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知识】长岛综合试验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2021年度关于加强基层“三小场所”疫情防控“三包”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1-01-29 10:34 来源: 教育和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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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保护发展服务中心):

为做好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发挥好基层药店的“哨点”作用,按照省委统筹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发挥基层“哨点”作用加强发热患者管理的通知》中关于“各县(市、区)要建立县级领导分包乡镇(街道)、乡镇(街道)干部分包村(居)、村(局)干部分包到机构的三级网格分包体系,逐级落实疫情防控责任”的工作要求。现就各乡镇(街道、保护发展服务中心)做好辖区内小卫生室、小诊所、小药店的疫情防控“三包”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药店疫情防控工作。各乡镇(街道、保护发展服务中心)要把辖区内“三小场所”疫情防控监管作为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落实好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制度,并安排专人靠上抓好药店疫情防控工作。认真排查疫情防控风险隐患,及时督促辖区内“三小场所”认真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二、加强对辖区内药店防疫措施的日常检查、督导。根据我区对“三小场所”疫情防控相关文件要求,检查人员要督促“三小场所”建立完善防疫工作相关工作制度,落实好进店人员体温检测、扫描出行码、日常消毒、购买四类药品人员信息登记上报等工作,做好防疫期间注意事项张贴、明白纸发放等工作,及时进行检查、督导,发现问题立即责令整改,确保辖区内药店疫情防控不出问题。

三、建立应急处置机制。要建立并熟知发热患者处置程序。如发现有发热、咳嗽症状的患者,应采取安全措施,引导其到发热门诊就诊,并记录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联系方式、住址等信息,上报教育和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区工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11月28