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344936451214/2022-01089 成文日期: 2022-05-27
发布机构: 长岛县环保局 组配分类: 乡镇部门文件
有效性:

【部门文件】关于加强2022年中高考期间噪声管制的通告

日期:2022-05-27 08:40 来源:区工委管委办公室

字号:

 中高考日期日益临近,为给广大考生营造一个安静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等规定,现就加强中高考期间(2022年6月1日至6月16日)环境噪声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所有在建工程(拆迁工地、建筑工地、渣土工地、市政工地等)施工噪声排放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要求。严禁午间12:00-14:00,夜间20:00-次日8:00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


     二、6月7日-10日全天、6月14日-16日全天,严禁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和考点方圆500米范围内进行产生噪音的经营、宣传、娱乐、建设(装潢)施工作业等行为,禁止机动车鸣笛。


     三、所有文化娱乐场所必须严格控制产生噪声,确保边界噪声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居民小区内禁止在夜间开展广场舞、高音促销等活动。


     四、禁止商业经营活动使用高音喇叭或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装修活动;严禁露天娱乐和集会等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活动;禁止使用车载高音喇叭巡回播放。


     五、噪声管制期间,各职能部门根据各自的监管职责,加强中高考期间各类噪声的监督管理,对各类噪声污染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严肃查处。


     中考、高考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及广大青少年的前途和命运,望各单位和广大市民顾全大局,积极配合遵守以上规定和要求,为考生营造安静的应考环境,助力广大考生全力应考。


     如有噪声扰民的行为,市民可拨打投诉举报电话。

     生态环境局举报电话:12345

     公安局举报电话: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