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修复海洋生态,山东这样干

日期: 2022-03-14 00:00 来源: 海洋公园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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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办新闻发布会,邀请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专员肖永涛;省海洋局副局长李艳红;省生态环境厅海洋生态环境处处长刘培学;烟台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王颖等介绍山东加快建设绿色可持续的海洋生态环境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专员肖永涛介绍,2018年—2021年,全省近岸海域优良水质比例分别为82.15%、90.03%、91.5%和92.3%。黄河口、莱州湾、庙岛群岛等典型海洋生态系统健康状况整体呈改善趋势,各类海洋保护区优良水质面积显著增加,沉积环境良好,保护区海洋生物物种、自然景观以及海洋和海岸生态系统等保护对象基本保持稳定。

实施协同共治。强化纵向联动、横向协同,实现陆海统筹、一体推进,切实加强海洋环境综合治理。纵向联动以全面落实“湾长制”为抓手。省级由省委书记、省长担任省双总湾长;省委副书记、常务副省长、分管生态环境工作的副省长担任副总湾长,并分别兼任渤海湾(山东部分)、莱州湾、丁字湾3个省级海湾的湾长。市级全部由沿海城市市委书记、市长担任总湾长,其他有关市领导担任市副总湾长,县乡由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本级湾长,构建了纵向联动、组织有力的四级湾长体系,压紧压实了海洋生态保护责任。横向协同上,立足构建陆海统筹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大格局,将涉及陆源污染防治、海洋保护修复、环境风险防范和资金保障、科技保障、宣传保障、执法保障等所有职能部门(单位)全部列为省级湾长办公室成员单位,从横向上建立起合作顺畅的跨部门协作机制。

精准治污。突出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组织开展入海河流消劣、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陆海衔接区域突出环境整治等专项行动,管好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关键“闸口”。在入海河流污染治理上,深入开展重点入海河流综合整治,确保水质达标。2020年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结束后,全省省控以上入海河流全部消除劣V类水体,2021年40个国控入海河流断面又历史性全部达到Ⅳ类及以上水质。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上,共在我省渤海、黄海区域排查出入海排污口20914个。截至2021年年底,已整治入海排污口15439个,完成73.8%。其中140个工业生产废水排污口全部完成整治,完成率100%。需要设置标志牌的1920个入海排污口全部完成标志牌设置。持续推动陆海衔接区域突出环境整治。2021年,组织开展“净滩2021”专项行动,共排查整治问题5000余处,清理垃圾3000余吨。

构建长效治理机制。实行“一湾一策”机制,针对不同海湾环境资源状况,坚持问题导向,因湾施策。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制定山东省海洋环境质量生态补偿办法,将海洋环境质量纳入生态补偿范围,按照“污染者付费、保护者得到补偿”的原则,把海洋环境治理成效与经济利益挂钩。健全考核奖惩机制,将入海排污口整治纳入县域经济考核重要指标。实施示范引领机制,精心组织国家“美丽海湾”和省级“美丽海湾”创建工作。

山东省海洋局副局长李艳红介绍,近年来,我省不断加大海洋生态修复工作力度,坚持保护与生态整治并举,坚持问题导向,注重科学修复,积极推进重大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实施,累计投入各类资金50多亿元,整治修复岸线200多公里、滨海湿地5000多公顷,有效改善了海洋生态环境,丰富了海洋生物多样性,提升了海洋生态服务功能。

十四五”期间,将进一步加大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力度,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坚持规划引领,科学统筹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目前,《“十四五”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规划》编制完成,明确了目标任务,将有计划地对部分生态环境受损、生态功能脆弱的区域实施保护修复。通过生态修复项目的实施,让老百姓实实在在感受到海洋生态环境质量的明显改善。二是坚持“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和综合治理”。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出发,推进海岸线、海域、海岛、海岸带一体化保护和修复,通过退围还海、退养还滩、砂质岸线整治、海堤生态化建设、恢复海藻床、构建牡蛎礁、互花米草整治、入海污染物治理等多种方式,综合施治,有效提升区域的海洋生态环境质量。三是抓好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的实施和监管。继续做好年度中央财政支持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申报工作,指导各市科学设计项目,积极争取中央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资金。加快推进已批复项目的实施,强化监督指导,确保按时完成,实现绩效目标。高质量完成海岸线修测,加强海岸线整治修复,不断增加生态恢复岸线长度,确保完成我省“十四五”期间自然岸线保有率管控目标。

通过以上措施,到“十四五”末,有效恢复修复典型海洋生态系统,切实增强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显著提升系统功能和生态服务价值,构建起山东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新格局。

发布会上,省生态环境厅海洋生态环境处处长刘培学重点介绍了“十四五”如何推动“美丽海湾”创建工作。

推动“美丽海湾”创建工作要合理确定建设目标。衔接全国“美丽海湾”建设布局和全省每个海湾(湾区)的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十四五”期间,山东将按照“基本建成一批、推进建设一批、逐步提升一批”的梯次安排,推动建设15个“美丽海湾”,其中申报创建国家“美丽海湾”优秀案例5个,打造省级“美丽海湾”优秀案例10个。

推动“美丽海湾”创建工作要多措并举。健全“一湾一策”污染治理机制,精准实施海湾环境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修复、亲海品质提升等重点任务和重大工程,有力支撑美丽海洋建设总体目标实现。严格落实海岸建筑退缩线制度,科学布局拓展公众亲海临海空间。实施“净滩净海”行动,加强海水浴场、岸滩、海面漂浮垃圾清理,提升亲海空间品质。同时,加强海洋民俗、渔家文化等海洋文明传承,形成一批海洋文化景区、海洋文化产业,提升亲海文化品质。

推动“美丽海湾”创建工作要建立健全制度体系。研究制定符合山东实际的“美丽海湾”建设管理制度,定期开展“美丽海湾”优秀案例征集活动。建立省市县及社会多方参与的长效投入机制,强化资金保障,完善评估和奖励激励机制,鼓励以“美丽海湾”为载体申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推动提升建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