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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34004273655L/2022-00566 主题分类:
成文日期: 2022-04-26 发布日期: 2022-04-26
发文机关: 长岛综合试验区工委管委办公室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 统一登记号:

关于印发《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的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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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工管办〔2022〕13号



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办事处),庙岛、小黑山保护发展服务中心,区直各工作机构(部门),区属各单位,中央和省、市属驻岛各单位:

《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的意见》已经长岛综合试验区工委管委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长岛综合试验区工委管委办公室

2022年4月26日          



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的意见

 

为全力参与烟台市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工作,推动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持续提升,根据全市统一安排,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和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论述,大力倡树“严真细实快”工作作风,紧盯“信仰坚定、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人民满意”文明城市创建标准,着力改善海岛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提升我区城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为建设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提供精神动力、道德基础和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按照建设“红色岛城、爱心岛城、生态岛城、精美岛城、共享岛城”的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要求,全面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实施攻坚行动,建立完善十大工作机制,补齐我区软硬件短板,为烟台市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争光添彩。

三、工作任务

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是我区完善基础设施、优化公共服务、提升城市品质的重要举措,要坚持以文明城市创建标准为导向,秉承创建为民、利民、惠民的宗旨,切实从我区软硬件缺项抓起,从海岛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抓起,推动创建工作取得实效,不断提升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1.实施文化培育工程,打造“红色岛城”。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重大战略任务,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持续抓好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要深入挖掘长岛红色文化资源,用好用活“老海岛事迹陈列馆”等红色文化场馆,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激发干部群众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热情。不断健全完善理论宣传普及工作体系,针对不同群体和受众特点,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开展理论宣传普及,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入脑入心入行。精心组织新闻宣传、社会宣传、文艺宣传、公益广告宣传和主题实践活动,使海岛人民继续保持光荣的革命老区传统,永远听党话跟党走。

2.实施文明实践工程,打造“爱心岛城”。规划和建设好区文明实践中心,继续完善乡镇文明实践所、渔村文明实践站,做到设施完善、功能齐全、全域覆盖。充分利用好文明实践阵地,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讲、文化、体育等活动,引导干部群众加入志愿者队伍,以文明实践为载体,在全区大力推广以拥军报国、生态环保、服务旅游为主题的特色志愿服务活动。同时,广泛开展扶贫抗疫、敬老救孤、恤病助残、健康指导、法律援助等志愿服务活动,着力打造一批示范性强、影响力大的志愿服务项目。精心策划一系列市民便于参与、乐于参与文明城市创建的活动载体,打响我区“热心长岛”志愿服务品牌。深度挖掘选树时代楷模、道德模范、烟台好人、“好媳妇、好儿女、好公婆”、最美人物、凡人善举等先进典型,广泛宣传先进事迹,教育引导广大群众见贤思齐、崇德向善、热心公益。

3.实施绿色发展工程,打造“生态岛城”。强化海岛生态优先的发展理念,继续推进全域垃圾分类处理,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100%。加强城市绿化体系升级,加快推进城市公园建设和提档升级,不断提高城乡绿化覆盖率和人均绿化占有率。深入推进移风易俗,发挥红白理事会和村民议事会等自治组织作用,推进丧葬礼俗改革,在全域实现文明、节俭、绿色、安全祭祀。加大对野生动物的保护力度,大力宣传对候鸟和斑海豹、蝮蛇等的保护,形成人人保护自然环境和野生动物的浓厚氛围。

4.实施精细管理工程,打造“精美岛城”。以创城为契机,在城市建设和管理中努力体现“精致优美”的特色。加快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进海绵城市、韧性城市和无障碍友好城市建设,完善城市功能。全方面加快城市背街小巷维修改造,加强地下管网设施建设,完善公共卫生应急保障和综合防灾减灾设施。健全海岛城市管理体制,逐步完善市政道路养护、环境卫生保洁、建筑垃圾处置等管理体系,全面提升海岛城市管理水平。落实网格化管理机制,推进实现多网合一。加快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深入推进智能化、数字化城市管理,打造智慧城市亮点。开展保洁示范路创建,提高环卫水平,全面改善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认真做好老旧小区卫生保洁、安全保障、设施维护等,集中开展“楼道革命”专项行动,构建洁净舒适生活环境。建立建筑工地文明施工长效管理制度,整治城市“蜘蛛网线”、飞线充电、不文明养犬、乱堆乱放、车辆乱停等突出问题,不断优化公共秩序。提升港口管理水平,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大幅提升文明交通指数。

5.实施文明同创工程,打造“共享岛城”。强化文明城市为人民、文明城市人民创的理念。加强对市民关心关注问题的收集整理,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急难愁盼问题,以人民群众的“幸福清单”作为文明城市建设的“责任清单”。提升窗口单位服务质量,最大限度减少审批要件和办事条件,打造优质营商环境。全面提升道路管理水平,加强海岛交通治理管理。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提高老旧小区物业覆盖率。加强马路市场、流动摊点的规范管理,高标准改造提升老旧市场。全力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程,不断改善提升群众生活环境。科学规划建设管理城市停车场,有效缓解停车难问题。持续开展“长岛一家人•党群心连心”新时代服务群众活动,让市民切实感受创建工作带来的改善和提升。同时广泛开展文明旅游、文明交通、文明礼仪、文明餐桌、文明上网等行动,大力培育和弘扬时代新风。通过行政管理、宣传引导、激励鞭策等多种手段,调动激发全区干部群众、社会各界参与创城工作的热情,不断提升海岛干部群众的主人翁意识。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将“长岛综合试验区文明城市建设工作专项小组”调整为“长岛综合试验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指挥部和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创城办”)。指挥部设窗口服务、市场商贸、文化旅游、卫生健康、教育环境、安全环境、交通环境、市容环境、文明素质、物业管理10个专项提升工作组,分领域开展创建提升工作。区创城办承担全区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的组织、协调、指导、督办、考核等工作。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着力构建区工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广泛参与的领导体系和工作格局。

2.实施创建攻坚行动。指挥部根据创建过程中的短板弱项,研究确定年度攻坚任务,由有关专项提升工作组和相应区级领导负责,有针对性地制定提升方案,经指挥部集体研究通过后加快推进。2022年十项短板弱项攻坚任务为:农贸市场及马路市场管理、停车难治理、社区网格员队伍优化、户外广告提升、物业管理提升、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公共卫生间建设和管理、交通管理设施更新、不文明养犬管理、长岛港及周边环境治理。实行十项短板弱项攻坚任务月调度工作机制,建立工作台账,至少每月开展一次专项巡查。

3.落实十大工作机制。建立完善组织领导、网格化管理、责任区管理、依法创建、包保共建、全民参与、宣传曝光、创城材料提报、督查考核、创建保障10项工作机制,巩固创建成果,推动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工作常态长效、落实落地。

4.全力突破基层。加强基层创建人员配备,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专人专职负责创城工作。完善网格化管理工作体系,将创城工作纳入网格准入事项,配齐专兼职网格员和网格助理员,确保熟知创城工作标准、履行创城问题巡查上报职责,各职能部门及时受理处置、反馈核实,在基层网格实现“发现——上报——处置——验收”的管理闭环。推进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加大物业行业监管,确保物业管理小区达到创城标准。

5.加大资金保障。区财政金融部门要保障我区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资金需求,根据创建计划和标准,拨付足额资金,确保各项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6.实施全过程监督。实施区领导督导、纪工委监督、工委管委办专项督查、创城办巡查督办、第三方测评“五位一体”的督导举措,将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工作纳入全区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承诺书、“蓝黄红”三色管理机制和干部执行力档案,与领导班子评价和干部任用挂钩。

7.严肃责任追究。对工作不力、月度测评扣分、督导问题不整改和问题反复的,约谈问责相关责任人;出现全国文明城市负面清单事项,或因工作失职失责导致国测、省测、市测失分的,取消各级文明单位评选资格,由相关部门追究责任人责任。

 

附件:1.长岛综合试验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2.长岛综合试验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工作指挥部组成人员名单及工作任务

         3.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工作机制及分工

         4.长岛综合试验区创城实地考察点位任务分工

 



附件1

 

长岛综合试验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工作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牟   云  区工委专职副书记

副组长:宋春燕  区工委委员、管委副主任

             张世岩  区工委委员、管委副主任

             田存基  区工委委员、管委副主任,工委管委办公室主任

             王林祖  区工委委员、管委副主任,党群工作部部长   

             宋   滨  区工委委员、政法委书记

成  员:范延学  区工委宣传文化和旅游部部长

            骆   涛  区财政金融局局长

            刘文彬  区经济发展局局长

            林运涛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俊红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宋振宇  区交通和住房建设管理局局长

            于仁海  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局长

            王诗钰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许永良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解恒志  市生态环境局长岛分局局长

            李   斌  市公安局长岛分局局长

            李景民  区工委管委办公室副主任

            袁克廷  区工委宣传文化和旅游部副部长

            于云飞  烟台长岛公路养护中心主任

            温林朋  长岛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创城办),办公室设在区工委宣传文化和旅游部,具体负责统筹协调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各项工作。

 


附件2

 

长岛综合试验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工作

指挥部组成人员名单及工作任务

 

总 指 挥: 牟   云  区工委专职副书记

副总指挥:宋春燕  区工委委员、管委副主任

               张世岩   区工委委员、管委副主任

               田存基   区工委委员、管委副主任,工委管委办公室主任

               王林祖   区工委委员、管委副主任,党群工作部部长

               宋   滨   区工委委员、政法委书记

一、窗口服务提升工作组

第一组:

组  长:牟  云  区工委专职副书记

副组长:骆  涛  区财政金融局局长

牵头部门:区财政金融局

工作任务:负责全区所有银行网点营业厅的创建达标。

第二组:

组  长:宋春燕  区工委委员、管委副主任

副组长:王诗钰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牵头部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工作任务:负责区政务服务中心的创建达标。

第三组:

组  长:田存基  区工委委员、管委副主任,工委管委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刘文彬  区经济发展局局长

牵头部门:区经济发展局

工作任务:负责全区所有邮政、联通、电信、移动营业厅的创建达标。

第四组:

组  长:宋  滨  区工委委员、政法委书记

副组长:李  斌  市公安局长岛分局局长

牵头部门:市公安局长岛分局

工作任务:负责出入境办证大厅的创建达标。

二、市场商贸提升工作组

第一组:

组  长:宋春燕  区工委委员、管委副主任

副组长:王诗钰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牵头部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员单位: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长岛消防救援大队

工作任务:负责小餐馆的创建达标。

第二组:

组  长:田存基  区工委委员、管委副主任,工委管委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刘文彬  区经济发展局局长      

牵头部门:区经济发展局

成员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区交通和住房建设管理局、市公安局长岛分局、长岛消防救援大队

工作任务:负责长岛金鼎市场、家家悦超市、非星级宾馆饭店的创建达标。

三、文化旅游提升工作组

组  长:王林祖  区工委委员、管委副主任,党群工作部部长

副组长:范延学  区工委宣传文化和旅游部部长

牵头部门:区工委宣传文化和旅游部

成员单位:区经济发展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交通和住房建设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长岛分局

工作任务:

1.负责全区所有公共文化场馆(含公共图书馆、非文物建筑及遗址类公共博物馆、文化馆)的创建达标。

2.负责全区所有景区景点的创建达标。

3.负责全区所有星级宾馆饭店的创建达标。

4.负责旅游集散中心的创建达标。

5.负责全区所有旅行社的创建达标。

6.负责全区所有实体书店的创建达标。

7.负责全区所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创建达标。

8.负责区图书馆建设、管理工作。

四、卫生健康提升工作组

组  长:宋春燕  区工委委员、管委副主任

副组长:于仁海  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局长

牵头部门: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

工作任务:

1.负责区人民医院的创建达标。

2.负责全区所有公共场馆(所)禁烟宣传和管理的创建达标。

3.负责全区所有公共场馆(所)母婴室、一米间隔线等指标的创建达标。

五、教育环境提升工作组

组  长:宋春燕  区工委委员、管委副主任

副组长:于仁海  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局长

牵头部门: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

成员单位:区工委宣传文化和旅游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公安局长岛分局

工作任务:

1.负责全区所有幼儿园、小学、中学及校园周边的创建达标。

2.负责全区所有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的创建达标。

3.牵头负责校园周边200米综合治理工作。

六、安全环境提升工作组

第一组:

组  长:张世岩  区工委委员、管委副主任

副组长:许永良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牵头部门: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成员单位:区工委宣传文化和旅游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长岛分局、长岛消防救援大队

工作任务:

1.负责全区所有公共场馆(所)消防设施的创建达标。

2.负责全区所有社区(小区)消防设施的创建达标。

3.负责全区所有点位消防通道的创建达标。

4.负责全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方面的创建达标。

第二组:

组  长:宋  滨  区工委委员、政法委书记

副组长:宋振宇  区交通和住房建设管理局局长

牵头部门:区交通和住房建设管理局

成员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公安局长岛分局、长岛消防救援大队、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烟台市长岛供电公司

工作任务:

1.负责全区所有城市户外设施、广告、建筑物幕墙等方面安全牢固的创建达标。

2.负责全区飞线充电管理的创建达标。

七、交通环境提升工作组

第一组:

组  长:宋  滨  区工委委员、政法委书记

副组长:李  斌  市公安局长岛分局局长

牵头部门:市公安局长岛分局

成员单位:区工委宣传文化和旅游部、长岛公路养护中心

工作任务:

1.负责全区所有交通路口的创建达标。

2.负责全区公共区域机动车规范停放的创建达标。

3.负责全区所有电动自行车挂牌工作的创建达标。

4.负责全区所有交通设施维护的创建达标。

第二组:

组  长:宋  滨  区工委委员、政法委书记

副组长:宋振宇  区交通和住房建设管理局局长

牵头部门:区交通和住房建设管理局

成员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公安局长岛分局、长岛公路养护中心

工作任务:

1.负责全区所有码头客运站、公交车站的创建达标。

2.负责全区所有出租车、公交车的创建达标。

3.负责全区停车秩序的创建达标,规划建设停车场,挖掘停车泊位潜力,破解停车难题。

4.负责全区交通管理设施更新、维护工作。

八、市容环境提升工作组

组  长:宋  滨  区工委委员、政法委书记

副组长:宋振宇  区交通和住房建设管理局局长

             李   斌  市公安局长岛分局局长

牵头部门:区交通和住房建设管理局

成员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公安局长岛分局、市生态环境局长岛分局、烟台长岛公路养护中心

工作任务:

1.负责全区市政管理区域和无物业小区环境卫生的创建达标。

2.负责全区市政管理区域和无物业小区裸露土地治理的创建达标。

3.负责全区所有市政设施管理和无物业小区公共设施维护的创建达标。

4.负责全区所有公园的创建达标。

5.负责全区所有公共广场的创建达标。

6.负责全区所有主次干道和背街小巷管理的创建达标。

7.负责全区市政管理区域公共卫生间的创建达标。

8.负责全区范围内违法建设治理的创建达标。

9.负责全区所有马路市场、临时摊点群、流动商贩、占道经营管理的创建达标。

10.负责全区市政管理区域和无物业小区非机动车规范停放的创建达标。

11.负责全区建筑工地的创建达标。

12.负责建成区到乡镇的公路沿线环境卫生、公路养护、面源污染的创建达标。

13.负责全区垃圾分类及转运处理工作。

14.负责全区公共卫生间建设、管理工作。

15.负责全区不文明养犬治理工作。

16.负责全区公共秩序管理和执法工作。

17.负责全区实施责任区管理。

九、文明素质提升工作组

组  长:王林祖  区工委委员、管委副主任,党群工作部部长

副组长:范延学  区工委宣传文化和旅游部部长

牵头部门:区工委宣传文化和旅游部

成员单位:区工委党群工作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交通和住房建设管理局

工作任务:

1.负责全区“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公益广告景观小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村规民约、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展示、市民公约和文明出行公约等的创建达标。

2.负责全区所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创建达标。

3.负责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点)的创建达标。

4.负责全区志愿服务站(点)及志愿服务工作的创建达标。

5.负责全区所有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的创建达标。

十、物业管理提升工作组

组  长:宋  滨  区工委委员、政法委书记

副组长:宋振宇  区交通和住房建设管理局局长

牵头部门:区交通和住房建设管理局

成员单位: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市公安局长岛分局、长岛消防救援大队、南长山街道

工作任务:

1.负责全区有物业管理小区管理(含公共卫生、楼道卫生、公益宣传、机动车规范停放、非机动车规范停放、消防通道管理、消防设施配备、不文明行为劝导、空中缆线、飞线充电、乱堆杂物、绿化带维护、裸露泥土等)的创建达标。

2.负责全区有物业管理小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管理的创建达标。

3.负责全区所有点位无障碍建设(含无障碍通道、无障碍卫生间、无障碍厕位、无障碍停车位、信息无障碍等)的创建达标。

4.负责将全国文明城市实地考察标准纳入全区范围内老旧小区改造必改项目。

5.负责全区已完成改造的老旧小区、无物业管理小区引入物业管理,按照有物业管理小区标准进行创建达标。

 

附件3

 

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工作机制及分工

 

一、建立完善组织领导机制。高规格推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由区工委专职副书记担任区文明委主任、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创城领导小组指挥部总指挥。创建工作由十个专项提升工作组牵头推进,区级领导任组长。各专项提升工作组采取联席会议或专班形式运行。定期召开工作例会,汇报工作进展情况。组建区创城办,人员保持长期固定。(责任领导:牟云,责任单位:区创城办)

二、建立完善网格化管理机制。深入推进基层网格化建设,配齐专兼职网格员和网格助理员。将创城指标纳入网格管理准入事项,作为网格员日常巡查的重要内容。区工委政法委牵头指导各乡镇(街道、保护发展服务中心)、各职能部门加强对网格员的培训,确保其熟知创城工作标准,更好地履职尽责。建立完善网格员考核评价制度,督促履行创城问题巡查上报职责。各职能部门接到网格上报问题后立即受理处置,及时将办理结果反馈至网格核实,在基层网格实现“发现——上报——处置——核实”管理闭环。(责任领导:宋滨,责任单位:区工委政法委,各职能部门)

三、建立完善责任区管理机制。制定责任区管理办法,明确责任主体、责任划分、责任内容。明确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责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常态化抓好落实。

1.区城管部门和乡镇(街道)负责划定责任分区,确保责任区无缝覆盖,挂牌公开责任信息。(责任领导:宋滨,责任单位:区交通和住房建设管理局)

2.责任人按照责任区管理要求,做好责任区内城镇容貌、环境卫生和规范停车的维护和举报。对履责不力的责任人,依照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责任领导:张世岩,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四、建立完善依法创建机制。切实抓好《烟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烟台市养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实施和执行,由执法责任单位加强普法宣传、严格执法。针对创建难点问题,由指挥部研究确定牵头单位,成立联合执法行动组,定期不定期开展综合整治,开展常态化联合巡查执法。

1.开展环境卫生死角专项整治工作。(责任领导:宋滨,责任单位:区交通和住房建设管理局)

2.开展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责任领导:张世岩,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3.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秩序差专项整治工作。(责任领导:宋春燕,责任单位: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公安局长岛分局、区工委宣传文化和旅游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长岛分局)

4.开展违章停车、僵尸车专项整治工作。(责任领导:宋滨,责任单位:市公安局长岛分局)

5.开展遛犬不拴绳专项整治工作。(责任领导:宋滨,责任单位:市公安局长岛分局)

6.开展野广告、占道经营、马路市场专项治理工作。(责任领导:张世岩,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五、建立完善包保共建机制。完善区级领导和区直部门包保街道网格制度,定期到网格内巡查暗访,第一时间发现处置问题,特别是帮助包保网格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确保街道网格创建达标;党员双报到单位,定期到报到社区参与共建,帮助报到社区创建达标。特别是迎检期间,要加大包保帮扶频率。区创城办对包保共建情况进行定期通报,因包保和双报到工作不力导致在市测、省测、国测失分的,包保领导和部门、双报到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承担连带责任。(责任领导:各区级领导,责任单位:区创城办、各包保网格责任单位)

六、建立完善全民参与机制。全年不间断组织开展“讲文明、改陋习,倡树美德健康生活方式”创城主题文明实践活动,广泛发动市民群众共创共建文明城市。针对环境卫生、交通秩序等重点创建短板,定期组织开展“美丽海岸线•你我共守护”“礼让斑马线•文明伴我行”“社区是我家•环境靠大家”等主题志愿服务活动。将志愿服务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算。(责任领导:王林祖,责任单位:区工委宣传文化和旅游部、区工委党群工作部、区财政金融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长岛分局)

七、建立完善宣传曝光机制。深入开展“文明春风靓岛城”系列主题宣传活动,运用新闻报道、专栏专题、言论评论等方式,大力宣传我区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的决策部署、创建成效和市民反响。加大媒体曝光力度,开设媒体曝光台,开展市民“随手拍”活动,对创城工作不作为、慢作为、推诿扯皮的部门和单位进行曝光。(责任领导:王林祖,责任单位:区工委宣传文化和旅游部)

八、建立完善创城材料提报机制。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内容标准,按照任务分解、培训指导、材料提报、督办催办、审核把关、整改提升的工作流程,建立材料收集报送工作机制,严格材料提报单位联络员、分管负责同志、主要负责同志三级把关和区创城办材料提报组材料员、副组长、组长、分管区级领导四级审核工作机制,强化及时催办、考核问责的督办考核程序,推动创城材料审核提报工作对标达标、提档升级。〔责任领导:王林祖,责任单位:区创城办,各乡镇(街道、保护发展服务中心)、部门、单位〕

九、建立完善督查考核机制。建立“五位一体”的创城督查体系,区领导对所包保网格进行督导,协助和督促解决创城问题;对创城工作不力、作风不实的单位和个人由相关部门进行约谈问责;区创城办会同区工委管委办公室督查室对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创城任务进展情况定期督查;区创城办对各点位开展常态化实地巡查,督办问题整改;每月接受第三方机构暗访测评,共同推动各项创建任务落实落地。创城工作实施专项考核,由区创城办制定完善考核办法,将考核结果纳入全区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根据月度测评和年度评价,以及国测、省测结果,确定各责任单位考核档次。(责任领导:田存基、王林祖,责任单位:区创城办、区纪工委监工委机关、区工委管委办公室)

十、建立完善创建保障机制。区财政金融部门要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标准,保障创城工作各项经费,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将创城工作成效与荣誉推荐、干部任用、表彰奖励挂钩;严格实施负面惩戒,对工作不力、月度测评连续成绩不佳、督导问题不整改和问题反复的,降低文明单位等次,约谈问责相关责任人;出现全国文明城市负面清单事项,或因工作失职失责导致国测、省测、市测失分的,进行全区通报批评,造成恶劣影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责任领导:牟云,责任单位:区创城办、区纪工委监工委机关、区工委党群工作部、区工委宣传文化和旅游部、区财政金融局)

 

附件4

 

长岛综合试验区创城实地考察点位任务分工

 

测评类别

创建点位

责任单位

未成年人心理健康
辅导站

*长岛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

区工委党群工作部

公共文化场馆

长岛综合试验区文化文物服务中心

区工委宣传文化和旅游部

长岛综合试验区博物馆(正在进行改扩建)

实体书店

长岛综合试验区新华书店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吧)

长岛县聚友网吧

长岛县快车网吧

宾馆饭店

长岛怡景轩酒店

景区景点

*长岛旅游景区

旅游集散中心

游客中心

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长岛区革命烈士陵园

*长岛区博物馆

*长岛老海岛事迹陈列馆

*长岛海洋生态文明展览馆

*长岛砣矶岛红色文化教育基地

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

*长岛综合试验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

银行网点

中国工商银行长岛支行

区财政金融局

银行网点

中国建设银行长岛支行

区财政金融局

烟台银行长岛支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烟台市长岛支行

长岛农商银行营业部

长岛农商银行南长山支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岛综合试验区海港营业所

中国农业银行烟台长岛支行(营业室)

恒丰银行长岛支行

超市

家家悦超市长岛店

区经济发展局

农贸市场

长岛金鼎市场

(邮政、移动、电信、联通)营业厅

中国联通烟台市长岛县府街营业厅

中国移动烟台市长岛县鹊嘴路营业厅

中国邮政烟台市长岛综合试验区海港支局

中国邮政烟台市长岛综合试验区县府街支局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长岛分公司

主次
干道

海滨路

区交通和住房建设管理局

通海路

乐园大街

解放路

县府街

文化街

主次
干道

长园路

区交通和住房建设管理局

鹊咀路

公共广场

海滨广场

明珠广场

建筑工地

长岛瀛洲小区二期

山前村旧村改造二期B区工程

公园

长园宾馆绿地海绵公园

寅宾苑

交通场站

*长岛港(码头)

幼儿园

长岛区实验幼儿园

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

长岛区实验幼儿园南城园区

中国人民解放军32122部队机关幼儿园

长岛区宏凯幼儿园

小学

长岛综合试验区第一实验学校

长岛综合试验区第二实验学校

中学

山东省长岛中学

长岛综合试验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长岛综合试验区第一实验学校

长岛综合试验区第二实验学校

医院

长岛综合试验区人民医院

政务大厅

*长岛区政务服务中心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交通路口

乐园大街与文苑路口

市公安局长岛分局

主要交通路口

乐园大街与解放路口

市公安局长岛分局

乐园大街与通海路口

县府街与文苑路口

县府街与解放路口

出入境办事大厅

烟台市公安局长岛分局综合服务大厅

街道办事处及实践所

*长岛综合试验区南长山街道办事处、实践所

南长山街道

行政村及
新时代文明实践站

*长岛综合试验区南长山街道乐园村、实践站

*长岛综合试验区南长山街道孙家村、实践站

*长岛综合试验区南长山街道连城村、实践站

*长岛综合试验区南长山街道荻沟村、实践站

*长岛综合试验区南长山街道鹊咀村、实践站

*长岛综合试验区南长山街道后沟村、实践站

*长岛综合试验区南长山街道黑石嘴村、实践站

*长岛综合试验区南长山街道南城村、实践站

*长岛综合试验区南长山街道赵王村、实践站

*长岛综合试验区南长山街道山前村、实践站

*长岛综合试验区南长山街道王沟村、实践站

乡镇及

新时代文明实践所

*长岛综合试验区北长山乡、实践所

北长山乡

行政村及
新时代文明实践站

*长岛综合试验区北长山乡北城村、实践站

*长岛综合试验区北长山乡店子村、实践站

*长岛综合试验区北长山乡嵩前村、实践站

行政村及
新时代文明实践站

*长岛综合试验区北长山乡花沟村、实践站

北长山乡

乡镇及

新时代文明实践所

长岛综合试验区黑山乡、实践所

黑山乡

行政村及
新时代文明实践站

长岛综合试验区黑山乡北庄村、实践站

长岛综合试验区黑山乡南庄村、实践站

长岛综合试验区黑山乡土岛村、实践站

长岛综合试验区黑山乡小濠村、实践站

长岛综合试验区黑山乡大濠村、实践站

长岛综合试验区黑山乡西濠村、实践站

乡镇及

新时代文明实践所

长岛综合试验区砣矶镇、实践所

砣矶镇

行政村及
新时代文明实践站

长岛综合试验区砣矶镇磨石嘴村、实践站

长岛综合试验区砣矶镇大口中村、实践站

长岛综合试验区砣矶镇大口西村、实践站

长岛综合试验区砣矶镇大口北村、实践站

长岛综合试验区砣矶镇大口东村、实践站

长岛综合试验区砣矶镇后口村、实践站

长岛综合试验区砣矶镇井口村、实践站

长岛综合试验区砣矶镇吕山口村、实践站

乡镇及

新时代文明实践所

长岛综合试验区大钦岛乡、实践所

大钦岛乡

行政村及
新时代文明实践站

长岛综合试验区大钦岛乡东村、实践站

大钦岛乡

长岛综合试验区大钦岛乡北村、实践站

长岛综合试验区大钦岛乡南村、实践站

长岛综合试验区大钦岛乡小浩村、实践站

乡镇及

新时代文明实践所

长岛综合试验区小钦岛乡、实践所

小钦岛乡

行政村及
新时代文明实践站

长岛综合试验区小钦岛乡小钦岛村、实践站

乡镇及

新时代文明实践所

长岛综合试验区南隍城乡、实践所

南隍城乡

行政村及
新时代文明实践站

长岛综合试验区南隍城乡南隍城村、实践站

乡镇及

新时代文明实践所

长岛综合试验区北隍城乡、实践所

北隍城乡

行政村及
新时代文明实践站

长岛综合试验区北隍城乡山前村、实践站

长岛综合试验区北隍城乡山后村、实践站

行政村及
新时代文明实践站

*长岛综合试验区北长山乡庙岛村、实践站

庙岛保护发展
服务中心

*长岛综合试验区北长山乡庙岛山前村、实践站

行政村及
新时代文明实践站

长岛综合试验区黑山乡小黑山村、实践站

小黑山保护发展
服务中心

注:加*的为重点创建点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