、主任
李广润 小黑山保护发展服务中心党总支书记、主任
长岛综合试验区和美海岛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自然资源局,吴厚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区自然资源局党委委员、海洋发展科科长初文彬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工作职责
(一)长岛综合试验区和美海岛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创建领导小组)职责
1.统筹推进和美海岛创建工作;
2.协调解决和美海岛创建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3.完成和美海岛创建过程中的其他工作。
(二)长岛综合试验区和美海岛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根据《和美海岛评价指标标准体系》的要求,负责研究制定长岛综合试验区和美海岛评价指标和创建工作方案;
2.定期向区工委、管委汇报创建推进情况;
3.定期组织召开创建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存在问题,提出创建建议,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衔接配合;
4.完成创建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长岛综合试验区和美海岛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根据《和美海岛评价指标标准体系》中的相关要求和测算标准,负责本行业、本领域、本辖区相关指标的测算、佐证资料的提供等工作,并按时完成创建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制度
(一)会议制度。创建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全体会议,总结工作,分析形势,研究确定下步工作措施。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实际需要召开专题会议,解决存在问题。
(二)联络员制度。每个成员单位确定1名副科级干部担任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沟通联络,调度本单位工作开展情况。
(三)约谈制度。创建领导小组对和美海岛创建过程中推进不力的单位、乡镇实行约谈,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其进行警示提醒、告诫指导并督促按时完成创建任务。
长岛综合试验区工委管委办公室
2023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