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3400427333XU/2022-02186 成文日期: 2022-11-18
发布机构: 长岛综合试验区北隍城乡 组配分类: 乡镇部门文件
有效性:

【乡镇部门文件】关于印发《北隍城乡渔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日期:2022-10-03 17:14 来源:北隍城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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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各单位:

根据上级安排部署,现将《北隍城乡渔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隍城乡人民政府

                                     2022年103


北隍城乡

渔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

(2021-2025年)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上级工作部署,根据《长岛综合试验区渔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要求,结合北隍城乡实际,持续推进渔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特制定以下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渔村“厕所革命”、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治理、村容村貌提升为重点,以美丽乡村建设为导向,以渔村人居环境整治攻坚行动为抓手,到2025年,渔村人居环境质量显著改善,渔村人居环境治理水平显著提升,渔民群众对人居环境满意度显著提高。城乡环卫一体化垃圾收运体系更加精细,生活污水治理成效巩固提升,村容村貌干净整洁有序,“五有”长效管护机制全面建立,美丽乡村建设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群众生态环保意识和卫生健康习惯普遍增强,为推进共同富裕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根据北隍城乡发展现状、区位条件、自然禀赋等条件,分类确定治理标准和目标任务,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坚持规划先行,系统推进。树立系统观念,先规划后建设,统筹推进渔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各项重点任务,充分整合资源要素,推动整治提升与基础设施改善、乡村产业发展、文明乡风培育等深度融合。

——坚持群众主体,彰显特色。充分体现渔村建设为群众而建,尊重群众意愿,激发内生动力,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突出特色示范引领,挖掘渔村优势资源,打造具有北隍城乡气息和本土特色的渔村风貌。

——坚持持续提升,健全机制。注重与渔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相衔接,持续发力,注重质量,久久为功,积小胜为大成。建管用并重,着力构建系统化、规范化、长效化的制度和工作机制。

三、重点任务

(一)巩固渔村“厕所革命”成果。渔村卫生厕所粪污有效处理,长效管护机制不断健全完善。统筹处理厕所粪污与生活污水,推动厕所粪污资源化利用。健全改厕服务站,做好厕具维修、粪污清运、利用处理服务等,全面建立“五有”长效管护机制。建成1到2处渔村公厕,并做好日常管理维护,设置保障经费,确保管护到位。完善改厕问题反映和督促整改回访机制,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二)加强生活污水治理能力。开展渔村生活污水治理巩固提升行动,做好渔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确保运行维护到位。

“十四五”期间,有针对性地升级改造两村现有污水处理设施,确保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稳定。强化渔村生活污水治理监管,采取不定期巡查方式“回头看”,核查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情况并对出水水质进行监督性检测,确保出水水质达标排放。持续开展渔村黑臭水体排查治理,进一步加大排查力度,对新发现的黑臭水体及时组织整治,做到发现一处整治一处,实行动态清零。

(三)深入推进生活垃圾治理。依托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机制,全面推进渔村生活垃圾治理不断规范,实现长效管理,到2025年渔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完善“户集、村收、乡运”的环卫一体化体系,稳步推进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强化常态化监管,不断提升生活垃圾收运处置水平。实施渔村生活垃圾分类与资源化利用,不断扩大工作覆盖面。坚持源头分类管理,引导渔村群众养成良好习惯,完善渔村生活垃圾前端投放设施,积极探索符合渔村特点和群众习惯、简便易行的分类处理模式,减少垃圾出村处理量。

(四)整体提升村容村貌。全力打造美丽乡村示范村,到2025年,渔村“美丽庭院”建成率达到20%以上,市级以上美丽乡村示范村覆盖率达到50%以上,清洁村庄覆盖率100%。

1.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持续推进“清洁村庄”创建,深化拓展“三清一改”,深入开展重要时间节点村庄清洁行动“系列战役”。组织开展“治乱”专项行动,着力整治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等不良现象。开展“弱电线路”集中治理,推动渔村“三线”(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电视线)设置规范有序。组织开展“残垣断壁”综合整治,推动渔村闲置宅基地充分利用。

2.着力改善渔村公共环境。科学布局应急避难场所,积极开展渔村无障碍环境建设。鼓励利用空闲地、废弃地建设休闲广场、景观小品等公共设施,增加村内便民场所。实施“四好农村路”提质增效行动,“路长制”覆盖率达到100%,提升渔村饮水标准,到2022年,渔村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达到100%。

3.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开展美丽乡村和“美丽庭院”建设,推动美丽乡村由“外在美”向“内在美”、由“一时美”向“持续美”转变。组织开展卫生乡镇建设,到2025年底,完成省级及以上卫生乡镇创评,至少一村完成山东省卫生村创评。

4.实施乡村绿化美化提升。全面推行林长制,扎实推动乡村道路、公共空间等绿化美化,全面提升村庄绿化美化水平。充分利用渔村闲置土地、宅基地、废弃土地植树绿化,宜花则花、宜果则果。实施林地管护抚育,见缝插绿、见空补绿、精准增绿,增加观赏树种,营造四季彩色林带。推进受损岛体生态修复,开展补植造林工程,推进“鲜花街集”行动,突出保护乡村原生植被,打造微景观,全面提升乡村绿化美化水平。

四、完善机制保障

(一)构建全民参与机制。充分发挥渔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村“两委”班子特别是党支部书记当好“一线指挥长”,通过将党员参与渔村人居环境整治情况纳入党员量化积分管理、党员联户、党员户承诺、设立党员责任区等形式,示范带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渔村人居环境整治。持续开展乡风文明建设行动,移风易俗、倡树新风,转变广大群众思想观念,推行文明健康生活方式。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把使用卫生厕所、做好垃圾分类、养成文明习惯等纳入村规民约。坚持群众主体,发挥群团组织作用,通过志愿者服务、文明家庭创建等形式,提高村民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

(二)完善长效管护机制。坚持以用为本,建管同步,保障渔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持续深化。实行项目建设与工程管护同步设计、同步推进、同步落实,明确各类设施产权归属,落实乡党委、政府以及运行管理单位责任。全面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监督的渔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确保管护资金、管护队伍和日常管理落实到位。探索建立村民合理付费、村级组织统筹、政府适当补助的运行管护经费保障机制。

(三)深化治理创新机制。拓展完善“四抓四促”工作模式,严格落实渔村公益事业筹资筹劳和渔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相关项目公示制度。依法指导村规民约的修订,引导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切实提高渔村人居环境治理效能。

五、加大政策保障

(一)加大政策争取力度。积极对接上级部门,争取乡村振兴等相关资金,用于改善渔村人居环境。深挖“厕所革命”、污水治理、美丽乡村建设、海洋生态保护修复等方面的政策支持,最大限度争取上级部门的政策资金投入。

(二)坚持标准推进提升。因地制宜、分门别类研究出台“厕所革命”、垃圾治理、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等方面的制度措施。配合上级部门各项重点任务,推进渔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采取多种方式,实施激励奖励,引领带动、激发活力,实现渔村人居环境整治新提升。

(三)合理设置公益岗位。认真贯彻落实乡村公益岗政策,坚持需求导向、公益属性原则,统筹乡村公益性岗位类型开发,实行更加科学合理的岗位设置,因村制宜设立保洁员、绿化员、防火员等渔村人居环境管护相关公益性岗位。以面向渔村剩余劳动力为重点,优先聘用符合条件的渔村低收入人员。积极探索“多员合一”“一岗多责”等模式,实现综合效益最佳。建立乡村公益性岗位管理机制,确保渔村人居环境日常管护质量。

六、强化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要求,把改善渔村人居环境作为党政一把手工程,定期研究工作,解决突出问题。乡级做好具体实施,承担具体责任。村级承担直接责任。将渔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推动渔村人居环境整治整体提升。

(二)强化督查推进。建立定期调度和督查通报制度,采取实地督查、问题反馈的工作推进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并落实整改,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好渔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实施方案,2025年底前组织专人对村级检查验收。

(三)营造舆论氛围。围绕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开展符合渔村特点、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及时挖掘总结相关经验做法,宣传工作典型,营造渔村人居环境整治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