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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34004273655L/2022-02006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_其他
成文日期: 2022-04-15 发布日期: 2022-04-15
发文机关: 长岛综合试验区工委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统一登记号:

中共长岛综合试验区工委关于印发《法治长岛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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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工〔2022〕22号


各乡镇(街道)党委,庙岛、小黑山保护发展服务中心党总支,区直各工作机构党委(党组),区直事业单位党委、总支、支部,中央和省、市属驻岛各单位党委、支部:

现将《法治长岛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长岛综合试验区工委

2022年4月15日    

 



法治长岛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筹推进更高水平法治长岛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印发的《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省委印发的《贯彻〈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实施方案》和市委印发的《法治烟台建设实施方案》,结合长岛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加强党对法治长岛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区工委党校(行政学院)重点课程以及区“八五”普法规划重点内容。对法治专门队伍和法律服务队伍进行全战线、全覆盖培训。

(二)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完善党委(党组)依法决策机制,健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健全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制度。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三)严格执行党内法规制度。健全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定期清理制度,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开展党内规范性文件实施评估。将党内法规执行情况纳入各级党委督促检查、巡察重要内容。

(四)健全党领导法治长岛建设制度。完善区工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对法治长岛建设的组织领导。推动区、乡镇(街道)两级党委依法治区[乡镇(街道)]办实体化运作。规范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备案制度,落实法治建设年度报告制度。研究制定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加强对重大法治问题的法治督察。

二、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宪法

(五)深化宪法学习宣传。将宪法教育列入普法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法治宣传教育月等,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把宪法法律学习列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纳入党员干部培训教育体系。在青少年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教育。

三、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六)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推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实施政务服务流程再造,深入推进“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一网通办”。

(七)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配合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向乡镇(街道)延伸,加强依法治镇(街)工作领导小组建设,研究配备镇(街)专兼职法治工作人员。

(八)推进依法行政决策。健全政府合作协议、规范性文件等合法性审查机制,按规定开展规范性文件制定前评估、实施后评估,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制度,实现100%合法性审核率。

(九)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探索完善跨领域部门综合执法。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加大编制、经费、资源、装备等向执法一线倾斜力度。配合省市探索实现乡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加强重点领域执法监管协作配合,完善行政执法权限协调机制。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行政强制执行体制机制。

(十)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依法及时调整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动态调整轻微、一般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不罚”“轻罚”清单。推广运用行政指导、行政奖励、行政和解等非强制执法手段。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依法处置突发事件。

(十一)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落实《烟台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法治环境的实施意见》。深化“放管服”改革,严格落实好“一次性告知制度”,推进政务服务“好差评”体系建设。加强政务诚信建设,重点整治政府失信问题。全面清理、废止对不同所有制市场主体不平等的规定。实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探索推行信用监管、“互联网+监管”、包容审慎监管等新型监管方式。健全“接诉即办”“限时清欠”机制。配合省市实行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

(十二)健全完善依法维权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和保障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调解、信访、行政诉讼等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发挥集约化非诉纠纷解决机制作用。建好用好“和为贵”社会治理服务中心,开展“无非正常上访、无治安刑事案件、无公共安全事故”村(社区)创建活动。依法化解涉法涉诉案件。严格实行诉访分离,落实涉法涉诉信访事项依法终结制度。

四、加快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十三)推动全社会增强法治意识。贯彻实施市“八五”普法规划,将民法典纳入规划重点内容。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工委扩大会议和部门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每年至少举办2次法治专题讲座。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打造“法德共进”普法品牌,2022年年底前每个村建立至少1处法治文化阵地。

五、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

(十四)强化对法治工作的全面监督。加强党对法治监督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推进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建立健全与执法司法权运行机制相适应的制约监督体系。深入开展政治督察、政治监督、纪律作风督查巡查等工作。通过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方式,对重要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十五)强化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机制,及时查处、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执法行为。配合省市做好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

六、构建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

(十六)加强政治和组织保障。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法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同奖惩,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责情况列入年终述法述职内容。组织部门等要发挥职能作用,为法治长岛建设提供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撑。

(十七)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加快发展律师、基层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队伍。大力发展公职律师和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法律顾问队伍。

(十八)健全方案实施制度机制。区工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负责法治长岛建设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区工委依法治区办负责督促检查、推动落实,将法治长岛建设工作纳入区工委管委重点工作。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推动方案实施,落实情况纳入法治建设年度报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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