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述法民主测评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区直各述法单位:
根据烟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印发《烟台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年终述法评议办法》的通知(烟法委发〔2020〕4号文)的有关要求,现将各乡镇(街道)、各述法单位进行2021年度述法民主测评事宜通知如下:
一、述法测评范围
各乡镇(街道)、区直各述法单位原领导班子成员。
二、述法测评内容
(一)对党政主要负责人的测评内容主要包括:落实全面依法治区办部署要求,立足地方部门法治建设实际,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先,带头抓好推进本地区本部门法治建设,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严格依法依规决策,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建立定期学法制度,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等方面。
(二)对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的测评内容主要包括:认真学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熟练掌握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积极参加法治教育培训;注重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必须守法律、重程序、受监督,不得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依法全面履行岗位职责,严守法定程序,无正当理由不得拖延或者拒绝履行法定职责,不得滥用职权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在工作中向人民群众普法,做法律法规的遵守者、执行者、宣传者。
三、述法测评的时间、方法步骤及要求
述法工作采取书面述法的形式进行。测评工作由被测评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测评票见附件)。
1.印制测评票。各测评单位接到通知后,要将本单位名称和原领导班子成员的姓名填写在测评票上,做好准备工作。
2.考核测评。各测评单位要提前向参加测评人员发放测评表及相关述法材料,测评表由参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投入指定票箱,各测评单位负责收回、汇总,于2022年1月21日前将汇总表加盖公章上报至区工委依法治区办,同时报送除主要负责人以外的其他班子成员述法报告。联系电话:3214148,联系人:王萌
3.参评人员。各乡镇(街道)、区直各述法单位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全体工作人员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实际参评人员不得少于应参评人员的80%。
附件:1.领导干部述法民主测评表
2.民主测评汇总表
3.领导班子成员述法单位名单
长岛综合试验区工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 1月16日
领导干部述法民主测评表
测评单位:
项目\档次\姓名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
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抓好法治建设工作情况 | 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情况 | 学法情况 | 注重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情况 | 依法全面履行岗位职责情况 | 开展法治宣传情况 | 守法情况 | 综合评价 | |||||||||||||||||||||||||
好 | 较好 | 一般 | 较差 | 好 | 较好 | 一般 | 较差 | 好 | 较好 | 一般 | 较差 | 好 | 较好 | 一般 | 较差 | 好 | 较好 | 一般 | 较差 | 好 | 较好 | 一般 | 较差 | 好 | 较好 | 一般 | 较差 | 好 | 较好 | 一般 | 较差 | |
备注:1.在你认可的栏中划“√”,每项只划一个。
2.“综合评价”应与大部分项目的评价相一致。
3.如有其他需要反映的问题,请写在本表背面。
民主测评汇总表
单位:
姓名 | 测评结果(票数) | 备注 | |||
好 | 较好 | 一般 | 较差 | ||
2021年度述法单位名单
区工委管委办公室、区工委党群工作部、区工委宣传文化和旅游部、区工委政法委员会、区财政金融局、区经济发展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交通和住房建设管理局、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各乡镇(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