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 电 话 | 0535-3212476 | 传 真 | 0535-3212476 | |
电子邮箱 | cdxhbjbgs@yt.shandong.cn | ||||
办公地址 | 烟台市长岛综合试验区南长山街道海滨路406号 | ||||
办公时间 | 工作日上午 8:30-12:00,工作日下午 14:30-18:00(夏季)、14:00-17:30(冬季) | ||||
主要职能 |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我区环境保护规划、政策、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全区环境功能区划;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国家及省市确定的区域、流域的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源地保护规划;按规定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海域污染防治规划。 (二)负责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调查处理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指导协调全区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组织协调全区流域、区域、海域污染防治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海洋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开展全区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 (三)承担落实减排目标的责任。组织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按规定负责污染物排放许可;督查、督办、核查各地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四)负责提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资金安排的意见;按区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区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管理全区排污费的征收工作;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发展。 (五)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受区政府委托对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按规定审批开发建设区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
内设机构 | 科室名称 | 办公室 | 办公电话 | 0535-3212476 | |
科室职能 |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机要、督办、信息、宣传、保密、档案、接待、信访、会议组织、电子政务、安全保卫、财务、资产管理、综合性文稿的起草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党风廉政、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局机关重要活动的安排和后勤服务工作的协调;承担局机关公文合法性审核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新闻报道工作,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组织综合性调研及重大专题调研;指导全县环境普法工作;组织编制全县上级专项补助资金计划,并负责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与使用;负责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全县环境信息网络和环境监测网站建设,建立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县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 | ||||
科室名称 | 环境保护科(挂行政许可科牌子) | 办公电话 | 0535-3216441 | ||
科室职能 |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开发建设活动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等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和政策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我县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有关政策、制度和规范性文件;负责按规定审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政策环境影响评价和涉核与辐射以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工作;负责县级审批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等工作;配合上级业务部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资质管理工作;负责对超过污染物排放总量、生态破坏严重或尚未完成生态恢复任务的区域,暂停审批污染减排和生态恢复项目外所有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海洋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审批海岸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并负责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备案;拟订和组织实施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机动车的污染防治规范性文件和具体实施方案;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组织拟订和监督实施全县区域污染防治规划;承办可用作原料的废物进出口许可工作;综合协调区域、流域的环境保护工作,并对其环境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负责环境目标责任制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组织编制全县环境保护中长期规划;参与编制全县可持续发展纲要和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等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拟订全县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调度全县主要污染物总量分解落实等工作,落实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提出有关总量控制对策措施建议;承担环境统计和污染源普查等工作;监督各种类型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以及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向县政府提出建设各类国家级、省级、市级自然保护区申报、审批建议;监督管理自然保护区;协调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参与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组织实施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核与辐射安全管理的有关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拟订我县有关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县核与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演练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负责放射性废物管理工作;组织环境保护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组织实施环境保护资质许可制度;负责对清洁生产实施监督;提出国际环境合作中有关问题的建议;组织协调全县环境保护国际条约履约活动,统一对外联系;管理全县环境保护系统对外经济合作;协调与履约有关的利用外资项目;受县政府和省环境保护厅、市环境保护局委托,参与处理涉外环境保护事务。 | ||||
下属单位 | 单位名称 | 山东省长岛生态环境监测站 | 办公电话 | 0535-3217441 | |
单位职能 | (一)承担全区生态环境的保护与监测工作;承担全县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测工作;承担环境质量状况调查评估、预测预警工作;承担全区环境质量、污染源及应急监测工作。 (二)负责国家大气背景值监测站监测与运行管理工作。 | ||||
单位名称 | 烟台市长岛环境执法大队 | 办公电话 | 0535-3212576 | ||
机构职能 | 依法对辖区内单位或个人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按规定进行处理;负责环境信访、环境污染事故、纠纷的调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